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梁平区东山林场现行的职能职责是:1、负责林地(公园)保护,森林培育,实施造林、营林、采伐工作;2、负责林区(公园)护林、防火、防盗;3、负责林区(公园)森林病虫害预测预报工作;4、负责制定公园(旅游)发展计划,保护公园自然资源,建设、管理和维护公园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5、开展林业科学实验和技术创新、宣传、推广,提高森林资源质量;6、负责保护林区(公园)生态文化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7、拓展和经营林下种、养殖等相关经济产业;8、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构成
梁平区东山林场内设4个机构科室,分别是综合科、森管科、基建科、产业科。
二、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721.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21.1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2年增加247.99万元,主要是农林水支出较2022年增加230.31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721.18万元,其中:农林水支出预算1262.4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324.9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72.6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61.09万元。支出预算较2022年增加247.99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24.86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223.12万元。
三、部门(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21.1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21.18万元,比2022年增加247.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84.92万元,比2022年增加24.8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调整增加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236.26万元,比2022年增加223.12万元,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落实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精神的“三支一扶”人员工作生活补贴项目。二是保障7人次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发放项目。三是为森林火灾预防建设,完成森林消防专业队社会购买服务及日常公用。四是非税收入征管成本项目,主要用于本场实施生物防火阻隔带木材采伐,疫木除治等劳务支出。五是新增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项目,主要用于本林场辖区内低效马尾松林改造且改造后套种梁平甜茶等支出。
梁平区东山林场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8.0万元,比2022年减少0.2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三公”开支。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36.26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2年12月,本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2023年报废应急保障用车一辆,且经区政府批复置换应急用车一辆(由主管局梁平区林业局无偿调拨使用),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联系方式:(刘丽,电话:023-53366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