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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8008652089L/2021-00080 [ 发文字号 ] 梁扶组发〔2020〕6号
[ 主题分类 ] 扶贫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农业农村委
[ 成文日期 ] 2020-04-30 [ 发布日期 ] 2021-04-10

重庆市梁平区脱贫攻坚总攻“九大”专项行动方案

重庆市梁平区脱贫攻坚总攻“九大”专项行动方案目录

1.重庆市梁平区脱贫攻坚总攻健康医疗扶贫专项行动方案

2.重庆市梁平区脱贫攻坚总攻产业扶贫专项行动方案

3.重庆市梁平区脱贫攻坚总攻就业扶贫专项行动方案

4.重庆市梁平区脱贫攻坚总攻消费扶贫(含电商扶贫)专项行动方案

5.重庆市梁平区脱贫攻坚总攻乡村旅游扶贫专项行动方案

6.重庆市梁平区脱贫攻坚总攻扶贫小额信贷及金融扶贫专项行动方案

7.重庆市梁平区脱贫攻坚总攻生态扶贫专项行动方案

8.重庆市梁平区脱贫攻坚总攻社会救助兜底扶贫专项行动方案

9.重庆市梁平区脱贫攻坚总攻“志智双扶”专项行动方案

  

重庆市梁平区脱贫攻坚总攻

健康医疗扶贫专项行动方案

 一、主要目标

2020年,围绕“基本医疗有保障”标准要求,确保医疗卫生机构“三建好”、医疗技术人员“三合格”、医疗服务能力“三达标”、医疗保障制度“全覆盖”;总体上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个人自付比例控制在10%以内,慢病和重特大疾病门诊自付比例控制在20%以内,区域内就诊率达到90%以上,大病集中救治病种扩大到30种以上。

二、任务清单

1.持续推进“美丽医院”建设,积极推进区人民医院三级甲等医院创建工作,至少申报2个重庆市重点专科建设项目。

2.推进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强化中心卫生院建设和发热门诊建设;合理规划村卫生室设置,优化资源配置,进一步提质增效。确保每个乡镇建好1所政府办卫生院、每个行政村建好1所卫生室,具有相应功能用房和设施设备,能够承担相应职责和开展医疗卫生服务。

3.加强全科医生和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确保每个区级医院的每个专业科室至少有1名执业医师,每个乡镇卫生院至少有1名全科医师,每个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注册乡村医生或执业(助理)医师。

4.探索推进“县聘县管乡用”和“乡聘村用”,指导基层盘活用好基层卫生机构现有编制资源,支持乡镇卫生院优先聘用符合条件的村医,确保乡村医疗卫生人员队伍稳定。

5.通过合作发展、技术帮扶、人才培养等手段,强化区级医院对乡镇卫生院的技术辐射、医疗质量安全和管理水平的带动作用,推进区域医疗资源共享,区人民医院和区中医院切实发挥医联体牵头单位作用,带动各成员单位共同发展;注重发挥中心卫生院片区引领作用,提高诊疗能力;落实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业务管理和指导责任,做好村卫生室医疗质量安全、公共卫生监管考核等工作,逐步将卫生室人员、财务、药品纳入统一管理。

6.继续加强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转岗培训等,加大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力度,力争2020年底全科医生达到2.8名/万人。

7.按规定落实好乡镇卫生院及乡村医生补助经费,对于服务人口较少、按照现有渠道和补助标准不足以维持正常运转的村卫生室给予适当补助,探索建立激励机制,进一步稳定队伍网底。

8.按照“发现一例、管理一例、救治一例”的要求,做好大病专项救治工作,成立市和区县两级专家组,完善临床路径、诊疗方案和质控指标,强化到户到人到病,做到“应治尽治”。

9.做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在家且有签约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做到“应签尽签”,将原发性高血压、2型糖尿病、肺结核和严重精神障碍等4类慢病患者作为重点服务对象,将因病致贫返贫风险较高的贫困户纳入签约服务范围。组织签约服务团队根据贫困人口患病情况,制定一病一方,及时指导做好随访评估、健康管理、救治后的用药指导和康复管理,做好住院转诊服务、医疗费用报销等政策宣传工作,提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量,做到签约1人、履约1人、做实1人。

10.继续落实对农村贫困人口区域内区级医院基本医保住院报销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起付线降低50%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的倾斜政策。

11.全面落实医保扶贫政策,统筹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坚持基本制度标准,确保年底前平稳过渡到三重制度框架内。政策过渡期,确保补充保障措施投入不减少、服务不断档、待遇不跳水,保持总体平衡。

12.建立因病致贫返贫监测预警和精准帮扶机制,强化医疗救助托底,探索将贫困边缘户的大病、重病患者纳入健康扶贫保障范围,对负担较重的大病、重病患者,加大慈善救助等力度,防止因病致贫返贫。

13.严格落实“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等便民措施。推进分级诊疗,规范就医秩序和诊疗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引导基层首诊,农村贫困人口原则上应在区域内医保定点机构就诊,确需转诊的严格执行转诊转院手续。

14.整改落实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指出的“基本医疗保障政策得到落实,但在诊疗服务能力方面还存在不足”的问题。

三、保障措施

(一)明确工作责任。健康医疗扶贫专项行动由区政府副区长雷旭东牵头,区卫生健康委、区医保局主抓。将健康扶贫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细化工作方案和措施,制定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挂图作战,统筹推进。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牵头实施健康扶贫,加强区镇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发展改革部门加强健康扶贫项目储备、规划;财政部门加强健康扶贫资金投入保障;人力社保部门统筹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医保部门实施医疗保障扶贫,将贫困人口纳入医疗保障制度覆盖范围;经信部门做好互联网医疗服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保障。

(二)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定期研判和调度健康扶贫工作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健康扶贫重点难点问题和部署相关工作,及时通报信息,指导乡镇(街道)和区级相关部门及时改进工作;区卫生健康委会同相关部门对全区健康扶贫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导,继续实行最严格的考核评估制度,对健康扶贫工作松劲懈怠的乡镇(街道)和区级相关部门进行通报和约谈。

