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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梁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4-12-03

2024年,梁平区农业农村委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市区法治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全区农业农村工作重点,坚持依法治农、依法兴农、依法护农,进一步激发法治政府新效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现将我委2024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夯实组织保障。严格履行全区农业农村领域法治建设各项职责,不断强化组织保障,充分发挥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统筹、协调作用,坚持法治建设和农业农村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制定《重庆市梁平区农业农村委2024年普法计划及责任清单》,把工作任务分解到各科室,促进职能作用有效发挥,形成“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身上有压力”的良好氛围,确保职能发挥到位。二是加强理论学习。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章党规、涉农法律法规等列入理论学习内容,纳入中心组、职工会和各党支部学法的重要内容。今年以来,中心组集体学法20余次,举办领导干部法治专题讲座培训5次,开展法制专题培训3场次,有效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按要求开展2024年度普法学习考试,全委146人积极参与合格率100%,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法治理论素养,提升学法用法能力。三是强化宣传引导。今年以来,我委共开展普法宣传活动5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3万余份,接受咨询4000余人次。依托“宪法宣传周”“中国农民丰收节”“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月”等活动和农广校的新型职业农民、致富带头人等培训,积极推动法律法规进基层、进乡村、进学校。

(二)积极推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持续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党领导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坚持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切实把“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落到实处,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纳入班子和个人工作述职重要内容,积极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督促其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履行到位,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始终把法治建设摆在全委工作的重要位置。

(三)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营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明晰权责细化服务。规范权责事项管理,精简审批优化服务,我委现有政务服务事项总数379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48项,行政强制事项22项,行政检查事项16项,行政处罚事项279项,公共服务事项7项,其他行政权力事项1项,持续开展深化“证照分离”“跨区域通办”“零材料办理”等服务模式。今年以来,窗口办理行政许可共395件,其中拖拉机、收割机驾驶证初次申领26件、换证21件,注册登记44件、年审93件,跨区作业58件,农药经营许可证延续118件,动物防疫合格证年审23件,一件事一次办农药准营9件、畜牧养殖1件、动物诊疗2件,接受咨询服务2800余人次。二是种子生产经营备案。全区分支机构、委托代销、经营不分装销售、委托生产四种情况进行了种子生产经营备案。截至目前,全区完成种子生产经营备案159单,其中委托代销备案54单,经营不分装备案101单,委托生产备案4单,备案率100%三是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与市公共信用综合评价、行业信用评价有效衔接,对系统中的A级市场主体,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中,适当降低抽取比例,减少检查频次,可视情形采取书面方式开展检查,减轻企业负担。四是落实“双公示”信息,做好农药信息归集。落实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信息,严格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归集与公示工作的通知》要求,及时向“信用中国(重庆)”平台归集信息,并按要求在单位官网挂网公示,完成率100%。做好农药生产经营许可信息归集,农药经营许可信息实行动态管理,证书核发、变更、撤销(注销、吊销)后,按要求上传、更新信息,及时将农药经营许可信息归集到中国农药数字监督管理平台,完成率100%

(四)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逐步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有关要求,广泛听取意见,全面接受监督、约束和制衡。二是做好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办法》相关工作要求认真完成规范性文件自查及清理工作,2024年修订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其中废止1件),现存区县政府规范性文件6份,区县部门规范性文件4份。三是强化合法性审查。严格做好规范性文件、合同、执法决定、政策措施等合法性审查,坚持做到应审尽审,聘请1家律师事务所的专业律师从事法制审核工作,共出具法律意见书15份、合同审查意见26份,充分发挥了法律顾问审核把关及风险防范作用。四是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对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的8件存量政策文件进行全面梳理,均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平竞争要求。是认真履行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职责。进一步规范行政机关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行为,不断提高行政机关行政执法水平,扎实推进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工作。全年行政应诉案件0件,行政复议案件0件,败诉案件0件。六是开展行政执法以及政务服务群众身边不正之风整治。按照《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以及政务服务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活动的通知》,我委高度重视,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通过全面自查自纠,未发现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以及政务服务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七是开展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监督行动。积极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包容审慎监管,按照《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农业农村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清单的通知》要求,建立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情形事项清共22项,今年以来轻微违法行为免罚12起。

(五)抓好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一是创建市级法治基地。围绕全面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法治宣传教育,畅通普法进村入户“最后一公里”,有效提升农村干部群众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2024年打造铁门乡长塘村市级乡村法治宣传教育基地1个,今年以来,该基地开展各类法制宣传50余次,累计化解矛盾纠纷100余件,进一步提升了村民法律意识,有效夯实乡村法治建设基础。二是抓好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按照《农业农村部司法部关于印发〈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实施方案〉的通知》,截至目前,全区33个乡镇(街道)共培育学法用法示范户1297户,实现每个村(社区)有4名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今年以来,举办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训班3期,培训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130余人,发放法律普法书籍500余册,持续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包区包片“结对子”工作,建立执法人员与学法用法示范户结对帮扶机制,通过开展与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结对子”普法、“小板凳”院坝说法释法,为群众提供法律问题咨询解答服务,逐步形成一支素质高、结构优、用得上的全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队伍。三是积极展示农业农村法治工作形象。积极组织学法用法示范户代表参与普法宣传录制2期,将梁平区铁门乡长塘村高标准农田建设宣传视频《蓉姐的“融”合之道》,推送至“重庆农业法治·榜样面对面”,通过学法用法示范户“自己学法”“现身说法”“带动左邻右舍用法”等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学法用法社会新氛围。

