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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00228008652396D/2020-00229 发文字号
主题分类 林业 体裁分类 财政预算、决算
发布机构 梁平区林业局 有效性
标题 重庆市梁平区林业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成文日期 2020-02-11 发布日期 2020-02-11
索引号 11500228008652396D/2020-00229
发文字号
主题分类 林业
体裁分类 财政预算、决算
发布机构 梁平区林业局
有效性
标题 重庆市梁平区林业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成文日期 2020-02-11
发布日期 2020-02-11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及生态保护修复的法律、法规、规章,拟订林业和草原规划并组织实施。

2、牵头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等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开展退耕还林还草。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和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石漠化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组织实施并监督执行全区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定全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公益林划定、申报和保护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全区湿地保护规划,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监督管理石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石漠化调查,拟订石漠化防治、石漠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监督管理石漠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拟定及调整区级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目,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

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定全区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相关区级管理要求。提出新建、调整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负责全区国家级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监督指导其他自然保护地的管理工作。监督管理风景名胜区和地质公园、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自然遗产等自然公园。负责双桂湖国家湿地公园综合管理。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7、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发展工作。拟定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组织实施。拟定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

8、拟定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监督实施市级林业产业标准,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9、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负责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子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子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10、负责林业和草原领域的相关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双桂湖国家湿地公园综合执法工作。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火灾和草原防治规划和防护要求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承担森林火灾预防预警监测的相应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区应急管理局,以区应急管理指挥机构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12、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区级以上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草原、湿地和石漠化防治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区政府规定权限,审核区级规划内和年度计划投资项目。参与拟定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草原、湿地和石漠化防治相关生态补偿工作。

13、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区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草原、湿地和石漠化防治的国际交流和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14、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重庆市梁平区林业局共有8个单位(包括本级),行政单位:区林业局(本级)。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下属事业单位:区林业行政执法支队。下属事业单位:区病虫害监测和防治站,区种苗站,区东山林场,区竹海林场,区湿地保护中心,区双桂湖管理处(原张星桥水库)。因机构改革,区森林公安局划规区公安局.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16593.94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16593.9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 万元,事业收入0 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万元,其他收入0 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6873.14万元,主要原因是上级提前下达2020年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同比增幅较大以及森林防火、防控松材线虫等项目收入较上年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16593.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 0万元,教育9.5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 423.0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93.82万元,节能环保支出7198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8602.90万元,住房保障 166.65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6873.14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593.9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593.94 万元,比2019年增加6873.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3370.18 万元,比2019年减少 235.96万元,主要原因是三公经费减少,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3223.76万元,比2019年增加7109.1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数量增加,项目收入较上年增加7109.1万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火、松材线虫防控、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等重点工作。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0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0 万元,比2019年增加(或减少) 0 万元,本部门2020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0三公经费预算 64.28 万元,比2019年减少15.48 万元。因机构改革,区森林公安局划规区公安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以及市、区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从严从紧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 万元,公务接待费27.28 万元,比2019年减少(或增加)0.02 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7万元,比2019年减少12.46万元,主要原因是两个林场的公车运行维护费用经营收入做预算,及森林公安划规区公安局。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区林业局、区林业执法支队、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 98.64 万元,比上年减少47.74 万元,主要原因森林公安划归区公安局,厉行节约,优化资金使用。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0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 13223.76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19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8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2 辆、执勤执法用车6辆。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8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勤执法用车 6辆。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李燕燕    联系方式: 023-53230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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