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单位现行的职能职责:对林地管理、木材运输、木材加工经营、林木采伐等违法、违规行为实施处罚;对非法经营国家和市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的违法行为依法行使处罚;对非法运输林木及其产品实施处罚;对非法经营林木种子行为实施处罚;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梁平区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单位内设2个机构科室:综合科,负责宣传、组织人事、信访、文秘、财务、后勤保障等日常运转工作。执法科,负责涉林案件的查处工作。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91.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1.43万元;收入比2023年增加20.86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20.86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91.43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2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04万元,农林水支出预算66.7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39万元;支出比2023年增加20.86万元,主要是社会保障和就业增加2.34万元,卫生健康增加2.2万元,农林水支出预算增加14.88万元,住房保障增加1.44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1.4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1.43万元,比2023年增加20.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4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比2023年增加20.86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单位有新进人员,导致费用有所增加。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0.4万元,比2023年增加0.0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4万元,比2023年或增加0.03万元,主要原因是林业执法业务活动增加导致公务接待费有所上涨。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3.13万元,比2023年增加3.15万元,主要原因为新增人员各项开支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3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刘峻畅 联系方式:15826331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