(三)巩固脱贫成果。总结健康扶贫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提炼固化形成长效制度机制,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与健康中国建设融合推进,接续常态化推进健康扶贫和减贫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全面系统展示健康扶贫的进展、成效和经验做法,围绕贫困群众获得感讲好健康扶贫生动故事。

  

重庆市梁平区脱贫攻坚总攻

产业扶贫专项行动方案

 一、主要目标

2020年,创建市级“一村一品”示范村3个;扶贫产业覆盖劳动能力的贫困户95%以上,扶贫项目支持的新型经营主体与贫困户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全区培育认定30家以上带贫益贫效果好,吸纳贫困人口就业人数多的区级以上扶贫龙头企业;农民收入增长10.5%左右,10个市级贫困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力争达到5万元以上,基本消除“空壳村”。

二、任务清单

1.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深入分析研判疫情影响,派出工作组定期不定期下沉指导,帮助涉贫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尽快恢复生产,抓好扶贫农产品销售,指导贫困户搞好春耕生产。

2.围绕发展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建成1个以上扶贫主导产业,每个贫困村至少发展1个特色产业;支持每个有劳动能力和发展意愿的贫困户发展1个产业增收项目。

3.大力发展贫困村农产品加工业、特色手工业等乡土特色产业、乡村休闲旅游业、农产品电商、乡村新型服务业,规范光伏扶贫村级电站运行,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4.培育10家年销售收入过亿元的龙头企业。

5.加强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深入开展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创建,100%的贫困村有农民合作社带动,有产业、有意愿的贫困户100%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

6.落实扶贫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带贫责任,享受扶贫政策的龙头企业,要根据用工需求吸纳一部分贫困人口稳定就业,作为今后继续享受扶贫政策的重要参考依据;财政扶贫资金、捐赠资金支持的扶贫专业合作社,成员应包含一定比例的建卡贫困户。

7.深化完善贫困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8.深入实施农业项目财政补助资金股权化改革,调整优化改革方案有关内容。

9.扩面深化农村“三变”改革试点,试点范围扩大到全区5%左右的行政村,支持具备条件的贫困村开展“三变”改革试点。

10.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市级贫困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力争达到5万元以上。

11.对近两年实施的产业扶贫项目进行全面清理,督促完善与脱贫户利益联结机制。村集体经济组织在项目发展、生产服务、吸纳就业、收益分红等方面要向贫困户倾斜。

12.抓好“三社”融合发展试点,引导基层供销示范社与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开展“村社共建”。

13.完善收益分配制度,将收益分配与贫困户参与生产经营、遵纪守法、遵守村规民约等挂钩,防止“一股了之”。

14.强化科技帮扶,健全完善产业扶贫技术专家组,发布一批农业主推技术、优质绿色高效技术模式和主推品种。

15.加强人才支撑,发挥好贫困户产业发展指导员作用,支持农民工、大中专毕业生、退伍军人等返乡下乡创业创新。探索推行“产业村长”制。大力培育贫困村集体经济发展人才,对贫困村集体经济发展负责人轮训一遍。

16.建立健全扶贫产业后续管护机制,落实乡镇村组属地责任、基层农技部门属事责任、业主和农户主体责任、产业发展指导员指导责任和农技人员技术支撑责任。产业扶贫资金可安排部分用于产业基地后续管护。

17.防范产业扶贫风险。开展产业扶贫风险监测评估,强化风险预警,落实决策咨询、项目管理、产品销售、技术支撑、保险保障等防范措施。

18.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落实环境卫生“门前三包”,持续引导贫困群众勤洗手、勤换洗衣物、勤打扫卫生,不乱堆柴草和农具、不乱倒污水和垃圾,养成干净整洁有序的良好习惯。

19.制定出台加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的实施意见,选择部分市级贫困村开展试点。

20.抓好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和国家2019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各类督查巡查、审计监督反馈问题以及脱贫攻坚普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工作,以高质量整改推进扶贫产业高质量开展。

三、保障措施

(一)明确工作责任。产业扶贫专项行动由区政府副区长唐诗平牵头,区农业农村委主抓。区发展改革委、区科技局、区经济信息委、区财政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区审计局、区扶贫办、区林业局、区金融工作办、区供销合作社、人行梁平支行等区扶贫产业发展专项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能职责,细化工作措施,建立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二)强化政策支持。一是整合安排600万元财政资金用于重点村产业扶贫。二是将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融资担保费用按规定纳入财政补贴范围。三是对克服疫情影响积极带动贫困户发展产业的扶贫龙头企业和合作社等带贫主体,可给予一次性生产补贴和贷款贴息,贴息率不高于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50%。四是进一步提高扶贫小额信贷的获贷率和覆盖面。五是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的保鲜仓储设施用电实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六是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乡村振兴等农村专项用地计划指标向贫困村倾斜,优先支持有用地需求的贫困村发展集体经济。

(三)完善推进机制。健全完善区扶贫产业发展专项小组例会制度,定期调度,会商情况、研究解决问题、安排部署工作。强化乡镇(街道)主体责任,加大定点攻坚和考核力度,做好迎接市农业农村委组织的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估准备工作。

  

重庆市梁平区脱贫攻坚总攻

就业扶贫专项行动方案

 一、主要目标

2020年,通过扩大贫困劳动力就业规模、提高就业质量,确保实现累计帮扶贫困人员就业180人,其中扶贫车间吸纳、返乡创业带动、有组织劳务输出、公益性岗位安置等“四种渠道”就业70人;有培训需求的贫困劳动力100%参加职业培训,做到“应训尽训”;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零就业贫困户家庭至少一人实现就业,有就业意愿的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全部实现就业或参加到就业准备活动中;新建扶贫车间3个。

