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228008652089L/2025-0001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农业农村委 | 有效性 | |
标题 | 重庆市梁平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 ||
成文日期 | 2025-02-25 | 发布日期 | 2025-02-25 |
索引号 | 11500228008652089L/2025-0001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农业农村委 |
有效性 | |
标题 | 重庆市梁平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
成文日期 | 2025-02-25 |
发布日期 | 2025-02-25 |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梁平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挂重庆市梁平区动物卫生监督所牌子)为区农业农村委管理的行政执法机构,机构规格为副处级,以区农业农村委名义执法,统一行使区级农业农村系统内的兽医兽药、生猪屠宰、种子、化肥、农药、农机、农产品质量、渔业、农村宅基地等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
(二)单位构成
梁平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下设综合科、法制科、举报受理科以及农业执法一、二、三、四、五大队。为满足执法工作需要,2024年新增法制科和举报受理科。
(1)综合科。负责支队日常运转和重要事项督查督办,承担支队文秘、档案、保密、会务、执法信息公开等工作;承担财务管理、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承担支队有关宣传教育及信息化建设工作。
(2)法制科。主要承担农业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相关工作,行政执法有关宣传教育工作等职责。
(3)举报受理科。主要承担与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有关的信访、投诉举报受理、纠纷调节工作等职责。
(4)农业执法一大队。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作物种子、农药、肥料、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兽药、农业植物检疫等方面的执法职能。
(5)农业执法二大队。承担畜牧、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动物防疫、畜禽屠宰等方面的执法职能。
(6)农业执法三大队。承担渔业、渔船(不含渔船检验)、渔港、水生野生动物等方面的执法职能。
(7)农业执法四大队。承担农业机械使用操作、维修经营等方面的执法职能。
(8)农业执法五大队。承担农村宅基地等方面的执法职能。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869.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69.8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事业收入资金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资金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资金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资金0万元,其他收入资金0万元;收入比2024年增加215.68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215.68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869.83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7.5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6.94万元,农林水支出554.08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19.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2.28万元;支出比2024年增加215.68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225.15万元,项目支出减少9.47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54.1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54.15万元,比2024年增加215.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9.6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比2024年增加225.15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区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和区水利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人员划转,在职人数增加;项目支出230.21万元,主要用于农业综合执法、屠宰场驻场检疫、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运行等重点工作,比2024年减少9.40万元,主要原因是动物防疫资金、农业执法工作经费等项目预算减少。
2025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保持一致。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21.37万元,比2024年增加11.6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公务接待费4.40万元,比2024年减少0.07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压减三公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97万元,比2024年增加11.75万元,主要原因是原机关使用执法支队公务车归还编制单位,相应增加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89.70万元,比2024年增加34.12万元,主要原因为机构改革,区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和区水利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人员划转,在职人数增加,相应运行经费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物管费、差旅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5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30.21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4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3辆。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刘婷 联系方式:023-532565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