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梁平区明达镇人民政府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产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镇人民政府包括1个行政单位及5个下属事业单位,其中:列入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下属单位详细情况如下:
1、行政单位1个,即政府本级,设置综合办事机构9个。⑴党政办公室。⑵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挂统计办公室、农村经营管理办公室牌子)、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挂卫生健康办公室牌子)、平安建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财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农林水利、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卫生计生、文化旅游、民政管理、消防管理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权。
2.事业单位5个,即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实行以乡镇管理为主、上级业务部门进行业务指导的管理体制。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20,406,576.75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0,406,576.75元,上年结转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收入较去年增加2416876.75元,主要是在职人员、村(社)干部报酬调标及污水管网维护费用增加收入等。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20,406,576.75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638,474.57元,国防支出40,000元,公共安全支出425,370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56,355.36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45,745.72元,卫生健康支出475,784.18元,节能环保支出2,385,076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300,000元,农林水支出4,579,019.12 元、住房保障支出660,751.80元。支出较去年增加2,416,876.75元,主要是在职人员、村(社)干部报酬调标及污水管网维护费用增加支出等,其中基本支出增加819,016.15元,主要是在职人员标准调整增加的支出等;项目支出增加1,597,860.6元。主要是村(社)干部报酬调标、污水管网维护费用增加的支出等。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0,406,576.75元,上年结转0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406,576.75元,比2022年增加2,416,876.75元。其中:基本支出1,1215,716.15元,比2022年增加819,016.15元,主要原因是村(社)干部报酬调标等人员调标增加的,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及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9,190,860.60元,比2022年增加1,597,860.6元,主要原因是污水管网管护增加等,主要用于农村教学党员生活补助、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义务兵优待、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场镇维修维护、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重庆市梁平区明达镇人民政府2023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68,000元,比2022年减少600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了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比2022年减少0元;公务接待费18,000元,比2022年减少600元,主要原因是加强公务接待管理减少公务接待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000元,同2022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比2022年减少0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行政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207,179.85元,比上年减少34,820.15元,主要原因是预算编制口径变化减少了支出预算等。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00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0,406,576.75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1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应急保障车1辆、通信保障车1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应急保障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或此级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补助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级事业单位上缴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级企业单位上缴的利润)。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债务收入(不含政府债券、政府向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贷款)、投资收益等收入。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