二、任务清单

1.结合全区贫困劳动力就业情况和就业需求信息系统,依托基层就业服务平台、一线扶贫工作人员力量,进一步摸准全区贫困劳动力就业情况和就业、培训需求,每月至少更新一次,为“靶向服务”提供依据。

2.大力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推行订单式组织、菜单式教学、工单式就业“三单式”培训模式,通过订单、定岗、定向培训,促就业、带创业。

3.大力开展技能下乡进村活动,鼓励将培训班办到乡镇、村社,灵活选择培训场地,采取流动授课、在线学习、院坝田间教学等方式,提高培训便捷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4.鼓励各类企事业单位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开展以工代训培训、企业职工技能培训,推进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在“应训尽训”的基础上,确保全年培训2000人次以上(其中人力社保部门培训600人次以上,扶贫部门培训1400人次以上)。

5.深挖适合贫困劳动力就业的岗位,通过以工代赈、以奖代补、劳务补助等方式,动员贫困劳动力参与小型基础设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项目建设。

6.鼓励企业优先招用贫困劳动力就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

7.合理开发适合贫困劳动力的公益性岗位,过渡安置市场化渠道难以就业的贫困劳动力,并按照“谁用人、谁负责”的原则,加强日常监管。充分发挥现有扶贫车间作用,因地制宜新建或改扩建扶贫车间,重点吸纳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对经营不佳、管理不善、吸纳就业不达标的扶贫车间及时整改清理。

8.积极搭建就业服务平台,开展“就业援助月”“扶贫日专项活动”等就业帮扶活动,全面开展公共就业服务,推动贫困劳动力就业意愿、就业技能与就业岗位精准对接。

9.稳步推进扶贫车间建设,在原有扶贫车间基础上,通过宣传、引导和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农产品加工、物流、非遗物质工坊、电子产品初级产品代工、服装鞋帽、玩具生产等企业申办扶贫车间,新认定建设3个扶贫车间。

10.遵循劳动力流动的规律,支持贫困劳动力转移到市内其他区县和其他省市就业,并按规定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和交通补贴。

11.推动致富带头人培育覆盖全区有脱贫任务的行政村,其中:贫困村不少于3人,其他有贫困人口的非贫困村不少于1人。

12.支持各类劳动力尤其是贫困劳动力返乡下乡创业,发挥创业带动贫困人员就业的倍增效应。对有创业意愿且有创业能力的贫困劳动力,及时开展创业指导、创业培训、创业孵化等系列服务,大力落实税费减免、资金补贴、创业担保贷款、一次性创业补助等政策。

13.开展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鼓励支持一批能人创业,带动一批贫困劳动力就业。支持创建返乡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开设免费创业工位,供创业初期的贫困劳动力使用,对入驻实体数量多、孵化效果好的创业孵化载体,在实施绩效评估及奖励时予以倾斜。

14.把应届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重中之重,实行“一人一策”分类帮扶。组织好选调生、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引导贫困家庭毕业生到基层、到现代农业、社会公共服务等领域就业创业。

15.开展精准宣传动员和重点征集,引导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参军入伍。

16.招聘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到急需教师的初中和幼儿园任教。鼓励区属国有企业在今年的招录计划中定向招聘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及时锁定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中贫困家庭人员,对离校1年内的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一次性离校未就业求职创业补贴,并开展定制服务,确保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全部实现就业或参加到就业准备活动中。

17.持续关注已就业贫困劳动力就业状况,督促企业与贫困劳动力依法签订并履行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发放劳动报酬,切实加强劳动保障权益维护,提高就业稳定性。

18.将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和国家2019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贯穿于就业扶贫工作始终,围绕整改任务制定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确保所有问题及早整改销号。切实履行“有效化解新冠肺炎疫情对脱贫攻坚影响工作专项小组”牵头职责,聚焦“贫困劳动力外出就业还有一定影响”问题,持续做好贫困劳动力返岗复工服务、拓宽贫困劳动力就业渠道、开发用好公益性岗位等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明确工作责任。就业扶贫专项行动由区政府副区长雷旭东牵头,区人力社保局主抓,区扶贫办、区农业农村委、区发展改革委、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区民政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城管局、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区林业局等相关区级部门密切配合,全面抓好落实。

(二)加强政策落实。全面落实支持企业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促进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技能培训的各项政策,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为服务对象提供便捷、高效的政策经办服务,用政策红利促进更多贫困劳动力就业。

(三)强化作风建设。持续改进工作作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强化就业扶贫资金项目监管,加强跟踪问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范廉政风险。

  

重庆市梁平区脱贫攻坚总攻

消费扶贫(含电商扶贫)专项行动方案

 一、主要目标

2020年,实现政府采购预留份额、区级帮扶责任单位结对帮扶和学校、医院、国有企业、中国社会扶贫网重庆频道、电商平台等渠道销售梁平区贫困村组农副产品600万元以上;10个市级贫困和6个相对贫困村实现村级电商服务站点、物流配送体系、贫困村电商带头人、主打农产品质量追溯等全覆盖,农村电商网络零售额增长40%以上;努力克服疫情影响,化解扶贫农产品滞销问题。

二、任务清单

1.督导各级预算单位通过优先采购、预留份额采购扶贫产品,完成政府采购预留份额200万元。

2.推动区级帮扶责任单位结对帮扶消费扶贫,发挥区级帮扶责任单位帮扶优势,优先采购、销售结对帮扶乡镇扶贫产品100万元。

3.开展学校、医院消费扶贫,发动区内学校、医院食堂集中采购贫困村组扶贫产品80万元。

4.组织区级国有企业消费扶贫,鼓励区级国有企业采购贫困村组扶贫产品20万元。

5.大力推广中国社会扶贫网重庆频道,打造扶贫众筹、消费扶贫、就业扶贫、扶贫培训、乡村旅游等特色版块,加大宣传推广力度,扩大爱心人士注册量,今年底实现爱心人士注册量2.7万、贫困户全部入驻,比上年增长100%。鼓励支持农村电商主体线上销售扶贫产品,力争帮助销售贫困村组农产品200万元以上。

