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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梁平区林业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2-01-18

重庆市梁平区林业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指南》要求,编制本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日期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本报告如有疑问,请与梁平区林业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重庆市梁平区双桂街道行政中心1号楼419室;邮编:405200;联系电话:023—53222342;传真:023—53222342)。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围绕林业重点工作,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全面梳理公开事项,细化公开内容,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主动公开全面落实

根据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开展区政府门户网站林业局栏目信息公开工作。对机构职能职责、林业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范性文件、年度预决算等信息做到应公开尽公开。2021年度,我局围绕森林防火、生态修复、国土绿化、林业产业和湿地保护修复等林业重点工作开展政府信息工作。公开政府信息共106条。其中,政务动态信息68条,职能机构联系方式2条,法规文件13条,法治报告1条,预决算16条,行政许可与行政强制5条,政府采购1条、指南1条,年度报告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事项的办理,全面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通知》,通过区人民政府官网林业局版块公布《重庆市梁平区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工作程序职责,以保障公民获取本机关的政府信息。2021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没有因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费用或减免费用情况。我局在政务服务办事大厅专设林业局窗口,作为依申请公开的辅助和补充,为社会各界提供林业政务咨询渠道,及时与公众进行沟通互动,耐心做好解答工作。

(三)政府信息管理有序推进

一是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严格落实政务公开要求,加强信息采编、报送、发布等各个环节的审核把关。二是结合区政府办公室抽查反馈的政务公开工作风险点,开展举一反三自查,确保网上公开的信息真实、规范、权威。三是及时调整栏目、实时更新网站信息,方便公众查询。四是明确专人对区政府办印发的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细则等相关文件要求,再学习再梳理再核对,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四)平台建设有效落实

梁平区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主要是依托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网站,包括工作动态、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示公告、行政规范性文件、政务公开等方面,方便群众查阅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加强问政咨询平台管理,全年受理公开信箱来信8件,办结率100%,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建立微信小程序梁平双桂湖1个。此外,我局没有建立其他网站、政务新媒体、微博、微信等平台。

(五)监督保障力度增强

一是严格贯彻落实《信息网络安全与保密管理制度》《重要网站和信息安全应急预案》《公开电话(信箱)办理工作制度》等政府信息工作制度,明确办理流程、保密职责,确保规范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公开森林防火(023-53231119)、政务值班电话(023-53222342),畅通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梁平区林业局现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兼职人员1名,及时对信息归类、政务信息等进行审核监督。2021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审查不当而引起的失泄密情况。三是指导、督促相关科室(单位)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对存在履行政务公开工作不到位的科室(单位)进行通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5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虽然全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已步入常态化、规范化轨道,但仍有一定的问题和不足。一是部分工作人员业务水平还需继续提升。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要求高,部分工作人员缺乏相关知识的学习和对政策的理解把控。二是网站公开类栏目有待进一步优化完善。三是政务公开应公开还需加强,工作细化措施需要进一步细化。

下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宣传培训力度。组织干部职工特别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进行专题培训,切实提升业务人员政务公开意识,不断增强业务工作能力。并对标对表中央、市级、区级关于政务公开相关规定要求,主动查漏补缺,细化工作措施,有序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二是规范信息公开栏目。在区政府办公室指导下进一步优化区林业局网站信息公开栏目设置,不断完善网上信息发布、搜索、查询等功能,有效提高栏目辨识度。建立健全信息采集队伍,及时有效收集公开信息。三是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内容。做到形式公开与内容公开相结合,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相结合,事前公开与事后公开相结合。继续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内容予以公开。四是进一步加强监督考核。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对各科室(单位)考核管理,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更好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对林业生态文明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本机关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梁平区2021年政务公开任务清单》要求,基本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标准,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qlp.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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