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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80086522817/2021-00054 [ 发文字号 ] 梁平民政发〔2020〕61号
[ 主题分类 ] 社会救助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0-04-07 [ 发布日期 ] 2020-04-08

重庆市梁平区民政局关于切实做好受疫情影响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现就贯彻落实《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切实做好受疫情影响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渝民〔2020〕67号)精神,进一步做好受疫情影响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抓好基本生活保障。各乡镇(街道)要认真落实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兜底保障措施,不折不扣将党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对困难群众的关怀落到实处。要及时将受疫情影响收入下降、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低保范围,切实做到应保尽保。进一步完善家庭收入计算方式。加大急难临时救助力度,对确诊困难群众,及时按规定发放临时救助金。对因疫情影响,生活陷入临时困境的外来人员,根据急难情形,统筹运用好实物帮扶和现金救助政策,按规定及时给予有效帮扶救助。要认真做好特殊困难人员基本照料服务,对无人照料的困难老年人有集中照护需求的,优先就近安排入住敬老院。指导村(社区)、照服机构加强特殊困难人员、留守老年人、困境儿童的走访探视,发现生活困难的,及时提供帮助。

二、及时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积极配合发改委等部门,做好价格临时补贴发放工作。

三、统筹推进兜底脱贫。要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兜底脱贫工作,按照全国民政系统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动员大会精神和市、区级有关要求,做好疫情防控期间贫困人口救助帮扶,落实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及时救助因疫致贫返贫群众。要配合扶贫等部门健全完善监测预警机制,加强数据比对和摸底排查,确保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兜底保障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坚决完成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各项任务。

四、畅通社会救助渠道。全面公布区、镇街两级社会救助服务热线号码,加强电话值守,保障热线畅通,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求助有门。要加强部门联动,充分发挥区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作用,统筹整合救助资源,加强困难群众求助转办转介,全面建立健全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积极推行社会救助网上申请、线上办理,全面提升社会救助信息化水平。


重庆市梁平区民政局       

2020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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