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行动计划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
2.落实全区乡村振兴及农业农村发展相关政策,协助各镇村做好乡村振兴规划相关工作。
3.指导全区农业产业发展和重点项目建设,开展乡村产业调查、统计,推动主导产业发展。
4.指导全区乡村治理建设,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与社会事业发展,指导农村公共服务能力提升。
5.实施乡村振兴建设项目,协调整合资金投入,负责专项资金的备案、组织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6.开展乡村振兴绩效评估与调研,向上级提出有关工作建议。
7.宣传全区乡村振兴典型经验、工作做法、工作成效。
8.承担中共重庆市梁平区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梁平区乡村振兴服务中心无内设机构,属于重庆市梁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95.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5.6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2年增加11.24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95.64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1.5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4.5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4.43万元,农林水支出75.20万元。支出预算较2022年增加11.24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11.24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0万元。
三、部门(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5.6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5.64万元,比2022年增加11.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5.64万元,比2022年增加11.2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0万元,比2022年增加0万元。
重庆市梁平区乡村振兴服务中心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0.48万元,比2022年减少0.0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2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公务接待费0.48万元,比2022年减少0.0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22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2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本单位是事业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无项目支出。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2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预算公开联系人:艾成姗,联系方式: 188833450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