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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8008652396D/2024-0006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林业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林业局
[ 成文日期 ] 2024-09-30 [ 发布日期 ] 2024-09-30

重庆市梁平区林业局2023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梁平区林业局属主管全区林业行业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能是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2.组织牵头实施林业和草原等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3.森负责林、草原和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4.负责监督管理石漠化防治工作;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7.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发展工作;8.贯彻实施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监督实施市级林业产业标准,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9.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负责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子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子种苗、草种质量;10.负责林业和草原领域的相关行政执法工作;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火灾和草原防治规划和防护要求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12.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区级以上资金和国有资产;13.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区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14.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林业局机关有6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生态修复科(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森林资源管理科(行政审批科),森林火灾预防与安全管理科(政策法规科),生态产业发展科和机关党委。行政编制为13名,机关工勤编制2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25587.98万元,支出总计25587.98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638.44万元,增长60.4%,主要原因是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等本年新增项目较多,农林水收支大幅增加。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25314.4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632.77万元,增长61.4%,主要原因是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等本年新增项目较多,农林水收入大幅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314.44万元,占10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0%;经营收入0万元,占0.0%;其他收入0万元,占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73.54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25587.9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638.44万元,增长60.4%,主要原因是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等本年新增项目较多,农林水支出大幅增加。其中:基本支出4368.34万元,占17.1%;项目支出21219.64万元,占82.9%;经营支出0万元,占0.0%。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5587.98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9638.44万元,增长60.4%。主要原因是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等本年新增项目较多,农林水收支大幅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313.3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630.61万元,增长116.7%。主要原因是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等本年新增项目较多,农林水收入大幅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369.97万元,增长58.8%。主要原因是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等本年新增项目较多,农林水收入大幅增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73.5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58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636.28万元,增长114.1%。主要原因是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等本年新增项目较多,农林水支出大幅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643.51万元,增长60.5%。主要原因是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等本年新增项目较多,农林水支出大幅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3.98万元,占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1万元,增长2.6%,主要原因是本年业务往来增加,外出培训机会较多。

2)科学技术支出1万元,占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区科协调剂1万元科普宣传经费到区湿地保护中心用于开展科普宣传活动。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042.02万元,占4.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1.21万元,增长28.5%,主要原因是2023年调整社保基数及新增人员造成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增加。

4)卫生健康支出196.32万元,占0.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2万元,下降0.6%,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减少造成卫生健康支出减少。

5)节能环保支出7921.69万元,占31.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57.69万元,增长32.8%主要原因是2023退耕还林的面积及标准有所变化,导致退耕还林补助支出增加。

6)农林水支出16216.09万元,占63.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438.36万元,增长84.7%,主要原因是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等本年新增项目较多,农林水支出大幅增加。

7住房保障支出95.22万元,占0.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4.31万元,下降49.8%,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缴费清算,指标调减。

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60万元,占0.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0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东山林场和竹海林场的管护站加固改造及功能完善项目年初未纳入预算,为当年新增预算。

9其他支出50.59万元,占0.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0.59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区湿地保护中心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368.3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981.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83.44万元,增长13.8%,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社保缴费基数调整、发放一次性退休补贴、补发上年超额绩效工资及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调整清算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抚恤金、生活补助等。公用经费386.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4.83万元,增长23.98%,主要原因是本年业务活动往来较多以及举办多次大型活动,造成公用经费有所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1.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997.84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国际湿地城市建设项目已于上年基本完成,资金拨付到位,仅余1.08万元本年拨付。本年支出1.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997.84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国际湿地城市建设项目已于上年基本完成,资金拨付到位,仅余1.08万元本年拨付。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51.1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65万元,下降8.3%,主要原因是区湿地保护中心年初预算了因公出国(境)费,实际没发生,故“三公”经费支出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6.78万元,下降11.7%,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主动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本年度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主要是用于本年无因公出国(境)情况,没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区湿地保护中心年初预算了因公出国(境)费8万元,实际没发生。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4.84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上年区领导率团赴瑞士日内瓦参加《湿地公约》缔约方大会,本年无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车购置费0.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车辆尾款。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5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用于支付车辆尾款,车辆已划拨给下属林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68万元,下降77.1%,主要原因是本年仅支付车辆尾款,且车辆已划拨给下属林场,本年无新增公务车购置计划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8.5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财政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8万元,增长20.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两林场由上级配置森林防火车一辆,车辆购置税费及新车相关支出纳入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用支出,另外,新增一辆车相应地要增加运行维护费用。较上年支出数增加4.55万元,增长19.0%,主要原因是两林场因新增森林防火车,相应地要增加运行维护费用

公务接待费22.1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湿地保护专家团队等、林业推广项目业务、活动管理与指导等方面、国有林场资源管理、病虫害防治和森林防火方面。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94万元,下降8.1%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要求,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较上年支出数增加5.21万元,增长30.8%主要原因是我区国际湿地城市创建成功,及本年在我区召开几次大型活动的影响,到我区考察学习调研新闻采访宣传的领导、科研团队、专家及新闻媒体增多,接待批次及人次较上年增加,造成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0辆;国内公务接待566批次2817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8.57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2.8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24.3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88万元,增长900.4%主要原因是我区国际湿地城市创建成功,及本年在我区召开几次大型会议的影响,到我区考察学习调研新闻采访宣传的领导、科研团队、专家及新闻媒体增多,造成会议费比上年增加。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6.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38万元,增长25.9%,主要原因是本年业务往来较多且为提升员工素质,外出培训增多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7.6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如办公及印刷费、日常维修费、物业管理费、水电费、会议费、邮电费及其他费用。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5.6万元,增长49.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导致相应的机关运行经费用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7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18.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18.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 %。主要用于采购国土绿化试点示范作业设计劳务费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部门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对部门整体和51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25586.67万元

整体绩效目标自评表(见附件一)。

二级项目绩效自评表(见附件二)。

(二)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我部门未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财政局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了2023年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25587.98万元,评价得分91.46分,评价等次为,绩效评价发现了绩效管理水平有待提高、预算调整幅度较大、部分项目管理存在问题等主要问题,提出科学设置绩效目标和指标、加强预算编制工作管理、推进项目台账管理工作等下一步工作建议;未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重庆市梁平区林业局2023年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三)。

六、专业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3230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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