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示范推广良种猪人工授精技术,促进生猪品种改良,减少疫病发生,提高养猪经济效益,保障猪肉市场稳定供给,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对0.81万头能繁母猪人工授精,提高生猪良种覆盖面和生猪人工授精技术水平,保障生猪市场有效供给。
二、补助对象
饲养能繁母猪的养殖场、养殖户、散户等养殖单位。
三、申报条件
养殖的能繁母猪同时符合以下2个条件:
1.参加能繁母猪保险(数量以最长保险时间有效保单为准),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保险时间不低于180天(含观察期);
2.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使用生猪良种精液人工授精配种。
四、补助标准
根据上级下达资金总量安排补助,每头能繁母猪给予不超过80元的一次性补助,补助资金划拨到乡镇街道,乡镇街道凭区农业农村委和区财政局资金拨付审批单复印件,按核定标准,一卡通流程直补到养殖单位。
五、申报程序
1.各养殖单位按附件1格式填制信息,经村委会签字确认后于2024年1月10日前向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申报。同时提供符合要求的能繁母猪保单和投保清单复印件1份(养殖单位盖章或签字确认),留农业服务中心备案。
2.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以乡镇(街道)为单位进行汇总,并对申报资料进行公示和初审,经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领导签注意见后,向区农业农村委申报。
3.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应将附件1、能繁母猪保单或投保清单复印件、公示和初审等资料装订成册存档备查。
4.区农业农村委联合区财政局审核资料后,履行资金拨付程序。
六、资料报送
2024年1月31日17:30前,将《梁平区2023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生猪良种补贴项目资金申请表》(附件1)纸质件1份和《梁平区2023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生猪良种补贴项目资金汇总表》(附件2)电子件报送至区农业农村委。逾期未按要求报送的,视为自动放弃该项目(纸质材料以送达时间为准,电子件以实际报送的时间为准)。
七、联系方式
区农业农村委C栋202室,联系人,李富云;联系电话,13452607400; QQ邮箱:2824311069。
附件:1.《梁平区2023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生猪良种补贴项目资金申请表》
2.《梁平区2023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生猪良种补贴项目资金汇总表》(电子表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