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梁平区民政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1年我局认真按照相关要求,扎实有序地推进民政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宣传教育。全面落实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民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责任到人。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自觉强化理论武装,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指导全系统将学习成效转化为推进法治建设实际行动。把学习宣传政策法规特别是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纳入工作重点。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法律法规,将法律培训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和考核目标,全年集中学法8次。开展“宪法进社区”宣讲和民政政策集中宣传活动72场次,通过多途径、多方式大力宣传宪法和民政法律法规政策,不断提升工作人员法律水平,有力推动民政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推动贯彻落实,强化任务担当。以中央依法治国委2021年工作要点为指导纲要,积极贯彻《2021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按照《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重要讲话分工方案》各项任务,重点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协调相关科室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强化工作人员担当意识。
(三)聚焦依法行政,提升法治能力。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法治理论知识学习考试、行政执法人员教育、专题培训等,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切实增强执法人员的责任感,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常态化开展社会组织、养老服务、殡葬服务和安全生产等领域违法行为查处工作,及时处置违法行为,进一步提升执法质量。
二、法治政府建设率先取得突破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是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流程。积极配合市民政局,推进“全渝通办”“川渝通办”“跨省通办”“一件事一次办”上线运行,推广“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实施基层“减证便民”行动,为民服务能力和水平持续提升。二是落实养老机构“先照后证”登记制度。放宽养老机构行政审批条件,进一步优化申办养老机构设立许可流程,降低养老机构准入门槛。三是全面落实权责清单制度。全面清理拟定权责清单,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公布全部行政权力事项清单,所有收费项目按照相关要求均已备案。四是优化法治营商环境。认真落实国务院及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有关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推进养老服务多层次发展,为企业减负增效。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加强合法性审查和规范性文件清理。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区司法局相关文件规定,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动态清理,不得法外设定权利,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得做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定。二是健全完善行政权力制约监督制度机制。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监察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规范推进和完善政务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三)推动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一是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制度。及时维护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决策制度外,将应当公开的决策事项、依据和结果全部在网站公开。二是畅通公众意见渠道。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公开办公电话及办公地址,畅通社会公众投诉举报和建议意见渠道。三是建立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将法治工作纳入办公室业务范围,聘请一名专业法律顾问,在依法决策中发挥重要作用。四是重大决策集体讨论。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在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决定前严格实行合法合规性检查,提高依法决策水平。
(四)强化行政执法权责统一。一是强化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二是积极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在法治宣传月、宪法日等时间节点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三是不断完善法治政府监督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一岗双责”的要求,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主要工作任务进行逐项分解,不断完善监督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切实防止职务犯罪行为的发生,确保民政工作公正透明、廉洁高效。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学习宣传不够深入。理论的系统性学习不够,缺乏对法治理论的系统研究、深刻理解和经常性学习。
二是法治意识仍需加强。法治观念、法治思维树立得还不够牢固,法治教育还不够深入,学法意识还需进一步提高。
三是创新意识有待提高。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够,创新工作方法和手段方面不够积极主动,创新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四、2022年工作打算
一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继续加大普法宣传力度,通过召开院坝会、宣讲会等,多形式多渠道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切实增强公民法治意识,营造人人守法、用法和依法办事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继续实施有效的法律法规培训和业务专业培训,重点在基本法律知识以及管理和执法的标准规范、法律适用、执法程序、执法文书、执法方式等方面加强培训,在岗位选人、用人方面把好关,提升服务群众行政能力。
三是加强行政制度建设。在系统内部完善各项行政工作制度,建立行政责任制、违法追究制、依法行政考核制、投诉举报制等,确保用制度管人、管钱、管物、管事。健全行政执法证件和行政权力事项管理制度,在社会救助、殡葬事务、婚姻登记、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等重点领域引入人大代表视察、政协委员监督、人民评议等监督机制,实现行政权力阳光运行,行政事项公开透明,行政行为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