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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00228008652089L/2021-00165 发文字号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体裁分类 财政预算、决算
发布机构 梁平区农业农村委 有效性
标题 重庆市梁平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0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成文日期 2021-09-30 发布日期 2021-09-30
索引号 11500228008652089L/2021-00165
发文字号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体裁分类 财政预算、决算
发布机构 梁平区农业农村委
有效性
标题 重庆市梁平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0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成文日期 2021-09-30
发布日期 2021-09-30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梁平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区农业农村委名义执法,统一行使区级农业农村系统内的兽医兽药、生猪屠宰、种子、化肥、农药、农机、农产品质量、渔业等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

1.承担全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的协调工作。组织开展有关专项执法,执行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制度、执法标准规范。

2.承担农作物种子、农药、肥料等投入品和农业植物检疫等方面的执法职能。

3.承担畜牧、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动物防疫、畜禽屠宰、兽药等方面的执法职能。

4.承担渔业、渔船(不含渔船检验)、渔港、水生野生动物等方面的执法职能。

5.承担农业机械使用操作、维修经营等方面的执法职能。

6.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有关执法职能。

7.指导乡镇(街道)综合执法机构有关农业执法方面工作。

8.承担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有关信访、投诉举报受理、纠纷调解工作。

9.承担与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有关的应急工作。

10.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农业农村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内设5个机构科室、大队,分别是综合科、农业执法一大队、二大队、三大队、四大队。

1.综合科。负责支队日常运转和重要事项督查督办,承担支队文秘、档案、保密、会务、执法信息公开等工作。承担财务管理、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承担支队有关宣传教育及信息化建设工作。

2.农业执法一大队。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作物种子、农药、肥料、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兽药、农业植物检疫等方面的执法职能。

3.农业执法二大队。承担畜牧、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动物防疫、畜禽屠宰等方面的执法职能。

4.农业执法三大队。承担渔业、渔船(不含渔船检验)、渔港、水生野生动物等方面的执法职能。

5.农业执法四大队。承担农业机械使用操作、维修经营等方面的执法职能。

(三)单位构成

重庆市梁平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为2020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968.93万元,支出总计968.93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0.29万元、 增长42.8%,主要原因一是人员调动、职工调资新增,二是新增禁捕退捕项目资金223.99万元。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968.9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0.29万元,增长42.8%,主要原因一是人员调动、职工调资新增,二是新增禁捕退捕项目资金223.9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68.93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968.9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0.29万元,增长42.8%,主要原因一是人员调动、职工调资新增,二是新增禁捕退捕项目资金223.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373.92万元,占38.6%;项目支出595.01万元,占61.4%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和上年度均无结转结余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968.93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90.29万元,增长42.8%。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调动、职工调资新增,二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十年禁渔重要决策部署,主要用于综合执法能力提升、长江十年禁渔等重点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68.9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0.29万元,增长42.8%。主要原因一是人员调动、职工调资新增,二是新增禁捕退捕项目资金223.9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01.56万元,增长163.7%。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数增加、工资待遇调整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二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十年禁渔重要决策部署、提升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开展长江十年禁渔等重点工作。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68.9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0.29万元,增长42.8%。主要原因一是人员调动、职工调资新增,二是新增禁捕退捕项目资金223.9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01.56万元,增长163.7%。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数增加、工资待遇调整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二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十年禁渔重要决策部署、提升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开展长江十年禁渔等重点工作。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和上年度均无结转结余情况。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8.85万元,占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21万元,增长0.5%,主要原因是在职人数有变动、满足社保待遇调整等。

2)卫生健康支出17.21万元,占1.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4万元,下降5.7%,主要原因是在职人数有变动、满足医保待遇调整等。

3)农林水支出896.25万元,占92.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03.69万元,增长206.4%,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十年禁渔重要决策部署、提升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开展长江十年禁渔,建设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兑现无害化处理经费、驻场检疫人员经费等重点工作。

4)住房保障支出16.61万元,占1.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万元,下降7.4%,主要原因是在职人数有变动、满足公积金待遇调整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73.9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19.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3.58万元,下降9.5%,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费用、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下调等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54.2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5万元,增长3.5%,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调入新增的预算支出,二是物价上涨、工作任务新增导致费用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7.8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38万元,下降23.2%,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66万元,增长51%,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老化,公车运行维护费有所增加,2020年巡查任务增多,公务接待开支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主要是未安排人员出国。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未进行预算。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主要是未购置公车。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未进行预算。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上年未购置公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6.71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业务指导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9万元,增长28.5%,主要原因是因公出行、业务指导检查较多。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49万元,增长108.4%,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老化,公车运行维护费有所增加。

