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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梁平区民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2-01-21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要求,对以重庆市梁平区民政局的名义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日期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区民政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政府、区政府工作安排,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主动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任务,不断提升民政工作透明度和群众满意度,公开质量和效果得到显著提升。

(一)紧抓主动公开。进一步深化、细化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在保证社会救助、行政许可、预算决算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不变的前提下,进一步强化养老服务、残疾人福利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全年通过区政府网站民政局网页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167条,其中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等重点领域信息88条。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进一步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强化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全面梳理政务公开目录。收集、整理各类信息,确定区政府网站民政局网页的政务公开目录,按照目录要求收集信息并公开。二是严格规范信息审核、发布制度。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确保公开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坚决杜绝发布涉密、虚假、错误、不完整、不规范信息。三是强化责任落实。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四)加强公开平台建设。规范化建设区政府网站民政局网页,科学设定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和目录,并不断拓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新增基层政务公开专栏,下设社会救助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和养老服务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栏目,重大民生栏目下新增残疾人福利栏目,数据及时同步到区政府网站惠民惠农资金栏目,保证信息同源。

(五)强化监督保障。一是提高重视程度,强化组织领导。为加强政务公开和提高民政政务信息质量,区民政局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民政政务公开工作。二是健全公开机制,增加工作实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区政务公开相关工作机制,及时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有关事项。三是加强业务培训,提升工作能力。积极参加区政府办公室组织的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掌握新条例法定条文运用、网站信息发布和依申请件办理流程,提升工作效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改进措施

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主动公开的内容还不够丰富。二是民政政策宣传的方式还不够灵活多样,宣传力度有待加强。三是政务公开工作力量不足,专业性有待提高。

下步改进措施:一是细化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对信息进行合理分类和科学界定,保证内容更丰富,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透明度,满足公众需要。二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通过新闻发布会、进社区宣讲等形式,切实把各项惠民政策送到百姓身边。三是充实加强工作力量。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在落实原有工作制度基础上,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加大人员培训教育力度,把政府信息工作不断推向深入。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本单位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梁平区2021年政务公开任务清单》要求,基本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标准,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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