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梁平区养老服务中心负责全区养老事业发展服务保障工作,承担老年人福利、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等事务性工作,指导养老服务机构、老年人福利机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负责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及业务指导工作。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梁平区养老服务中心未设内设机构。
(三)单位构成
重庆市梁平区养老服务中心为重庆市梁平区民政局下属二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益一类)。
二、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73.58万元,支出总计73.58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0.33万元、增长121.3%,主要原因是2021年单位新进职工2名、职工工资调标等。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73.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0.33万元,增长121.3%,主要原因是2021年单位新进职工2名、职工工资调标等。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3.58万元,占100.0%。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73.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0.33万元,增长121.3%,主要原因是2021年单位新进职工2名、职工工资调标等。其中:基本支出72.6万元,占98.7%;项目支出0.97万元,占1.3%。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实行零结转财政收回剩余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3.58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0.33万元,增长121.3%。主要原因是2021年单位新进职工2名、职工工资调标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3.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0.33万元,增长121.3%。主要原因是2021年单位新进职工2名、职工工资调标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51万元,增长13.1%。主要原因是单位职工工资标准调整。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3.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0.33万元,增长121.3%。主要原因是2021年单位新进职工2名、职工工资调标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51万元,增长13.1%。主要原因是单位职工工资标准调整。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财政收回资金实行零结转。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0.19万元,占0.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保持一致。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66.35万元,占90.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68万元,增长13.1%,主要原因是单位职工工资标准上调。
(3)卫生健康支出3.47万元,占4.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37万元,增长11.9%,主要原因是单位职工工资调标。
(4)住房保障支出3.58万元,占4.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47万元,增长15.1%,主要原因是单位职工工资调标。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2.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9.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4.73万元,增长183.8%,主要原因是单位职工增加2人,且职工工资调标。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绩效、社保、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3.5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万元,增长39.4%,主要原因是单位职工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和公务车运行维护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9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公务车财政未预算经费。 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48万元,增长104.2%,主要原因是该车使用年限较长,维修费用支出较大,且本年度加大了对各乡镇(街道)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指导力度,增加了公务用车使用频率,因此造成公务车运行维修费支出增大,从而“三公经费支出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主要是单位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事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单位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事项,与上年持平。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单位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事项,与上年持平。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主要原因是未购置公务车。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没有购置公务车,与上年持平。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没有购置公务车,与上年持平。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9万元,主要用于车辆停车费、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9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公务车未列入财政预算。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48万元,增长104.2%,主要原因是该车年久维修费用支出较大,且本年度加大了对各乡镇(街道)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指导力度,增加了公务用车使用频率,因此造成公务车运行维修费支出增大。
公务接待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单位没有公务接待支出事项,与上年持平。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单位没有公务接待支出事项,与上年持平。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2021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2.9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会议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无培训费用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单位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业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项,涉及资金0.97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其他民政管理事务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情况较好,资金使用和效果达到了预期目标和社会效益。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自评表
一级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
名称 |
民政管理事务 |
项目
编码 |
|
自评
总分
(分) |
100 |
主管
单位 |
区民政局 |
财务
科室 |
社保科 |
项目
联系人 |
李美均 |
联系电话 |
53237446 |
项目资金(万元) |
年度
总金额 |
年初
预算数 |
全年
(调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
执行率
权重 |
执行率
得分
(分) |
0 |
0.97 |
0.97 |
100.0 |
4 |
4 |
其中:
区级支出 |
0 |
0.97 |
0.97 |
100.0 |
3 |
3 |
补助区县 |
0 |
0 |
0 |
100.0 |
3 |
3 |
当年绩效目标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宣传养老政策,指导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督促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及业务指导工作。 |
督促指导全区共建设55个社区养老服务站(中心),建立留守老人关爱制度。 |
绩效指标 |
指标
名称 |
计量
单位 |
指标
性质 |
年初
指标
值 |
调整
指标
值 |
全年
完成值 |
得分
系数
(%) |
指标
权重
(分) |
指标得分
(分) |
是否核心
指标 |
养老政策宣传范围 |
个 |
≥ |
33个乡镇 |
|
33个乡镇 |
100.0 |
25 |
25 |
是 |
养老政策知晓率 |
% |
= |
90.0 |
|
95.0 |
100.0 |
10 |
10 |
否 |
看望留守老人次数 |
次 |
= |
4 |
|
4 |
100.0 |
20 |
20 |
是 |
开展养老政策宣传次数 |
次 |
= |
1 |
|
1 |
100.0 |
25 |
25 |
是 |
群众满意度 |
% |
≥ |
95 |
|
100.0 |
100.0 |
10 |
10 |
否 |
说明 |
|
|
|
|
|
|
|
|
|
|
|
|
|
|
|
|
|
|
二级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
名称 |
其他民政管理事务 |
项目
编码 |
|
自评
总分
(分) |
100 |
主管
单位 |
区民政局 |
财务
科室 |
社保科 |
项目
联系人 |
唐玭 |
联系电话 |
53237446 |
项目资金(万元) |
年度
总金额 |
年初
预算数 |
全年
(调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
执行率
权重 |
执行率
得分
(分) |
0 |
0.97 |
0.97 |
100.0 |
4 |
4 |
其中:
区级支出 |
0 |
0.97 |
0.97 |
100.0 |
3 |
3 |
补助区县 |
0 |
0 |
0 |
100.0 |
3 |
3 |
当年绩效目标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宣传养老政策,指导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督促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及业务指导工作。 |
督促指导全区共建设55个社区养老服务站(中心),建立留守老人关爱制度。 |
绩效指标 |
指标
名称 |
计量
单位 |
指标
性质 |
年初
指标
值 |
调整
指标
值 |
全年
完成值 |
得分
系数
(%) |
指标
权重
(分) |
指标得分
(分) |
是否核心
指标 |
养老政策宣传范围 |
个 |
≥ |
33个乡镇 |
|
33个乡镇 |
100.0 |
25 |
25 |
是 |
养老政策知晓率 |
% |
= |
90.0 |
|
95.0 |
100.0 |
10 |
10 |
否 |
看望留守老人次数 |
次 |
= |
4 |
|
4 |
100.0 |
20 |
20 |
是 |
开展养老政策宣传次数 |
次 |
= |
1 |
|
1 |
100.0 |
25 |
25 |
是 |
群众满意度 |
% |
≥ |
95 |
|
100.0 |
100.0 |
10 |
10 |
否 |
说明 |
|
|
|
|
|
|
|
|
|
|
|
|
|
|
|
|
|
|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重庆市梁平区养老服务中心2021年度其他民政管理事务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见附件。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我单位2021年未委托第三方对单位政策或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单位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单位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单位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陈韦023-53233011。
附件:重庆市梁平区养老服务中心2021年度其他民政管理事务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