公务接待费1.1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公务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87万元,下降76.8%,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83万元,下降41.5%,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19批次17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69.01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3.36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4.2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5万元,增长3.5%,主要原因是农业执法任务量增加,执法科技支撑水平提升,如新增农村宅基地执法、十年禁渔宣传及执法力度加强。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66万元,下降85.7%,主要原因是会议召开频次减少。本年度培训费支出 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培训。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主要用于采购增殖放流鱼种鱼苗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6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6项,涉及资金595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0项,涉及资金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6个项目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全部完成,未偏离绩效目标。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

名称

长江流域禁捕退捕

项目

编码


自评

总分

(分)

100

主管

部门

重庆市梁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财务

科室


项目

联系人

刘国宏

联系电话

13452602566

项目资金(万元)

年度

总金额

年初

预算数

全年

(调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

执行率

权重

执行率

得分

(分)

8

223.99

223.99

100

10

10

当年绩效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拟退捕渔船20艘。2.拟退捕渔民24人并签订《重庆市梁平区渔业船舶退捕和转产协议》,完成退捕转产。

1.拟退捕渔船20艘。2.拟退捕渔民24人并签订《重庆市梁平区渔业船舶退捕和转产协议》,完成退捕转产。

1.退捕渔船20艘,完成率100%。2.退捕渔民24人并签订《重庆市梁平区渔业船舶退捕和转产协议》,完成退捕转产,完成率100%

绩效指标

指标

名称

计量

单位

指标

性质

年初

指标

调整

指标

全年

完成值

得分

系数

(%)

指标

权重

(分)

指标得分

(分)

是否核心

指标

退捕渔民

数量指标

24

24

24

100

45

45

退捕渔船

数量指标

20

20

20

100

45

45


















2.绩效自评报告

1)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长江十年禁渔重大决策部署,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方针和上级关于长江禁捕退捕工作要求,梁平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及时研究,精心部署,区农业农村委与区公安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等单位协调联动,通力合作,共同做好禁捕退捕各项工作,退捕转产、参保就业等工作均100%全面完成。按照梁平财发〔20207号、渝财农〔202045号、渝财农〔2020148号、渝财农〔2020156号、渝财农〔2020122号文件,共下达梁平区长江流域禁捕退捕专项资金223.99万,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895号)、《农业农村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建立补偿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农长渔发〔20191号)、《重庆市长江流域禁捕和建立补偿制度实施方案》(渝农发〔2019126号)、《重庆市禁捕工作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渝农发〔2019130号)绩效目标和建设任务要求,明确该项目中用于退捕渔船、网具补偿金及收回《捕捞许可证》补偿金、渔民退捕转产补助金共计196.08万元,用于禁渔护渔工作支出、零点行动专项经费共计27.91万元。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A.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项目资金共计223.99万元(其中:中央资金97万元,市级资金57万元,区级资金70.08万元),已全部拨付、使用完毕。其中196.08万元明确用于退捕渔船、网具补偿金及收回《捕捞许可证》补偿金、渔民退捕转产补助金,具体用于船网证补偿76.08万元、渔民补助120万元。用于禁渔护渔执法宣传、违法线索调差、案件办理、零点行动专项经费等共计27.91万元。

我委对长江流域禁捕退捕项目资金实行了专人负责,专款专用,前期严格比对录入渔民渔船信息、多渠道公示、完善证照档案,后期及时兑付补助、补偿资金,资金使用、支出、管理程序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B.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全区符合退捕条件的渔船20艘,退捕渔民24人(其中23个持有渔业船员证书的渔民和1名没持有渔业船员证书的渔船主),均签订《重庆市梁平区渔业船舶退捕和转产协议》,完成退捕转产,任务完成率100%。全区持续开展十年禁渔工作,渔政执法力量充足,建立群防护渔队伍,适应禁捕管理需要,执法装备保障有力,有一定科技支撑,执法办案和装备运维经费完全保障。

3)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按照年初的绩效目标,2020年度我区长江流域禁捕退捕项目完成,未偏离绩效目标。

4)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我委将绩效自评结果向市农业农村委进行了报告,并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向社会公开。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2020年度无重点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联系方式反馈信息电话:023-53255178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0年度区级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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