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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梁平区民政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日期:2020-03-04

我局认真按照《重庆市梁平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梁平委〔201723号)要求,扎实有序地推进民政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情况

一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把学习宣传政策法规纳入工作重点,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法律法规,将法律培训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和考核目标,积极参加上级民政部门和同级政府法制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干部职工学法制度,牢固树立依法用权、依法行政的意识。大力宣传宪法、慈善法及民政工作有关政策法规,通过多途径、多方式的宣传活动不仅提升了工作人员法律水平,更宣传了民政政策法规,有力推动了民政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对民政部门依法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制定相应的工作规划和制度,系统的清理、优化、再造审批流程,提高办事效率,构建统一、高效、便民的行政服务体系。通过政(事)务公开栏、政府网站公开民政行政许可项目与民政办事服务项目的行政审批实施主体、事项性质、审批时限、办事程序、办事纪律、收费标准、投诉渠道等事项。

三是规范民政行政行为。及时出台关于城乡低保、临时救助、殡葬管理、敬老院建设与管理等一系列文件,提高政策运用、程序操作、对象审批的准确度。切实做好社会组织的法人登记、年检评估、依章程开展活动的监督管理,不断健全统一登记、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监管的社会组织管理体制。并把依法行政同政(事)务公开相结合、同规范服务相结合、同落实政策相结合,有效地规范民政执法行为,切实增强执法人员的责任感。

四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有效推进养老服务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通过降低门槛、放宽准入、优化流程、简化手续等措施,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进一步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的积极性。对全区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情况进行清理规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五是主动接受各界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与推进年度民政重点工作任务紧密结合,立足民政工作职能,认真接受意见建议,深入解决实际问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一岗双责的要求,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主要工作任务进行逐项分解,不断完善监督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切实防止职务犯罪行为的发生,确保民政工作公正透明、廉洁高效。

二、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一是稳妥推进行政区划调整。我区现有33个乡镇(街道),269个村,74个社区。我局认真按照区委、区政府安排部署,强化科学评估论证,提高行政区划调整方案的科学性和前瞻性,以“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为目标,稳妥推进镇改街道、乡改镇、村改居等行政区划调整工作。

二是强化基层群众自治。落实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自治“四张清单”,持续推进村(社区)减负增效,减证便民。推行“三事分流”工作机制,进一步厘清政府部门、社区组织和居民个人在社区治理中的角色和职责。建立红白理事会,将公道正派、热心的老党员、老干部选入红白理事会,引导群众抵制社会习惯中存在的愚昧、落后的思想观念,摒弃陋习,形成节俭、不大操大办氛围,并写入村规民约中,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

三是加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稳妥推进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的直接登记工作。印发《关于开展民办非企业单位2018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梁平民政发〔2019〕25号)、《关于开展社会团体2018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梁平民政发〔2019〕26号),认真开展我区社会组织的年度检查工作,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监督和管理。对年检不合格的社会组织要求限期整改,依法注销不按章程开展活动和违法开展活动的相关社会组织。截至目前,我区共登记298个社会组织,其中社会团体147个,民办非企业151个。

四是推动社会工作发展。不断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目前,我区持有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证书人才81人,其中社会工作师28人,助理社会工作师51人,重庆社会工作员2人,依法登记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5个。争取市级补助支持资金35万元,实施4个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其中社区社会工作服务项目3个(金带镇滑石村,梁山街道北池社区、文峰社区),专业领域服务项目1个(社会福利院老年社会工作服务项目)。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不够到位。长期以来,民政部门被认为是专做慈善募捐、救孤助残、扶贫帮困、生活保障等善事的社会福利部门,而不是执法部门,甚至有一部分从事民政工作的同志也认为民政工作不涉及执法行为。由于思想认识上存在着误区,造成了实际工作中常常出现重政策、轻法律,重审批、轻监管,重服务、轻管理,重说理、轻处罚的偏差。

二是法治队伍建设滞后。目前,我局未设立专门法制机构,也缺乏专职执法人员。对行政监管、行政处罚等各项行政行为无法统一规范,难以及时有效地开展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执法培训、检查考核等日常民政法制工作,极大地制约了全区民政系统依法行政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与日益繁重的民政行政执法任务很不相适应。

三是法治理论研究不足。对理论研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且民政系统法律人才缺乏,不善于从法律的角度思考民政法治建设问题。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认真按照《重庆市梁平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梁平委〔201723号)要求,进一步细化具体工作职责,强化责任落实。

二是继续做好本部门牵头的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进一步加强工作联动,全面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

三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根据上级工作部署,进一步完善民政执法程序,健全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培训考核制度,扎实推动行政执法“事中”、“事后”监督的“全覆盖”。

四是规范依法行政程序。加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复议与应诉、行政规范性文件等管理工作,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提升民政部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能力。

五是加强机关自身建设。持续加强党的建设和队伍能力建设,加强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落实。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大普法宣传工作。

五、意见建议

一是创新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创新开展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大力宣传法律至上、权利与义务对等等相关观念,实现政府与公众法律意识的共同提升。时刻关注民生,深入基层、贴近群众,了解群众所需,结合当前社会现状和百姓关注热点,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充分利用移动网络调动群众学法积极性,扩大法治工作的影响力,提高法治宣传面。

二是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素质培养,真正使广大干部树立法律权威,培养法治思想,提高法律意识,增强法律素质。严格依法办事,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充分发挥普法志愿者的作用,积极发展具有专业法律知识的社工加入普法志愿者队伍,使之成为普法工作的重要力量。

三是增强学法用法制度建设。认真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尊法学法用法守法长效机制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做好新提任领导干部法治理论考试和法治理论知识考试工作。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制度。加强对法治教育考评结果的运用,把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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