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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明达镇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2-10-13 [ 发布日期 ] 2022-10-14

重庆市梁平区明达镇人民政府2021年财政决算报告

重庆市梁平区明达镇人民政府

关于2021年财政决算的报告

——2022年10月13日在明达镇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2021年,全镇财政严格执行镇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十二次会议审查批准的预算,坚持依法理财、科学理财,不断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圆满完成了各项财政工作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及梁平财发〔2021〕748号文件对账确认的我镇2021年财政决算数据,受镇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21年全镇财政决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一般预算执行情况

(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完成2761.91万元(其中上年结转结余调整后为212.84万元),完成预算的159.19%,比上年决算数增长21.46%,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中抚恤增加拨款收入173.92万元、农林水支出增加拨款收入228.58万元、交通运输支出增加拨款收入212.24万元;支出完成2761.91万元,完成预算的159.19%,比上年决算数增长34%,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中抚恤增加支出173.92万元、农林水支出增加支出228.58万元、交通运输支出增加支出212.24万元。

(二)平衡情况:2021年财政总收入2761.91万元,总支出2761.91万元,结余0万元,其中结转下年支出0万元,收支平衡(见附件1:2021年明达镇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平衡表)。


附件1:2021年明达镇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平衡表





单位:万元


收入

执行数

决算数

支出

执行数

决算数


一、本级收入



一、本级支出

2724.99

2761.91


非税







二、转移性收入

2923.48

2549.07

二、转移性支出




上级补助

2923.48

2549.07

专项上解支出




三、上年结转

212.84

212.84

三、结余

411.33



合计

3136.32

2761.91

合计

3136.32

2761.91


(三)财政决算数与向镇第十九届人大第一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据相比,收入减少374.41万元,支出增加36.92万元,结余减少411.33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一)2021年政府性 基金收入475.6万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475.6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475.6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26.32万元、农林水支出10.95万元、其他支出33.5万元;

(二)平衡情况:2021年政府性基金收入475.6万元,支出475.6万元,收支平衡。(见附件2:2021年明达镇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平衡表)


附件2:2021年明达镇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平衡表




单位:万元



收入

执行数

决算数

支出

执行数

决算数


一、本级收入合计



一、本级支出

394.62

475.6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83

4.83





城乡社区支出

378.62

426.32





农林水支出

9.05

10.95





其他支出


33.5


二、转移性收入合计

392.500

475.60

二、转移性支出




上级补助收入



专项上解支出




三、上年结转



三、结余




合计

392.5

475.60

合计

392.5

475.60


(三)基金决算数与向镇第十八届人大第十二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据相比,收入支出均增加83.10万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6.7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8万元,下降4%;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74万元,下降9.9%,同上年支出持平;其中: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87万元、公务接待费1.85万元。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2.24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49.03万元、水费0.46万元、电费11.05万元、邮电费27.2万元、差旅费48.09万元、维修(护)费4.9万元、会议费2.45万元、培训费1.41万元、公务接待费1.5万元、劳务费0.44万元、公务车运行费用4.87万元、其他交通费24.23万元、办公设备购置6.6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53万元,增长2.55%,主要原因是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增加的支出。

五、审计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

2021年我镇无审计项目。

六、巡察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2021年上级对我镇未开展巡察。

2021年财政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市委市政府要求和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大力优化支出结构。坚决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严控一般性支出;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落实部门和单位预算管理主体责任,完善部门预算约束机制;深化预算一体化改革,加快推进预算管理各环节、各层级系统集成、协同高效,推动预算管理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紧紧围绕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的工作中心,坚持民生优先,提升民生保障能力、群众幸福指数进一步提高;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强化收支管理,科学调度资金,重点支出项目得到了较好保障,预算执行良好;加快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开展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全镇各项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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