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再次下达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预算及做好相关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农发〔2022〕95号)文件要求,现将梁平区关于再次做好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第三批)发放及相关项目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补贴金额及标准
市财政2022年第三次下达我区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5170000元,用于本年度实际种粮农民再次补贴。根据市级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本次补贴面积申报以及补贴程序按梁平农委发〔2022〕55号补贴方案执行,本次补贴资金5170000元,每亩补贴标准10.50元,余额资金留作下年使用。
二、补贴时间要求
根据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委文件要求,本次补贴必须于9月底前通过“一卡通”发放到农民手中,并将补贴发放情况于2022年9月30日前报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委备案。
三、工作要求
1.为加快补贴资金拨付和使用,请各镇乡(街道)高度重视,及时准确报送种粮农民的补贴信息,确保资金在规定的时间内发放到位,不得截留、滞留、或挪作他用。
2.请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5〕163号)、《2022年梁平区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工作实施方案》,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联系人:区农业农村委 谭国生 联系电话13996623862
区财政局 陈为国 联系电话13896213072
附件:1.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绩效目标表
2.2022年梁平区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执行情况统计表
重庆市梁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梁平区财政局
2022年9月14日
附件1
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3次)资金绩效目标表
资金名称 |
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 |
中央主管部门 |
财政部、农业农村部 |
省级财政部门 |
重庆市财政局 |
省级主管部门 |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
区县财政部门 |
梁平区财政局 |
区县主管部门 |
梁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资金情况 |
年度金额(万元) |
517 |
其中:中央补助 |
517 |
地方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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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 |
保护耕地地力,提高农机化水平,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发展壮大乡村产业,创新农业经营方式。 |
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绩效指标 |
产出
指标 |
数量指标 |
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发放 |
100% |
一般实际种粮农户和种粮大户一次性补贴发放。 |
统一资金审核和发放程序 |
任何单位和个人截留、滞留、挤占、挪用和骗取实际种粮一次性补贴。 |
无 |
质量指标 |
一次性补贴资金发放 |
市规定时限前 |
执行情况和总结材料报送。 |
市规定时限前 |
时效指标 |
年度资金执行率 |
100% |
效益
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资金使用无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
无 |
经济效益指标 |
实际种粮农民和种粮大户增收。 |
10%以上 |
生态效益指标 |
秸秆露天焚烧 |
不发生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种粮农民对政策满意度 |
90%以上 |
举报投诉处理满意度 |
90%以上 |
附件2
2022年梁平区
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执行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日期: 填表人: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种粮农民
补贴户数
(户) |
种粮农民补贴面积(亩) |
每亩补贴标准
(元/亩) |
种粮农民总补贴金额(元) |
补贴兑现完成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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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栏简要说明有无“结余资金”及原因,若有,请备注使用结余资金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