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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8008652089L/2024-0001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体裁分类 ] 财政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农业农村委
[ 成文日期 ] 2024-02-28 [ 发布日期 ] 2024-02-28

重庆市梁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扶贫工作的地方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起草农业农村有关规范性文件。负责区级农业综合执法,具体执法交由执法队伍承担,并以部门的名义统一执法。指导乡镇(街道)农业综合执法工作。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承担农业对外合作工作。

2、统筹推进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3、拟定地方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相关工作,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承担中共重庆市梁平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农业农村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和重庆市梁平区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4、负责全区扶贫开发项目的规划、申报、审批 、检查验收和管理工作。承担扶贫开发项目的指导和组织协调工作。

5、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涉农企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

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有关工作。

6、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组织农业标准化生产和农业品牌建设。负责渔政、渔船、渔港监督管理。

7、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负责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负责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8、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组织开展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组织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组织开展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9、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10、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开展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11、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中央、重庆市和区级财政专项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区政府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12、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建立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3、加强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全区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组织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4、负责所属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按照权限管理所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作。承担农业农村招商引资工作,指导有关社会团体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服务。

15、依法负责本行业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签订后的监督管理工作。

16、负责机关、所属单位和行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17、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1行政机关组成情况:经重庆市梁平区机构编制委员会核定,重庆市梁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设13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发展规划科、农村经济与改革科、扶贫综合科、扶贫开发科、种植养殖管理科、农田建设科、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科、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宣传和科技教育科、财务科、组织人事科

2、委属事业单位9。其中: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重庆市梁平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重庆市梁平区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6个,分别是重庆市梁平区农业技术服务中心、重庆市梁平区畜牧渔业发展中心、重庆市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梁平区分校、重庆市农产品品牌发展中心、重庆市梁平区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和重庆市梁平区农田工程建设中心;公益二类财政差额预算事业单位1个,重庆市梁平区良种园艺场

3、代管重庆市梁平区益农畜牧兽医有限服务公司1个。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63730.2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3730.2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事业收入资金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资金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资金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资金0万元,其他收入资金0万元;收入比2023年增加21160.27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21160.27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63730.20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13.0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93.07万元,农林水支出60366.34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68.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9.74万元;支出比2023年增加21160.27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80.45万元,项目支出增加21240.72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3730.2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3730.20万元,比2023年增加21160.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72.9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比2023年减少80.45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数减少;项目支出60057.30万元,主要用于农业生产发展、耕地建设与利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农业生态资源保护、农村合作经济等重点工作,比2023年增加21240.72万元,主要原因是农业生产发展、耕地建设与利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农村合作经济等项目预算增加

区农业农村委部门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保持一致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三公经费预算96.32万元,比2023年减少3.2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3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52.96万元,比2023年减少3.24万元,主要原因是我部门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范围,按规定控制公务接待标准和人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43.36万元,比2023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为了促进农业产业、粮油蔬菜、畜牧渔业等的健康发展和农业执法,科技人员和农业执法人员经常下基层使用公车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3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177.84万元,2023年减少12.44万元,主要原因为在职人数减少;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事业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17.2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17.2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117.2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17.2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0057.3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3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9辆、执勤执法用车3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何春花,电话:023-53256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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