6.落实工会采购政策,各级工会在使用工会经费或职工福利费采购物资时,优先采购扶贫产品。支持鼓励利用工会经费对职工购买扶贫产品给予适当补贴。

7.深入推进“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鼓励民营企业、社会组织、爱心人士采取“以购代捐”“以买代帮”等方式采购贫困村组产品和服务。

8.开展消费扶贫专柜试点,统筹推进消费扶贫专柜进机关、进学校、进医院、进企业、进社区、进市场。

9.组织消费扶贫活动,集中力量办好消费扶贫爱心购、柚花节、啤酒节、采柚节、年货节等区内重点展会,组织贫困村组、骨干企业参加中小企业服务节、电商扶贫爱心购、西部农交会、秦巴地区展销会等市内外展会,多渠道推动扶贫产品销售。

10.深化电商扶贫,每个市级贫困村和相对贫困村形成1-2个农村电商主导产业,建成1个农村电商服务站点和物流配送中心,培育一批电商带头人。

11.加强农村电商品牌培育,培育1-2个大品类、5-10个中品类、20-30个小品类产品。

12.推进农村电商培训,10个市级贫困村和6个相对贫困村每个村至少培育1名电商扶贫带头人。

13.完善网上扶贫特产馆、扶贫频道,支持“消费扶贫智能柜网上专区”“村村旺”“巴味渝珍”“扶贫商城”“有牛网”等平台发展,创新开展社交电商、直播电商等营销活动。

14.深化产销对接,支持贫困村所在乡镇推进农商互联,完善农产品供应链;支持大型农批市场、商超等流通企业和机关企事业单位深入贫困村组开展产销对接,建立直采直供基地,发展订单农业,畅通“菜篮子”“米袋子”“果盘子”供销渠道。及时收集贫困群众滞销农产品信息,通过互联网和电商平台加大信息推送力度。落实“绿色通道”政策,开展网络消费“渝快送”行动,组织商贸企业优先采购滞销农产品,打通销售最后一公里。

 15.深化扶贫产品认定和培育,建立扶贫产品认定管理机制,规范扶贫产品认定,力争今年我区扶贫产品达到50个、供应商达到30个。强化扶贫产品监督管理,保证扶贫产品质量,稳定扶贫产品价格,维护扶贫产品市场秩序,维护扶贫产品良好社会形象。

16.注册梁平扶贫公用品牌,引进专业机构运营管理,免费提供给我区扶贫产品使用,为开展消费扶贫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17.抓紧抓实抓好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和国家反馈2019年重庆市脱贫攻坚成效考核问题整改,举一反三抓好整改,统筹推进消费扶贫及电商扶贫,切实解决农畜产品滞销问题,确保所有问题及早整改销号。

三、保障措施

(一)明确职责分工。消费扶贫专项行动由区政府副区长唐诗平、雷旭东牵头,区扶贫办、区商务委具体负责,相关区级部门密切配合,全面抓好落实。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建立消费扶贫联席会议、考核评估、定期通报等工作机制,协调推进消费扶贫专项行动;区商务委牵头扶贫产品的流通销售工作;区财政局牵头制定消费扶贫财政支持政策,指导预算单位做好预留份额采购工作;区扶贫办牵头扶贫产品认定管理及专柜落地运营工作;区国资委、区卫生健康委、区教委、区工商联分别负责组织所属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参与消费扶贫;区总工会牵头制定工会政策支持消费扶贫的具体措施。各单位负责做好本单位消费扶贫行动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地工作。区级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要建立主要领导亲自调度、分管领导具体部署、专职人员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推动消费扶贫行动走深走实。

(二)加大政策支持。加大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涉农整合资金对消费扶贫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重点支持扶贫产品商品化处理设施、仓储物流、冷链配送、线上线下销售网络建设和产销对接活动,按照不高于投资总额的30%进行补助,最多不超过50万元。

(三)强化通报考核。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区商务委每季度通报相关单位消费扶贫进展情况,督促各单位抓好消费扶贫工作落实,推动形成齐抓共管、上下协同、合力推进的消费扶贫工作格局。

  

重庆市梁平区脱贫攻坚总攻

乡村旅游扶贫专项行动方案

 一、主要目标

2020年,以10个市级贫困村、6个相对贫困村、18个贫困组为重点,新建成2个区级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争创1个市级乡村旅游示范点,支持贫困户开办农家乐(乡村酒店)、精品民宿3-5家,打造2-3条乡村旅游精品线路,开发旅游商品3个,建设1-2个乡村旅游“后备箱”基地,组织实施10次以上乡村旅游扶贫宣传推介活动,力争实现乡村旅游综合收入10亿元;培训乡村旅游从业人员100人以上。

二、任务清单

1.加快打造乡村旅游重点村建设推进旅游扶贫品牌,在贫困村组积极创建乡村旅游示范点、农家乐(乡村酒店)、精品民宿等品牌,打造2-3条精品乡村旅游线路,不断提升乡村旅游品牌影响力。

2.实施乡村旅游扶贫“后备箱”工程,结合乡村旅游精品线路和精品旅游景区(点),打造1-2个后备箱基地,开发一批旅游扶贫商品。

3.培育1个以上乡村旅游商品开发龙头企业,培育3个以上旅游扶贫专业合作社,以绿色、有机、健康为卖点,策划包装2-3个乡村旅游商品,并将其纳入“重庆好礼”旅游商品目录。

4.深入推进旅游+电商行动,通过智慧旅游等平台大力推介,采取以奖代补等方式,大力支持在景区景点、高速公路服务区、旅客集散点、大型商场等设立“乡村旅游扶贫商品销售专柜”;利用好中国社会扶贫网重庆频道乡村旅游扶贫平台,支持10个市级贫困村的旅游资源纳入平台开展营销。发挥对口帮扶优势,推动旅游消费扶贫工作,鼓励区级部门、机关企事业单位到贫困村开展工会活动、党建活动。

