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每年1月1日至5月10日、7月10日至10月10日为全区森林防火期。其中春节、清明、五一、国庆、高温伏旱时段和秋收前后为森林高火险期。全区境内的所有山林(含平坝集中连片林木)和林区边缘100米范围为森林防火区。其中东山(高梁山)、西山(明月山)、中山(印屏山)范围所有林区为森林高火险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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