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2280086522817/2024-0007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民政局 | 有效性 | |
标题 | 重庆市梁平区民政局关于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救助管理工作第三方监督员的公告 | ||
成文日期 | 2024-05-09 | 发布日期 | 2024-05-09 |
索引号 | 115002280086522817/2024-0007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民政局 |
有效性 | |
标题 | 重庆市梁平区民政局关于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救助管理工作第三方监督员的公告 |
成文日期 | 2024-05-09 |
发布日期 | 2024-05-09 |
为进一步提高救助管理工作水平与质量,加强救助管理队伍建设,强化社会监督,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救助管理工作第三方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推荐范围
救助管理工作第三方监督员从有关政府职能部门、社会组织、新闻媒体、热心群众、志愿者中选聘。选聘人数为3-5名。
二、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2.具备良好的思想作风、职业道德和爱岗敬业、团结协作的精神;
3.关心、关注流浪乞讨救助管理工作,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志愿为救助管理工作贡献力量。
三、主要职责
1.监督检查区救助管理站(区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流浪乞讨精神病人定点收治医疗机构运行管理等情况;
2.监督受助人员受助期间的照料服务情况、站外托养情况;
3.监督未成年人受助期间的保护服务情况;
4.核查监督寻亲工作情况;
5.监督救助管理站作风建设工作情况;
6.反馈社会监督意见等。
四、选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
采取个人自荐、组织推荐和现场报名等形式,接受申请人员报名。
(二)资格审查
区民政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候选人。
(三)颁发证书
区民政局在完成资格审查后,确定拟选聘人员名单并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面向社会公告。社会监督员采取聘任制,聘期3年。
五、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10日—5月16日
2.公示时间:2024年5月20日—5月26日
3.报名方式:填写《重庆市梁平区救助管理工作第三方监督员申请表》(见附件),于5月16日前将申请表发送至电子邮箱:313919677@qq.com。
联系人:董老师 联系电话:13452656391
附件:重庆市梁平区救助管理工作第三方监督员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