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梁平区殡仪馆负责遗体接运、遗体火化、遗体冷藏、殡仪服务、公墓管理等工作。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梁平区殡仪馆内设2个机构科室:殡仪科、办公室。人员编制11人,实有人数10人。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378.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78.6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收入较2022年减少21.10万元,主要是由于2023年人员减少。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378.63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359.9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9.9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8.74万元。支出预算较2022年减少21.10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减少9.17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减少11.92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78.6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8.63万元,比2022年减少2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5.86万元,比2022年减少9.1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72.77万元,比2022年减少11.92万元,主要是因为2023年度项目预算减少。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0.50万元,比2022年减少0.5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比2022年减少0.00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0.00万元,比2022年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未发生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50万元,比2022年减少0.5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公务用车管理;公务用车购置费 0.00万元,比2022年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未预算购置公务用车。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张劲松 联系电话:023-53250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