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2280086522817/2024-0000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行政处罚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民政局 | 有效性 | |
标题 | 梁平区2023年养老机构行政处罚台账 | ||
成文日期 | 2024-01-10 | 发布日期 | 2024-01-10 |
索引号 | 115002280086522817/2024-0000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行政处罚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民政局 |
有效性 | |
标题 | 梁平区2023年养老机构行政处罚台账 |
成文日期 | 2024-01-10 |
发布日期 | 2024-01-10 |
序号 |
处罚决定书文号 (移送文书号) |
处罚对象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金额 |
处罚时间 |
备注 |
1 |
梁平民政罚〔2023〕1号 |
梁平区云龙镇家友养老院 |
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未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
《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第十六条、第五十一条 |
罚款 |
罚款2000元 |
2023.1.31 |
行政复议: 受理单位: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 地址:重庆市梁平区双桂街道桂西路6号行政中心综合大楼 电话:023-53222121 行政诉讼: 受理单位: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法院 地址:重庆市梁平区双桂街道红桂路16号 电话:023-53368600 监督方式:来信来电监督 地址:重庆市梁平区双桂街道桂西路6号行政中心1号楼B区206 电话:023-53222159 |
2 |
梁平民政罚〔2023〕2号 |
梁平区许合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
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未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
《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第十六条、第五十一条 |
罚款 |
罚款2000元 |
2023.7.5 | |
3 |
梁平民政罚〔2023〕3号 |
重庆市梁平区皂角公寓 |
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未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
《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第十六条、第五十一条 |
罚款 |
罚款2000元 |
2023.8.22 | |
4 |
梁平民政罚〔2023〕4号 |
重庆市梁平区德康福养老服务中心 |
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未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未监督检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未组织落实事故隐患排查及整改 |
《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第十六条、第五十一条 |
罚款 |
罚款2000元 |
2023.8.22 | |
5 |
梁平民政罚〔2023〕5号 |
重庆市梁平区云龙镇敬老院 |
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未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相关规章制度和技术标准、操作流程,未监督检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未组织落实事故隐患排查及整改 |
《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第十六条、第五十一条 |
罚款 |
罚款200元 |
2023.12.1 |
|
6 |
梁平民政罚〔2023〕6号 |
重庆市梁平区虎城镇敬老院 |
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未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相关规章制度和技术标准、操作流程,未监督检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未组织落实事故隐患排查及整改 |
《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第十六条、第五十一条 |
罚款 |
罚款200元 |
2023.12.4 |
如果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照有关规定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