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梁平区民政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0年我局认真按照相关要求,扎实有序地推进民政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全面落实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民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责任到人。加强法治队伍建设,配齐配强执法工作人员,提升民政执法能力。
二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把学习宣传政策法规纳入工作重点,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法律法规,将法律培训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和考核目标,全年集中学法8次。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持续推进民政系统“七五”普法工作。认真组织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参加法治理论考试,参加率和合格率均为100%。开展“宪法进社区”宣讲和民政政策集中宣传活动,通过多途径、多方式大力宣传宪法和民政法律法规政策,不断提升工作人员法律水平,有力推动民政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对民政部门依法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制定相应的工作规划和制度,系统的清理、优化、再造审批流程,提高办事效率,构建统一、高效、便民的行政服务体系。通过政(事)务公开栏、政府网站公开民政行政许可项目与民政办事服务项目的行政审批实施主体、事项性质、审批时限、办事程序、办事纪律、收费标准、投诉渠道等事项。
四是规范民政行政行为。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取得执法资格的,一律不得从事执法活动。强化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强对基层民政执法指导。加强社会组织的法人登记、年检评估、依章程开展活动的监督管理,不断健全“统一登记、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监管”的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把依法行政同政(事)务公开相结合、同规范服务相结合、同落实政策相结合,有效地规范民政执法行为,切实增强执法人员的责任感。加强民政领域安全生产执法,2020年依法取缔3家非法养老机构,行政处罚民政服务机构4家次,罚款0.29万元。
五是主动接受各界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认真完成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与推进年度民政重点工作任务紧密结合,立足民政工作职能,认真接受意见建议,深入解决实际问题,建议、提案办结率和满意率均为100%。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一岗双责”的要求,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主要工作任务进行逐项分解,不断完善监督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切实防止职务犯罪行为的发生,确保民政工作公正透明、廉洁高效。
二、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一是稳妥推进行政区划调整。2020年6月18日,经市政府批准(渝府〔2020〕26号),我区合兴镇、仁贤镇、金带镇调整为合兴街道、仁贤街道、金带街道。调整后,梁平区辖 33 个乡镇(街道),其中 2 个乡、26 个镇、5 个街道。调整过程中,我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人事纪律、财经纪律、机构编制纪律和工作纪律等,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二是强化基层群众自治。落实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自治“四张清单”,持续推进村(社区)减负增效,减证便民。深化“三社联动”实践,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建立红白理事会,将公道正派、热心的老党员、老干部选入红白理事会,引导群众抵制社会习惯中存在的愚昧、落后的思想观念,摒弃陋习,形成节俭、不大操大办氛围,并写入村规民约中,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
三是加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稳妥推进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的直接登记工作。认真开展我区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工作,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监督和管理。对年检不合格的社会组织要求限期整改,依法注销不按章程开展活动和违法开展活动的相关社会组织。截至目前,我区共登记305个社会组织,其中社会团体148个,民办非企业157个。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不够到位。长期以来,民政部门被认为是专做慈善募捐、救孤助残、扶贫帮困、生活保障等善事的社会福利部门,而不是执法部门,甚至有一部分从事民政工作的同志也认为民政工作不涉及执法行为。由于思想认识上存在着误区,造成了实际工作中常常出现重政策、轻法律,重审批、轻监管,重服务、轻管理,重说理、轻处罚的偏差。
二是法治理论研究不足。对理论研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且民政系统法律人才缺乏,不善于从法律的角度思考民政法治建设问题。
四、2021年工作打算
一是创新法律法规宣传。创新开展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大力宣传法律至上、权利与义务对等等相关观念,实现政府与公众法律意识的共同提升。时刻关注民生,深入基层、贴近群众,了解群众所需,结合当前社会现状和百姓关注热点,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充分利用移动网络调动群众学法积极性,扩大法治工作的影响力,提高法治宣传面。
二是规范依法行政程序。加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复议与应诉、行政规范性文件等管理工作,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提升民政部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能力。
三是增强学法用法制度建设。认真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尊法学法用法守法长效机制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做好新提任领导干部法治理论考试和法治理论知识考试工作。加强对法治教育考评结果的运用,把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