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228747472663X/2024-0001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明达镇政府 | 有效性 | |
标题 | 重庆市梁平区明达镇人民政府(本级)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 ||
成文日期 | 2024-11-01 | 发布日期 | 2024-11-01 |
索引号 | 11500228747472663X/2024-0001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明达镇政府 |
有效性 | |
标题 | 重庆市梁平区明达镇人民政府(本级)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
成文日期 | 2024-11-01 |
发布日期 | 2024-11-01 |
重庆市梁平区明达镇人民政府(本级)
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镇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是:党委和政府两种职能,党委领导政府工作,主要是政治思想和方针政策的领导,干部的选拔,考核和监督,经济和行政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镇政府是基层国家行政机关,行使本行政区的行政职能。
1、党委职责:(1)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决贯彻执行。(2)保证监督职能。(3)教育和管理职能。(4)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的职能。(5)负责抓好本镇党建工作、群团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闻宣传工作。(6)完成区委、区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2、政府职能:(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产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单位构成。镇人民政府内设机构包括:1.党政办公室。统筹负责纪检、宣传、统战、武装、编制、人事、民宗侨台以及综合协调、文秘等职责;2.党建工作办公室。统筹负责基层党建、群团等工作;3.经济发展办公室(挂统计办公室、农村经营管理办公室牌子)。统筹负责经济发展规划、农村经营管理、经济社会统计、扶贫开发等职责;4.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挂卫生健康办公室牌子)。统筹负责民政、教育、卫生、计生、老龄事业发展、文化、体育、社会救助、残疾人事业、劳动就业、社会保障、自治组织建设等职责;5.平安建设办公室。统筹负责信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和处理邪教等职责;6.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统筹负责村镇规划、村镇建设、市政公用、市容环卫、环境保护等职责;7.财政办公室。统筹负责财政收支、预决算、财务管理、惠农资金兑付等职责;8.应急管理办公室。统筹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应急管理、消防管理等职责;9.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农林水利、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卫生计生、文化旅游、民政管理、消防管理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权。
二、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6828578.17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6828578.17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元。收入较2022年增加2777678.17元,主要是污水管网维护、村(社)干部和行政人员工资标准调资、社会保障等新增预算的收入。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6828578.17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7170149.37元,国防支出40000元,公共安全支出425370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500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2469545.56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307517.76元,节能环保支出2385076元,城乡社区支出300000元,农林水支出3075620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505299.48元。支出预算较2022年增加2777678.17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1179817.57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1509760.6元。
三、部门(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828578.17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828578.17元,比2022年增加2777678.17元。其中:基本支出7,637,717.57元,比2022年增加1179817.57元,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582,749.37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342,950.96 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15,717.76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238,399.48 元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9,190,860.60元,比2022年增加1509760.6元,主要原因是污水管网维护、村(社)干部报酬提标等,主要用于政基础政府(村社)运转、社会事务管理、环保等重点工作。
2023年政府本级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68000元,比2022年减少600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预算减少了支出。其中:公务接待费18000元,比2022年减少600元,主要原因是加强公务接待管理减少公务接待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000元,比2022年增加0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行政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998,164.13元,比上年减少113935.87元,主要原因是预算编制口径变化减少了支出预算等。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9,190,860.60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2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应急保障车1辆、通讯保障车1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或此级单位取得的财政拨以外的其他补助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级事业单位上缴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级企业单位上缴的利润)。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债务收入(不含政府债券、政府向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贷款)、投资收益等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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