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务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监督检查

[ 索引号 ] 11500228008652089L/2024-0005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农业农村委
[ 成文日期 ] 2024-07-16 [ 发布日期 ] 2024-07-16

2024年动物诊疗机构联合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重庆市梁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梁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动物诊疗机构联合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一、检查范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庆市动物防疫条例》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对辖区范围内从事动物诊疗的门店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督检查。具体检查对象,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选定,从动物诊疗机构中抽取1家门店。

二、检查内容

动物诊疗职业兽医的注册备案;《动物诊疗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超出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定的诊疗活动范围从事动物诊疗活动;是否符合动物诊疗机构条件;是否按照兽药管理规定使用兽药;是否规范使用病历、处方笺;市场主体公示信息。

三、检查程序

(一)制定检查方案。2024年7月,制定2024年度动物诊疗机构联合监督检查工作方案,明确检查范围、检查内容、检查程序等内容。

(二)公示检查方案。检查方案制定完后10个工作日内,公示监督检查工作方案,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和投诉。对社会公众投诉举报的违法违规个案线索,不进行“双随机”抽选,立即实施检查、处置。

(三)“双随机”抽选。2024年8月,区农业农村委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确定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按照“双随机”的方式,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

(四)开展检查工作。抽选工作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检查人员到被检查单位的经营场所,采取“一查、二看、三反馈”的检查方法:一查职业兽医的注册备案;二看市场主体公示信息;三反馈检查结论意见,听取检查对象意见和建议。

(五)检查结果运用。检查工作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将抽查结果的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的检查事项和检查结果,依法依规调整抽查结果公示的方式和范围。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启动调查程序,依法予以处理。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监管理念和方式的重大创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增强责任意识,指定专人负责,确保高效完成此项工作。

(二)强化舆论宣传,营造社会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单、现场宣传活动等方式,广泛宣传有关政策法规,讲清。

(三)规范检查程序,严明工作纪律。严格按照“双随机”的方式从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抽选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如实记录抽取过程。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按规定出示执法证件,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检查行为,如实记录检查情况。执法检查人员及有关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和廉洁纪律,不得泄露检查过程中知悉的检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否则承担相应责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返回主站

部门街镇

政务新媒体矩阵

智能问答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