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时间:夏季作息(5月至9月)8∶30—12∶00、14∶30—18∶00(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季作息(10月至次年4月)9:00—12:00、14:00—18:00(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重庆市梁平区双桂街道桂西路6号行政中心1号楼B区2楼
联系电话:023-53222159
政府网站:http://www.cqlp.gov.cn/mzj/
(一)贯彻执行民政事业发展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贯彻执行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贯彻执行社会救助政策,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贯彻执行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承办行政区划调整的申报工作,负责区内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工作。
(五)贯彻执行婚姻管理政策,推进婚俗改革。
(六)贯彻执行殡葬管理政策,推进殡葬改革。
(七)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老龄工作职责,强化其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职责。
(八)贯彻执行残疾人福利政策。
(九)贯彻执行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贯彻执行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党建工作。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重庆市梁平区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困难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
(十四)有关职责分工。
1.与重庆市梁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的有关职责分工。重庆市梁平区民政局会同重庆市梁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重庆市梁平区行政区划图。
(一)办公室
负责党的建设、法治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群团、综合治理、议提案办理、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拟订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承担综合性文稿起草、文电、机要、安全、保密、政务督查、政务值班、信访稳定、执法监督、档案管理、后勤保障、会务、公务接待等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牵头推进民政行业放管服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二)计财科
指导和监督民政事业资金管理。负责本级彩票公益金管理。承担民政统计管理和机关及直属单位预决算、财务、内部审计、资产管理工作。
(三)社会救助科
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工作。承办区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参与拟订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救助相关办法。指导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查认定工作。
(四)区划地名科
承办行政区划调整的申报工作,负责区内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工作。
(五)社会事务和儿童福利科
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登记机关和殡葬服务、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相关工作,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承担残疾人福利、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工作,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六)养老服务和老龄工作科
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老龄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
(七)慈善事业和社会组织科
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按照管理权限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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