(六)稳步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今年以来,我委对标《重庆市加快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稳步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划转水利、林业执法人员14人,支队编制增至43人,在编人数28人,进一步充实执法队伍。积极入驻“执法+监督”系统,按照区司法局要求,对“执法+监督”的执法事项积极开展应领尽领,认领执法事项共计676项,其中,行政处罚614项,行政检查42项,行政强制20项,未完成执法事项认领数0条,执法事项认领率100%。农业行政执法赋权下放乡镇(街道)共4项,其中通用赋权事项1项,自选赋权事项3项。

(七)切实提升依法行政观念。坚持“执法为民、服务三农”为宗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存在运动式、“一刀切”执法现象。一是一般程序案件均进行了法制审核,疑难复杂案件均进行了集体讨论。二是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法决定和结果及时公示,充分保障相对人的权利。三是执法与普法相结合,强化宣传教育。四是包容审慎执法,优化和改进执法方式,对部分违法轻微行为,宣传教育责令改正为主,坚持宽严相济、包容审慎,把握情理法平衡,努力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五是积极推进川渝联合执法,与四川大竹签订联合执法协议,重点针对交界水域“十年禁渔”监管,开展座谈交流和联合执法,形成执法合力。支队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农业投入品、动物卫生监督、“十年禁渔”、农机安全、农村宅基地监管,积极组织开展“春雷行动”、“零点行动”、“清源行动”、“砺剑行动”、“红牌行动”“禁钓期”联合执法等专项执法行动,维护农业生产良好秩序,开展“稳粮保供”专项执法行动,开展“放心农资下乡”宣传和农资打假行动,保障粮食供应安全及稳定。今年以来,通过“慧执法”系统开展检查504次,立案查处违法行为35件,罚款3.6万元。其中,办理一般程序案件30起(渔政15起、农安3起、种子2起、肥料2起、动防2起、农机2起、饲料2起、兽药1起、植检1起),简易程序案件5起。

(八)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参照市级要求,制定《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管理办法(试行)》,建立行刑衔接工作机制,准确把握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法律适用、移送程序等相关规定,与区公安局、区检察院开展多次交流座谈和联合检查。在渔政执法领域,印发《严厉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联动协作工作机制》,今年以来,向公安机关出具非法渔具鉴定书10份,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刑事打击案件7件,移送涉嫌非法捕捞犯罪嫌疑人16人,司法机关移送行政处罚案件22人。

(九)扎实推进“稳粮保供”专项执法行动。按时报送“稳粮保供”专项执法行动情况和典型案例,成立专项行动小组,结合农资打假、“春雷行动”、粮食安全等工作要求,周密部署行动计划,制定《2024年农资经营单位检查计划表》,建立“双随机、一公开”种子联合监督检查计划,强化源头治理和执法处罚。

(十)守住耕地保护红线。积极探索农村宅基地两项试点,印发《农村宅基地两项试点工作4项政策文件》,建立部门协调机制,积极处置违法行为。今年以来,共处置违法线索18宗,联合各部门和乡镇(街道)研判完善手续11宗,协助乡镇(街道)拆除3宗,有效加强耕地保护,坚决遏制农村村民乱占耕地建住宅行为。

(十一)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开展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专项行动,加大监督抽检频次,严打禁限用药物违法使用,严控常规药物残留超标。今年以来,累计开展农产品、畜禽产品、水产品、农资监督抽检150余个样品,源头管控监管农业投入品,查处肥料经营违法行为2起,植物检疫、种子经营备案违法行为2起,饲料生产经营违法行为2起,兽药经营违法行为2起。在投入品领域,执法案件评查整改3个案卷20个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每一个案卷都单独形成了问题清单,严格按要求进行整改。

二、存在的问题

    (一)农业农村普法宣传成效有待进一步提升。部分科室(站所)普法责任制落实仍需进一步加强,普法广度、深度不够,面向管理对象、执法对象、服务对象普法不够有力,普法形式、普法内容、普法载体的创新性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普法工作发展需要。同时,我委现有普法队伍力量与新时代法治建设的目标和要求不相适应,我区为农业大区,农业监管点多面广普法宣传难度较大。

(二)执法队伍力量薄弱,普法宣传力度不够。我委存在执法人员法律基础较薄弱,执法办案经验及方式方法欠缺,个别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水平和依法行政理念还有待提升。法律专业人员较少,对相关法律专业知识掌握不精,执法支队法律相关专业执法人员仅1人,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方面还需持续发力。因机构改革林业、水利执法人员划转后,少数执法人员主动学习不够,导致办案程序还不够严谨、文书制作还不够规范。

(三)普法宣传创新方面仍有提升空间。面对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新需求,我委普法宣传设备相对薄弱,宣传手段比较单一,多数是在参加全区组织的宣传活动中,组织人员派发传单和手册等,打造区农业农村委自身的数字化普法、智慧普法还需加大探索。同时,乡村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尚处在起步阶段,市级法治基地仅铁门乡长塘村1个,作用发挥较为有限,创建力度仍需加大。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通过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涉农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丰富学习载体、创新学习形式,加强法治教育培训,提高法治思维创新力,增强领导干部的法治观念,做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同时,不断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风险评估等工作,及时将决策事项和结果依法依规对外公示,确保公示率达100%

(二)不断丰富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和内涵。立足我委工作实际,支持开展每年不少于2期的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骨干培训班,覆盖全区每个村(社区)学法用法示范户至少1户参训。2025年争创市级乡村法治宣传教育基地1个、开展法治宣传30场次以上,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带头作用,全面提升农村群众的法治素养。

(三)全面提升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切实履行执法办案主责主业,加大执法处罚办案力度,强化农业投入品、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村宅基地、“十年禁渔”、动监、农机领域执法监管,保障农民切身利益;加强队伍建设,提升人员素质和专业化水平,维护农业生产秩序,发挥农业综合执法打假护农主力军作用,不断提升农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重庆市梁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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