5.继续开通文旅扶贫直通车,以购买服务的方式,通过旅行社(团)、自驾游团队组织游客到发展乡村旅游的乡镇、村、组开展旅游、休闲、度假,带动乡村旅游发展。实施景区门票减免优惠。

6.加快贫困村(组)乡村旅游停车场、环卫设施、旅游厕所、标识标牌建设,打造良好的旅游环境。

7.进一步完善10个市级贫困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功能,贫困村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覆盖率达到100%,融入旅游服务功能。

8.加大智慧乡村旅游示范点建设力度,加强旅游信息发布系统建设,提升游客信息查询、资讯获取、在线互动、咨询投诉等便捷化程度。

9.积极组织贫困村组负责人、致富带头人、旅游经营者、从业人员参加各级组织的乡村旅游扶贫培训班;联合人社、商务等部门开展农家乐服务培训和传统工艺品、非遗产品及衍生品、旅游纪念品、特色手工产品加工等多种类型的技能培训,扩大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覆盖面和覆盖范围。

10.支持有条件的贫困户创业开办微型农家乐,每户可给予3万元以内的财政资金补助和5万元扶贫小额信贷;贫困户可采取抱团发展的模式,运用扶贫小额信贷共同投资参与乡村旅游扶贫项目和开办农家乐;推荐有能力的贫困户到农家乐务工就业。

11.积极创建非遗扶贫工坊,推进旅游商品制作、吸引贫困户通过培训参与就业,增加贫困户收入。

12.充分利用各级各类媒体加大乡村旅游扶贫宣传,支持乡镇和经营户利用互联网、手机APP等新兴媒体加大营销力度,助推网络促销、网络预订,推动贫困乡村成为旅游新热点。

13.全年根据春种、夏长、秋收、冬藏季节特点举办旅游节庆活动,重点策划柚花节活动,4-7月明月山民宿消费季、竹林七贤音乐季等消夏避暑纳凉季系列活动,8-11月长江三峡(梁平)晒秋系列活动。指导涉旅乡镇和企业举办赏花节、采摘节、年货节等乡村旅游活动。

14.策划推出2-3条乡村旅游精品线路,在区内外重要旅游客源地开展市场营销。

15.通过重庆日报、人民网、华龙网等媒体,宣传推介乡村旅游产品、农副土特产品、手工艺品等,吸引游客前往旅游消费。

16.围绕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和国家2019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发现问题,举一反三抓好整改,确保所有问题按期整改销号。

三、保障措施

(一)明确工作责任。乡村旅游扶贫专项行动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徐勇牵头,区农业农村委、区文化旅游委主抓,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民族宗教委、区财政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卫生健康委、区教委、区交通局、区商务委、区林业局、区扶贫办、区金融工作办、区妇联、区残联等配合抓好相关工作。建立健全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问题,推动工作落实落地。各乡镇(街道)建立乡村旅游扶贫工作领导机构,进一步细化乡村旅游扶贫方案及工作措施、推进计划,明确任务分工,抓好工作落实。

(二)加大资金投入。区政府将整合资源加大对乡村旅游扶贫的支持力度。安排一定量的乡村旅游扶贫专项扶持资金,推进各项任务实施。区农业农村委、区文化旅游委、区金融工作办等部门要积极协调相关银行支持文化旅游扶贫项目信贷支持,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加大扶持力度,确保文化旅游扶贫项目顺利实施。

(三)强化督促检查。将乡村旅游扶贫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及时通报进展情况,严格奖惩,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区农业农村委、区文化旅游委等相关部门将定期或不定期对文化旅游扶贫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导。

  

重庆市梁平区脱贫攻坚总攻

扶贫小额信贷及金融扶贫专项行动方案

 一、主要目标

2020年,扶贫小额信贷预计新增1200万元,获贷率力争超过50%,逾期率低于全市平均水平;逐步探索建立利用保险手段解决相对贫困问题长效机制。

二、任务清单

1.努力克服疫情对脱贫攻坚的影响,对有扶贫带动效应的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银行机构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通过展期、续贷等多种方式,满足企业贷款需求。针对扶贫小额信贷到期日在2020年1月1日后,受疫情影响出现还款困难的贫困户,指导各乡镇(街道)和承贷银行综合运用续贷、展期、延期等方式,适当延长还款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各项政策保持不变。

2.区级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大工作力度,明确工作目标,压实工作责任,保持政策不变、力度不减,因地制宜、实事求是、规范稳健提高扶贫小额信贷政策知晓度和贷款覆盖面,实现提质扩面增效。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进一步创新金融扶贫产品和服务,简化贷款流程,提高审批效率,确保实现有贷款需求的贫困户应贷尽贷。

3.用好用活扶贫小额政策,完善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创业致富带头人益贫带贫机制,充分发挥扶贫小额信贷在支持贫困群众创业就业、产业发展、消费扶贫、乡村旅游扶贫等方面的作用。

4.引导农户合规使用、按期归还,防止扶贫小额信贷资金挪作他用;完善风险补偿和分担机制,及时按比例补充到位;督促乡镇(街道)和承贷银行高度关注到期贷款情况,提早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分类稳妥处置、防范管控风险。

5.对2020年6月30日前到期、单户贷款规模1000万元以下的涉农小微企业,支持银行将贷款本金展期6个月,利息缓期6个月支付,免收罚息。各融资担保机构配合银行做好同步续保工作,建立担保“绿色通道”,鼓励担保费减免10%以上。

6.用好再贷款专用额度,支持地方法人银行在2020年2月26日至6月30日期间向符合条件的农户、涉农小微企业等新发放贷款,贷款利率不高于贷款发放时最近一次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50个基点。对受疫情影响,1-6月主营业务收入同比下降50%的涉农小微企业,财政给予不超过基准利率50%的贷款贴息,每户贴息金额不超过30万元。

