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机构备案服务指南
1.备案部门:重庆市梁平区民政局
2.法定条件:
养老机构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重庆市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的要求,按照属地原则,向区民政局登记备案,接受民政等部门的监督管理,并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管理规定等开展服务活动。养老机构备案基本条件如下:
(1)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18年第36号)、《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18年第35号)、《养老设施建筑设计规范》(GB50867—2013)等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并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要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17条规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经营服务活动。
(2)应当符合和遵照《重庆市养老机构管理办法》(渝府令〔2019〕326号)规划建设、机构设立、扶持发展、服务运营和监督管理等规定。
(3)养老服务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重庆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和《重庆市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
(4)开展餐饮服务的,应当符合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并符相应食品安全标准。
(5)开展医疗卫生服务的,应当符合现行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规规章。符合《养老机构医务室基本标准(试行)》和《养老机构内设护理站基本标准(试行)》(国卫办医发〔2014〕57号)、《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卫医发〔1994〕30号)等标准。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申请材料:
(1)养老机构备案书和备案承诺书;
(2)法人登记:编制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登记证书或者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或者民政部门核发的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业主的身份证明文件;
(4)服务场所的产权证明或者房屋租赁合同;
(5)消防验收合格意见或备案资料;
(6)环评报告或备案资料;
(7)如开展餐饮服务,提交食品经营许可证。
(8)如开展医疗卫生服务,提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4.法定时限:5个工作日。
5.承诺时限:申请人承诺符合条件并提交材料的当场发放设置养老机构备案回执。
6. 申请接收
办公地址:重庆市梁平区行政服务中心民政局窗口。
咨询电话:023-81171199。
7.办理时间: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冬季: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附件:1.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审批服务指南
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
3.梁平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办事指南
4.食品经营许可证服务指南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设置审批与执业登记“两证合一”)服务指南
6.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网上备案指南
7.养老机构备案服务指南
8.养老机构备案书
9.备案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