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228008652089L/2025-0003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农业农村委 | 有效性 | |
标题 | 重庆市梁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2025年安全监管执法典型案例(一) | ||
成文日期 | 2025-04-07 | 发布日期 | 2025-04-07 |
索引号 | 11500228008652089L/2025-0003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农业农村委 |
有效性 | |
标题 | 重庆市梁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2025年安全监管执法典型案例(一) |
成文日期 | 2025-04-07 |
发布日期 | 2025-04-07 |
肖某某未取得拖拉机操作证件操作拖拉机案
2025年3月7日,梁平区农业农村委执法人员在辖区执法检查时发现,肖某某正驾驶拖拉机在田间作业,随后将该拖拉机停驶在田中央。经现场检查勘验,当事人所持拖拉机驾驶证已注销,系未取得拖拉机操作证件操作拖拉机,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的安全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2025年3月20日,执法人员根据《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未取得拖拉机操作证件操作拖拉机的违法行为,并处罚款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