7.鼓励各银行机构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涉农企业在原有贷款利率水平基础上再下浮10%以上,确保2020年涉农企业融资成本不高于2019年同期水平。继续发挥扶贫再贷款正向激励作用,引导地方法人银行持续扩大贫困地区信贷投放。

8.加大金融支持产业扶贫力度。推动地方政府部门与金融机构建立产业扶贫企业名单库,强化银企对接,建立“产业发展指导员+产业扶贫信贷员”的“双员”互动模式,强化产业支持与信贷支持的互动与信息共享。探索从就业带动、产业链带动、生产要素带动、股份带动等方面推动金融机构建立抵质押率、贷款利率、授信门槛等优惠政策与扶贫主体带贫成效挂钩的联动机制。

9.加大金融知识宣传力度,加强“打非”宣传,实现贫困村镇全覆盖。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依托金融知识宣传站,加强农村地区征信宣传,开展信用村(户)创建工作,建立主办行制度,为农村地区加大信贷投入提供支持。

10.支持农行重庆梁平支行在重庆市分行的指导下,开展以政府增信、产业链金融、龙头企业带动等方式支持骨干支柱产业,创建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金融服务示范区,开展农户信息建档工作,创新推广惠农e贷系列互联网信贷产品,推动特色产业发展,积极服务农村“三变”改革、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构建新型利益联结机制,促进农民脱贫增收。

11.推动农业保险“增品扩面”,力争在目前倍增的基础上,在1-2年内再次实现倍增。将所有农业保险品种全面延伸到“边缘户”。全面推行“改补为保”,提升“产业精准脱贫保”,为贫困群众发展扶贫特色产业提供风险保障,实现“应保尽保”。系统总结“精准脱贫保”运行经验,探索形成农村低收入群体综合保险保障机制,稳步扩大“防贫保”试点范围。

三、保障措施

(一)明确工作责任。扶贫小额信贷及金融扶贫专项行动由区政府常务副区长陈道彬牵头。其中,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由区扶贫办主抓,区金融工作办、人行梁平支行、梁平银监办、区财政局等部门配合;金融扶贫工作由区金融工作办、人行梁平支行主抓,梁平银监办、区扶贫办等部门配合。区级部门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定期分析研判工作进展情况。统筹协调疫情防控期间金融扶贫工作。科学编制工作进度安排、政策措施,推动金融精准扶贫政策有效落地。

(二)加强财政保障。发挥财政政策对金融资本的撬动作用,落实扶贫小额信贷贴息、风险补偿政策,确保金融精准扶贫贷款奖补及时拨付到位。

(三)加强评估考核。加强对各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扶贫政策执行情况考核力度,将金融扶贫工作纳入脱贫攻坚工作成效年度考核,加强金融扶贫政策落地情况进行督促、指导和监督。

  

重庆市梁平区脱贫攻坚总攻

生态扶贫专项行动方案

 一、主要目标

2020年,支持有扶贫任务的乡镇(街道)实施营造林1.4万亩。落实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800余万元,及时兑付到农户。

二、任务清单

1.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统筹处理好疫情防控、生态扶贫和生态建设的关系,指导贫困乡村、贫困农户用好生态扶贫政策推进生态建设,优先安排因疫情不能外出务工的贫困人员就近参与国家储备林建设、湿地保护等生态建设。

2.实施国土绿化提升行动,支持有扶贫任务乡镇实施国土绿化提升行动营造林1.4万亩,鼓励贫困人口就近参与工程建设。

3.实施水土流失治理,开展小流域综合治理,治理水土流失40平方公里,着力改善贫困乡村生态环境。

4.实施国家储备林建设,采取坡耕地流转,林地流转、收益分红等利益联结,推进国家储备林建设用地储备。优先在贫困村组流转林地和坡耕地,将老百姓愿意流转的林地和坡耕地全部纳入项目实施。

5.落实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800余万元,及时兑付到农户。

6.结合国土绿化提升行动等生态工程建设和全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发展以竹子、梁山柚、油茶、林下经济、林产加工为重点的林业生态产业。

7.指导帮助受禁食野生动物影响的农户特别是贫困户调整转产,加快转变生产经营活动。

8.推进生态与文旅、养生、养心、养老等产业的深度融合,发展多元化的生态旅游康养产品。积极创建国家森林康养基地、国家森林乡村等林旅融合项目,指导发展森林人家。

9.进一步落实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中生态扶持政策,指导贫困村优化农村公路、饮水设施、居民住房等民生建设项目落地选址方案,依法依规办理手续。

10.推进“三变”改革,深化农村“三权分置”改革,完善“国有企业+村集体+农户+基地”的新模式,带动贫困户加入生态产业建设,为贫困户提供长期稳定的收益。

11.加大科技扶贫力度,抓实“千名专家进千村技术服务”等科技扶贫行动,加大科技成果转化。组织林业系统20名和各乡镇农服中心12名林业专家开展“专家进村技术服务”,深入乡镇、村组和农户,开展技术培训。向林农传授竹林低改、油茶(甜茶)种植培育、松材线虫病防治等多种实用技术,帮助林农解决生产中的技术瓶颈。

12.围绕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和国家2019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发现问题,举一反三抓好整改,确保所有问题及早整改销号。

三、保障措施

(一)明确工作责任。生态扶贫专项行动由区政府副区长唐军牵头,区林业局主抓,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利局、区科技局和相关乡镇(街道)作为配合部门(单位),形成合力,履职尽责,抓实抓细生态扶贫工作。

(二)强化政策支持。重点生态工程安排到贫困村组,并向有条件实施的贫困乡村、村组和贫困户倾斜。支持生态产业贷款贴息补助政策,优先帮助贫困村组相关企业恢复生产经营。疫情防控期间,对扶贫重点项目急需开工建设使用林地等手续的,开辟绿色审批通道,优化简化行政审批服务,提前介入、主动服务,采取“网上办”“邮寄办”“预约办”等多种方式,保障项目建设和企业复工复产。

