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梁平区养老服务中心负责全区养老事业发展服务保障工作,承担老年人福利、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等事务性工作,指导养老服务机构、老年人福利机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负责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及业务指导工作。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梁平区养老服务中心为隶属于重庆市梁平区民政局的公益一类财政全额预算事业单位。
2023年本单位同重庆市梁平区社会福利院予以合并。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558.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58.0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收入较2022年增加472.61万元,主要是单位合并。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558.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558.0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522.6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19.0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6.35万元。支出预算较2022年增加472.61万元,主要原因是同社会福利院进行合并。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58.0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8.06元,比2022年增加472.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8.06万元,比2022年增加302.61万元,项目支出170.00万元,比2022年增加170.00万元,主要原因是同社会福利院进行合并,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住房保障缴费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代养老人护理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及老年公寓设备设施维修保养等费用。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00万元,比2022年增加0.00万元,2023年本单位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4.50万元,比2022年增加2.5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比2022年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0.50万元,比2022年增加0.50万元,主要原因是接待市局领导调研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0万元,比2022年增加2.00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合并,加大了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 0.00万元,比2022年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未预算购置公务用车。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本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2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陈韦 联系电话:023-53233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