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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80086522817/2024-00106 [ 发文字号 ] 梁民许准字〔2024〕15号
[ 主题分类 ] 审批许可 [ 体裁分类 ] 行政许可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4-07-01 [ 发布日期 ] 2024-07-11

重庆市梁平区民政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梁民许准字〔2024〕15号)

重庆市梁平区宏达职业培训学校:

你(单位)于2024年6月17日向本机关申请民办非企业单位住所和业务范围登记的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重庆市梁平区宏达职业培训学校住所由重庆市梁平区屏锦镇明月路143号变更为重庆市梁平区双桂街道昌隆路6号13幢2-5、2-4、2-3;业务范围由计算机操作、家政服务、养老护理、市场营销、焊工、中式烹调师、育婴员、电工、中式面点师、数字化管理师、健康照护师(四、五级)培训变更为职业技能培训:养老护理院(三、四、五级)、家政服务员(三、四、五级)、中式烹调师(三、四、五级)、育婴员(三、四、五级)、中式面点师(三、四、五级);新职业培训:健康照护师、整理收纳师;特色工种:梁平预制菜工。

重庆市梁平区民政局

2024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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