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228008652089L/2025-0002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农业农村委 | 有效性 | |
标题 | 重庆市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政策申请指南 | ||
成文日期 | 2025-03-06 | 发布日期 | 2025-03-06 |
索引号 | 11500228008652089L/2025-0002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农业农村委 |
有效性 | |
标题 | 重庆市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政策申请指南 |
成文日期 | 2025-03-06 |
发布日期 | 2025-03-06 |
附件1
重庆市畜禽养殖场户实行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政策申请表
单位:万头、万只、万羽
基本情况 |
畜禽养殖 场户名称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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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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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防疫条件 合格证编码 |
养殖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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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动物种类 |
畜禽养殖量 (猪当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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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度种畜 禽存栏量 |
上年度畜 禽出栏量 |
本年度预 计出栏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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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完善的防疫制度、养殖档案、防疫记录 |
是否有完 备的防疫 设备设施 |
是否自行实 施强制免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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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承诺 |
本人自愿申请实行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政策,并承诺以上申请信息真实准确。 申请人(法人代表)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
审查 情况 |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是否在有效期内 |
近三年内是 否有动物防 疫违法行为 |
是否主动接受 政府部门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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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兽医机构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乡镇(街道)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
区县兽医主管部门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区县财政部门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备注:1.本表“基本情况”由申报人填写,“审查情况”由乡镇兽医机构核实填写。2.本表一式叁份,一份区县兽医主管部门留存,一份及相关证明材料乡镇兽医机构留存,一份畜禽养殖场户留存。
附相关证明材料(由申报人提供):1.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复印件。2.审核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附件2
重庆市实行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政策申请核实详情表
填报单位(盖章): 单位:万头、万只、万羽
序号 |
乡镇 名称 |
畜禽养殖场户名称 |
法人 代表 |
电话 |
地址 |
动物防疫 条件合格 证编号 |
动物 种类 |
上年度 种畜禽 存栏量 |
上年度 畜禽出 栏量 |
本年度 预计畜禽 出栏量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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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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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联系电话: 填表人: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1.本表分别由乡镇兽医机构填写,填报单位按乡镇和动物种类(猪,牛,羊,肉禽(鸡、鸭、鹅)、蛋禽(鸡、鸭、鹅)、种禽(鸡、鸭、鹅),鸽,鹌鹑等)分类填报,表格不够自行添加。2.本表一式贰份,本级留存一份、上报一份(电子表)。
附件3
重庆市畜禽养殖场户实行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政策补助资金申报表( 年度)
基本 情况 |
畜禽养殖 场户名称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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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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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户 |
动物种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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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补助畜禽免疫数量(万头、万只、万羽) | |||||||||
免疫病种 |
合计 |
年末种畜 禽存栏量 |
实免 次数 |
年度畜禽 出栏量 |
实免 次数 |
病死畜 禽数量 |
实免 次数 | ||
申报补助金额(元) |
大写: 小写: | ||||||||
申请人承诺 |
本人承诺以上申报信息真实准确。 申请人(法人代表)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
审查 情况 |
是否取得“先打后补”资格 |
所采疫苗是否 符合国家规定 |
疫苗采购量是否不低于使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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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查免疫密度是否达标 |
监测免疫抗体 水平是否达标 |
是否违反动物 防疫法律法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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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实补助畜禽免疫数量 | |||||||||
免疫病种 |
合计 |
年末种畜 禽存栏量 |
应免 次数 |
年度畜禽 出栏量 |
应免 次数 |
病死畜 禽数量 |
应免 次数 | ||
核实补助金额(元) |
大写: 小写: | ||||||||
乡镇兽医机构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乡镇(街道)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
区县兽医主管部门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区县财政部门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备注:1.“基本情况”由申报人填写,“审查情况”由乡镇兽医机构核实填写,相关证明材料由申报人提供。2.此表一式两份,一份区县兽医主管部门留存,一份及相关证明材料乡镇兽医机构留存。
相关证明材料:1.补助年度《畜禽养殖场养殖档案》的封面与免疫程序、生产记录、免疫记录复印件一份。2.年度畜禽出栏量、年度存栏种畜禽数量、年度病死畜禽数量。3.疫苗采购发票复印件一份,自购强制免疫疫苗使用记录复印件一份。4.检测报告复印件一份。5.审核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附件4
重庆市实行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政策补助资金申报核实详情表
( 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 单位:万头、万只、万羽、万元
序号 |
乡镇 名称 |
畜禽养殖 场户名称 |
地址 |
法人代表 |
电话 |
动物 种类 |
强制 免疫 病种 |
种畜禽 免疫数 |
商品畜禽 免疫数 |
病死畜禽 免疫数 |
申请 补助 金额 |
核实 补助 金额 |
银行账户 | |||
年末 种畜 禽存 栏量 |
应 免 次 数 |
年度 畜禽 出栏 量 |
应 免 次 数 |
年度 病死 畜禽 数量 |
应 免 次 数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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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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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联系电话: 填表人: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1.本表由乡镇兽医机构填写,填报单位按乡镇和动物种类〔猪,牛,羊,肉禽(鸡、鸭、鹅)、蛋禽(鸡、鸭、鹅)、种禽(鸡、鸭、鹅),鸽,鹌鹑等〕分类填报,表格不够自行添加。2.本表一式贰份,本级留存一份,上报一份(电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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