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务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预算/决算 >决算公开

[ 索引号 ] 115002280086522817/2022-0011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2-09-29 [ 发布日期 ] 2022-09-30

重庆市梁平区殡仪馆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梁平区殡仪馆主要负责宣传、贯彻执行殡葬改革的方针、政策;提供遗体接运、遗体冷藏、遗体火化等服务;提供殡仪服务,为举行悼念活动提供场所;提供骨灰安葬、骨灰寄存服务;负责全区公墓管理指导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内设2个机构:办公室和殡仪科。

(三)单位构成

重庆市梁平区殡仪馆为重庆市梁平区民政局下属二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益二类)。

二、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332.24万元,支出总计332.24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7.38万元、增长9.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购买了一辆殡仪车和殡葬设备冷藏柜。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332.2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87万元,增长11.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购买了一辆殡仪车和殡葬设备冷藏柜。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2.24万元,占100.0%。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332.2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7.38万元,增长9.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购买了一辆殡仪车和殡葬设备冷藏柜。其中:基本支出217.44万元,占65.4%;项目支出114.8万元,占34.6%。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财政收回资金实行零结转。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32.24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7.38万元,增长9.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购买了一辆殡仪车和殡葬设备冷藏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32.2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1.07万元,增长32.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购买了一辆殡仪车和殡葬设备冷藏柜。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9.7万元,增长64.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购买了一辆殡仪车和殡葬设备冷藏柜。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2.2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1.07万元,增长32.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购买了一辆殡仪车和殡葬设备冷藏柜。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9.7万元,增长64.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购买了一辆殡仪车和殡葬设备冷藏柜。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财政收回资金实行零结转。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0.55万元,占0.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较上年决算数相比基本持平。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12.74万元,占94.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9.69万元,增长70.8%,主要原因是在职职工工资调标以及本年度购买了一辆殡仪车和殡葬设备冷藏柜。

(3)卫生健康支出10.25万元,占3.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较上年决算数相比基本持平。

(4)住房保障支出8.7万元,占2.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较上年决算数相比基本持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7.4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7.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2.45万元,增长27.4%,主要原因是在职职工工资调标及退休人员的健康休养费。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以及遗属补助等。公用经费20.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53万元,增长29.1%,主要原因是因殡葬改革进行实地查看及购买办公设备。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6.2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本年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3.69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5.1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17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购买了殡仪车一辆。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3.88万元,增长1076.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购买了殡仪车一辆。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主要是单位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事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单位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事项,与上年持平。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单位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事项,与上年持平。

公务车购置费14.18万元,主要用于接送遗体火化。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18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原殡仪车已达到报废年限,难以维修,为满足业务需要所以才新购一辆殡仪车。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4.18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原殡仪车已达到报废年限,难以维修,为满足业务需要所以才新购一辆殡仪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9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保险、燃料费、过路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99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财政未对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进行年初预算。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3万元,下降23.3%,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车管理。

公务接待费0万元,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单位未产生公务接待事项,与上年持平。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单位未产生公务接待事项,与上年持平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1辆,公务车保有量为4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 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14.18万元,车均维护费0.2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未产生会议费事项。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5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4万元,下降6.8%,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培训费用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单位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2.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主要用于采购本年度购买了殡仪车一辆和殡葬设备冷藏柜。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项,涉及资金1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对困难群众及交通肇事逃逸基本丧葬减免,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认为是为民办实事,收获群众满意度很高。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一级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

名称

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

项目

编码


自评

总分

(分)

100

主管

单位

区民政局

财务

科室

社保科

项目

联系人

扈模军

联系电话

53250466

项目资金(万元)

年度

总金额

年初

预算数

全年

(调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

执行率

权重

执行率

得分

(分)

0

0

10

100.0

10

10

当年绩效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对困难群众及交通肇事逃逸基本丧葬费减免

对困难群众及交通肇事逃逸基本丧葬减免

对困难群众及交通肇事逃逸基本丧葬减免

绩效指标

指标

名称

计量

单位

指标

性质

年初

指标

调整

指标

全年

完成值

得分

系数

(%)

指标

权重

(分)

指标得分

(分)

是否核心

指标

减免交通肇事逃逸丧葬服务人数

20


30

100.0

30

20 

减免困难群众丧葬服务人数

150


232

100.0

30

20

丧葬服务人员满意度

%

90.0


95.0

100.0

30

20

说明



















二级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

名称

困难群众及交通肇事逃逸基本丧葬减免

项目

编码


自评

总分

(分)

100

主管

单位

区民政局

财务

科室

社保科

项目

联系人

张劲松

联系电话

53250466

项目资金(万元)

年度

总金额

年初

预算数

全年

(调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

执行率

权重

执行率

得分

(分)

0

10

10

100.0

10

10

当年绩效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对困难群众及交通肇事逃逸基本丧葬费减免

对困难群众及交通肇事逃逸基本丧葬减免

对困难群众及交通肇事逃逸基本丧葬减免

绩效指标

指标

名称

计量

单位

指标

性质

年初

指标

调整

指标

全年

完成值

得分

系数

(%)

指标

权重

(分)

指标得分

(分)

是否核心

指标

减免交通肇事逃逸丧葬服务人数

20


30

100.0

30

30

减免困难群众丧葬服务人数

%

=

150


232

100.0

30

30

丧葬服务人员满意度

%

95


95

100.0

30

30

说明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重庆市梁平区殡仪馆关于困难群众及交通肇事逃逸基本丧葬减免费绩效自评报告》见附件。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我单位2021年未委托第三方对单位政策或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 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 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单位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单位取得的经费, 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 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 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 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 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单位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陈韦    023-53233011。

附件:重庆市梁平区殡仪馆关于困难群众及交通肇事逃逸基本丧葬减免费绩效自评报告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返回主站

部门街镇

政务新媒体矩阵

智能问答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