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梁平区社会福利院为城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的孤老残人员和无依无靠、无家可归以及无人抚养的人员提供收养服务;为各类人员提供代养服务、为收代养人员提供康复娱乐、医疗保健等服务。
(二)单位构成
区社会福利院内设3个机构科室:办公室、综合科和公寓科。人员编制15人,实有人数15人。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501.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01.0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收入较2021年增加192.58万元,主要是2022把老年公寓非税收入180.00万元纳入预算拨款,其次是单位人员经费拨款增加12.58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501.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501.0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471.1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16.0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3.91万元。支出预算较2021年增加44.25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12.58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180.00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01.0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1.03万元,比2021年增加192.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1.03万元,比2021年增加44.25万元;项目支出180.00万元,比2021年增加180.00万元。基本支出增加原因是单位人员工资福利调级调标,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增加原因是2022年度单位非税收入列入一般公共预算,主要用于老年公寓代养老人护理人员的工资福利及老年公寓设备设施维修保养。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00万元,比2021年增加0.00万元,2022年本单位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1.10万元,比2021年增加 0.9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比2021年减少0.00万元;公务接待费0.10万元,比2021年减少0.1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更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杜绝一切铺张浪费的行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0万元,比2021年增加1.0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未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比2021年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单位未预算购置公务用车。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胡莉娟 联系电话:19123268991
区社会福利院2022年单位预算附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