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林业局,两江新区城市管理局、重庆高新区规划自然资源局、万盛经开区农林局:
《重庆市林业局关于加强新一轮退耕还林业主承包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已经市林业局2020年第32次党组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该文件自2020年9月21日起实施,《重庆市林业局关于做好新一轮退耕还林业主承包管理工作的通知》(渝林退〔2017〕6号)同时废止。
重庆市林业局
2020年8月21日
重庆市林业局关于加强新一轮退耕还林业主承包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根据重庆市林业局、重庆市发展改革委、重庆市财政局和重庆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关于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的实施意见》(渝林规范〔2019〕1号)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市业主(专指“以流转耕地方式实施退耕还林的各类经济组织和大户”,下同)承包实施退耕还林工作实际,现就加强新一轮退耕还林业主承包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建立和完善业主承包管理办法
业主承包实施退耕还林涉及多方面的利益关系,必须健全制度,依法行政,按规范程序进行。各区县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退耕还林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重庆市有关政策,结合新一轮退耕还林建设的实际,抓紧建立新一轮退耕还林业主承包管理办法,明确工作职责,从签订合同、任务安排、规划设计、施工组织、检查验收、政策兑现到后期管护等全过程切实规范业主承包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的行为。已经建立业主承包管理办法的区县,要根据本意见要求,进一步修订有关规定,完善办法。
二、加强对业主承包实施退耕还林关键环节的管理
一是要把好合同签订关,认真审查业主是否以耕地实际面积与农户签订耕地流转合同,以及流转合同中是否明确同意实施退耕还林、退耕还林政策补助、林木权属如何分配等内容,防止业主强租、骗租耕地,避免出现利益纠纷。二是要把好作业设计关,严格执行国家、重庆市的工程技术标准,科学确定林种、树种和配置模式,确保生态建设目标。三是要把好检查验收关,严格执行国家、重庆市的检查验收办法,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虚报面积、“吃地差”等现象发生。四是要把好补助兑现关,严格执行退耕还林补助资金直补工作程序规定,按照耕地流转合同约定兑现退耕还林补助。业主享受的政策补助,要经过村社、乡镇(街道)向区县林业、财政部门申报,不得越级申报,防止暗箱操作。五是要为业主承包提供必要的技术服务,帮助业主解决好技术难题,并积极引导业主发展优势产业、特色产业,带动广大农户共同致富。
三、增加业主承包实施退耕还林的透明度
一是要增加政策信息的透明度。进一步加强新一轮退耕还林政策的宣传,使退耕还林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避免农民和业主的利益受到侵害。二是要增加计划安排的透明度。对安排给业主的新一轮退耕还林任务指标要在村民委员会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防止暗箱操作。三是要增加检查验收结果的透明度。对业主承包退耕还林的检查验收结果要在村民委员会张榜公示,防止弄虚作假。四是要增加政策兑现的透明度。要加强对业主补助兑现情况进行乡级、村级公示的监督管理,防止虚报冒领现象的发生。
四、严肃业主承包实施退耕还林的政策纪律
新一轮退耕还林业主承包管理工作是一项惠及农村、农民的民生工程,要严明工作纪律,自觉遵守各项纪律规定,严格落实国家政策,杜绝业主承包中侵占农民利益等问题的发生。对业主承包实施退耕还林方面的信访案件,要按照《信访条例》等的规定,及时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