  

重庆市梁平区脱贫攻坚总攻

社会救助兜底脱贫专项行动方案

 一、主要目标

聚焦失能、弱能贫困人口,聚焦未脱贫人口、致贫返贫风险大的人口,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基本生活兜底保障,实现应保尽保快保,做到“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二、任务清单

1.动态精准掌握新冠肺炎患者家庭以及因疫情导致难以就业、收入减少等生活困难家庭情况,及时将符合条件的新冠肺炎家庭或人员纳入社会救助覆盖范围实施救助。

2.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困境儿童、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确诊患者,按低保标准2倍按月发放临时救助金,直到患者出院为止,切实保障贫困新冠肺炎患者家庭的基本生活。

3.按照相关要求及时落实2020年低保调标工作,提高低保保障水平,确保农村低保标准高于扶贫标准。

4.按照相关要求及时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政策,发放低收入困难群众价格临时补贴。

5.及时将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返贫人口、新增贫困人口等贫困人口中符合低保政策的人员全部纳入低保范围。

6.继续实施好分户制度,对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经个人申请,可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对其家庭可不再进行经济状况核对,打赢脱贫攻坚战后按低保政策动态管理。

7.巩固兜底保障脱贫成果,对有就业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在核算低保家庭收入时按规定扣减必要的就业成本,促进有劳动能力贫困人口积极就业,防止养懒人。

8.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因家庭收入发生变化,家庭月人均收入超过低保标准且低于2倍低保标准的,给予6个月的渐退期。

9.加强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按照相关要求及时调整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确保救助供养标准不低于城市低保标准的1.3倍,分档落实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

10.规范特困人员认定,及时将符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优先为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提供集中供养服务,加强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照料服务。

11.加强临时救助救急难兜底保障,坚持“先行救助”“分级审批”,简化优化临时救助审核审批程序,健全乡镇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提升救助实效。

12.加强临时救助和低保政策衔接,对返贫人口和新增贫困人口基本生活困难的,可先行给予临时救助,符合低保条件的按规定纳入低保范围。

13.加强特殊困难群体关爱帮扶,认真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政策,严格按规程审核审批残疾人“两项补贴”。

14.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推进护理型床位的设置和改造,提高收住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的服务能力。

15.强化农村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机构建设,提升集中供养服务能力。

16.保障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将其纳入“民政惠民济困保”综合保险项目等予以帮扶。

17.做好农村留守老人、留守儿童、留守妇女关爱服务,完善基础数据库,为开展精准关爱、精准服务提供有力支撑。

18.广泛动员和引导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开展产业扶贫、消费扶贫、慈善帮扶活动,提升社会组织扶贫效能,引导社会组织、慈善、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力量参与帮扶等方式,妥善解决特殊困难群体个案性困难。

19.围绕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和国家2019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发现问题,举一反三抓好整改,确保所有问题及早整改销号。

三、保障措施

(一)明确工作责任。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专项行动由区政府副区长胡立牵头,区民政局主抓,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扶贫办等部门按职能负责,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实施。民政部门要按规定将符合农村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政策及其他民政帮扶政策的人员及时纳入相应救助帮扶范围;扶贫部门对不符合民政兜底救助帮扶政策的人员,要会同相关部门实施其他扶贫措施,确保帮扶措施落实到位;发改部门要及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财政部门要加大资金保障监管力度。

(二)加强监测预警。扶贫部门要健全完善贫困人口监测预警机制,对脱贫不稳定人口和边缘易致贫人口等进行动态监测预警和提前干预,分析返贫致贫风险,及时将返贫人口和新发生贫困人口纳入帮扶范围。民政、扶贫部门要指导乡镇(街道)、村(居)委会根据监测预警情况,结合主动发现机制,针对性开展摸排核查比对;要密切关注未脱贫和返贫致贫风险高等人口、低收入困难人群、潜在救助对象基本生活状况,逐户逐人掌握兜底保障对象情况;要建立社会救助部门之间信息共享机制,定期开展信息比对,以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临时救助对象数据为基础,了解其获得救助信息,分析可能存在影响基本生活的风险,符合条件的及时给予救助;在对低保等社会救助申请人及其家庭进行经济状况核对时,分析研判申请人员困难状况,对不符合救助条件但存在一定困难的人员或家庭,作为潜在对象予以重点关注。

(三)强化督查整改。要持之以恒把问题排查整改贯穿脱贫攻坚工作全过程,突出问题导向,对脱贫攻坚中兜底保障政策落实、资金使用管理、各类问题整改、工作任务完成等情况,加大督促检查整改力度,切实完成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和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意见整改任务。要结合挂牌督战统一部署,加强对兜底保障重点区域、重点事项督促检查,对10个市级贫困村加大兜底保障支持力度,助推市级贫困村如期脱贫。要持续深化农村低保专项治理,严肃查处农村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坚决纠正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畅通社会救助热线,严防“脱保”“漏保”;加强与纪检监察部门问题线索联查联办,不断巩固提升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成果,确保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深入推进实施。

(四)严格打表推进。各乡镇(街道)要将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纳入重要工作日程,精心谋划,认真组织,细化实化工作方案及进度安排,抓紧启动实施。在5月15日前以前完成摸底排查;6月15日以前将政策落实到位,特殊情况7月底前务必完成;10月底以前完成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落实情况“回头看”,全面总结、查漏补缺,及时解决发现的个案问题。并在6月10日、9月10日、12月10日前按要求向区民政局、区扶贫办报送辖区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攻坚行动实施情况,及时总结完善,巩固提升脱贫成果。

  

 重庆市梁平区脱贫攻坚总攻

“志智双扶”专项行动方案

 一、主要目标

举办“身边的脱贫故事”微访谈、“榜样面对面”宣讲活动各80场,开展流动文化服务进村1100余场、农村实用技术培训100场,组织梦想课堂、“家风润万家”活动和“新农村新生活”培训各80场、“法律进乡村”活动50场,引导贫困群众摒弃“等靠要”思想,为高质量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提供强大精神动力。

