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梁平区东山林场现行的职能职责是:1、负责林地(公园)保护,森林培育,实施造林、营林、采伐工作;2、负责林区(公园)护林、防火、防盗;3、负责林区(公园)森林病虫害预测预报工作;4、负责制定公园(旅游)发展计划,保护公园自然资源,建设、管理和维护公园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5、开展林业科学实验和技术创新、宣传、推广,提高森林资源质量;6、负责保护林区(公园)生态文化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7、拓展和经营林下种、养殖等相关经济产业;8、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构成
梁平区东山林场内设4个机构科室,分别是综合科、森管科、基建科、产业科。
二、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1609.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1609.4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0 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万元,事业收入资金 0 万元,上级补助收入资金 0 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资金 0 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资金 0万元,其他收入资金 0万元;收入比2023年减少111.73 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减少111.73 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1609.45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609.45 万元,教育支出 7.07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6.33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69.1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56.61 万元;支出比2023年增加减少 111.73 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82.65 万元,项目支出减少 29.08 万元。
三、部门(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609.45 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609.45 万元,比2023年减少111.73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02.27 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比2023年减少82.65 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本单位退休8人,新招聘2人,减少相关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 207.18 万元,主要用于一是保障7人次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发放项目,二是非税收入征管成本项目工作,比2023年减少 29.08 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三支一扶项目由财政统一预算安排。
2024年本单位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保持一致。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 3.5 万元,比2023年减少4.5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 万元,比2023年减少(或增加) 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因公出(境)支出;公务接待费 1 万元,比2023年减少2 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的接待开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5 万元,比2023年减少2.5 万元,主要原因是加强防火应急车辆管理,节省开支;公务用车购置费 0万元,比2023年减少(或增加) 0 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预算。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0 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 0 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07.18 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3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 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 辆、执勤执法用车 0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 辆、执勤执法用车0 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联系方式:(刘丽,电话:023-53366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