二、任务清单

1.围绕“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主题,突出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重要讲话精神,集中开展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一周年宣传报道,举办脱贫攻坚成果展。

2.开展“决胜小康 奋斗有我”群众性主题教育,举办“我身边的小康”和“全面小康 殷实家园”网络宣传和百姓访谈活动,推出“勤劳致富最光荣—讲述身边的脱贫故事”宣传报道。

3.结合“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推选一批农村道德模范、感动人物、身边好人、脱贫光荣户等先进典型,给予精神激励;拓展“好人在身边”微访谈形式,以村为单位举办“身边的脱贫故事”微访谈和“榜样面对面”脱贫攻坚先进事迹宣讲活动各80场。

4.积极推荐参与全市脱贫攻坚评选表彰活动。

5.规划创作长篇小说《黄泥巴小街》《逝去的抬儿调》等乡村题材和脱贫攻坚题材文艺作品,创作2-3部梁山灯戏新剧目并排练公演,积极配合市级有关部门推进“学习强国”重庆数字农家书屋建设,持续推进惠民电影放映工作,在村(社区)、部队、景区景点、敬(养)老院等地播放惠民电影7880场。

6.举办好第三届长江三峡(梁平)晒秋节、中国农民丰收节、第三届长江三峡(梁平)国际柚博会等重大品牌文化活动。配合市级相关部门完成“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活动,承办第七届重庆市戏剧曲艺大赛总决赛,积极组织参与“欢跃四季·舞动巴渝”2020重庆市广场舞展演、第九届重庆市乡村文艺汇演等品牌活动。开展流动文化服务进村1100余场。持续推动“周周讲·月月演”全民艺术普及和“柚花飘香·书香梁平”全民阅读推广活动,组织开展“七一”“八一”、春晚等群众文化活动。

7.举办扶贫专干、贫困村第一书记和村“两委”负责人等培训,开展技能下乡进村和科技特派员下基层活动,加强实用技能技术培训。

8.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和区融媒体中心,深化“我们一起奔小康”扶贫志愿服务,开展线上线下实用技术培训100场次。

9.深化“爱心进农家”文明单位扶志扶智行动,发动各级文明单位提供创业就业等帮扶。

10.加强助学扶智工作,推进文明校园结对帮扶贫困乡镇乡村学校少年宫,开展红樱桃“冬日针爱”志愿行动,举办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巡讲50场,开展“山里孩子有梦想”行动,组织梦想课堂活动80场。

11.落实教育扶贫资助政策,实施“圆梦计划”,开展“高考圆梦行动”,促进贫困家庭学生成长成才。

12.聚焦“净村庄·晒庭院·树新风”目标,拓展“三清一改”内涵,开展“干干净净迎小康”活动,组织“60秒我说改善环境”微视频接力传播,不断巩固村庄清洁行动成果。

13.深化以乡镇为单元的清洁村庄“比武”、以村社为单位的现场观摩和以家庭为单位的清洁户评选活动,确保90%以上行政村积极参与。

14.深化文明村镇创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镇创建,确保文明村和乡镇占比达到50%以上。

15.深化文明家庭创建,广泛开展“文明生活进农村”“文明看我家”“吃得文明”等主题活动,评选梁平区“文明家庭”100个,组织“家风润万家”活动75场、“新农村新生活”培训100场。

16.深化“美丽乡村”志愿服务和“美丽家园 巾帼在行动”,引导村民养成“三定三勤三看”良好生活习惯。

17.深化“十抵制十提倡”工作,巩固整治大操大办、无事办酒等突出问题专项行动成果。

18.推动婚嫁习俗改革,推进免费颁证、“家庭和谐”计划,倡导喜事新办、简办;推进殡葬移风易俗,推行文明治丧、丧事简办、低碳祭扫。

19.广泛开展“好家风·孝雅善”月月谈等活动,大力评选好婆媳、好儿女、好夫妻等先进典型;用好“乡贤明理堂”等平台,推动农村社会风气持续好转。

20.开展法治扶贫工作,将贫困村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区级相关部门和年度普法计划,组织各级司法、行政执法部门开展“以案释法”活动,实现贫困村全覆盖。

21.完善村居法律顾问制度,加强民主法治村(社区)自治、法治、德治“三结合”建设。

22.实施“法律援助惠民生”行动,健全建档立卡贫困户、困境儿童、空巢老人等法律援助联系卡制度,完善困难群众仲裁救助机制。

23.深入实施“枫桥经验”重庆实践十项行动,推进“三治”融合发展。

24.推动扶贫资金“五改”试点,探索设立生产性奖补资金,实行以奖代补、先建后补、事后奖补;注重把贫困户受益与参与生产劳动情况挂钩,引导市场主体积极吸纳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加大以工代赈力度,提高劳务报酬发放比例,引导贫困群众通过劳动改善生产生活条件、获取劳动收益。

25.推行乡风文明积分管理办法,防止政策“养懒汉”。

26.围绕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和国家2019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发现问题,举一反三抓好整改,确保所有问题及早整改销号。

三、保障措施

(一)明确工作责任。“志智双扶”专项行动由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张子玉同志牵头抓总,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扶贫办统筹推进,区委组织部、区委政法委、区委网信办、区教委、区科技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委、区文化旅游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妇联等各负其责,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推进措施,推动形成工作合力。

(二)坚持求真务实。注重当前和长远相结合,着力将“志智双扶”专项行动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合理分解任务,调整工作安排,明确具体措施,特别是要认真落实好疫情过后的新政策新措施,力戒形式主义,有力有序有效落实各项工作,激发群众内生动力,高质量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三)营造浓厚氛围。及时总结“志智双扶”专项行动取得的积极成效和好做法好经验,依托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采取新闻宣传、社会宣传、文艺宣传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营造齐心协力拔穷根、勤劳致富奔小康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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