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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8008652396D/2024-0006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林业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林业局
[ 成文日期 ] 2024-09-30 [ 发布日期 ] 2024-09-30

重庆市梁平区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度决算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单位现行的职能职责对林地管理、木材运输、木材加工经营、林木采伐等违法、违规行为实施处罚对非法经营国家和市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的违法行为依法行使处罚对非法运输林木及其产品实施处罚对非法经营林木种子行为实施处罚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梁平区林业行政执法支队单位内设2个机构科室:综合科,负责宣传、组织人事、信访、文秘、财务、后勤保障等日常运转工作。执法科,负责涉林案件的查处工作。

二、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94.85万元,支出总计94.85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75万元,增长7.7%,主要原因是本年单位新进职工,在职人员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缴费和公积金,以及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行政运行费用有所增加。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76.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97万元,下降13.6%,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6.13万元,占100.0%;年初结转和结余18.73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94.8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75万元,增长7.7%,主要原因是本年单位新进职工,在职人员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缴费和公积金,以及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行政运行费用有所增加。其中:基本支出94.85万元,占100.0%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无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94.85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6.75万元,增长7.7%。主要原因是本年单位新进职工,在职人员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缴费和公积金,以及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行政运行费用有所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6.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97万元,下降13.6%。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56万元,增长7.9%。主要原因是本年单位新进职工,在职人员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缴费和公积金,以及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行政运行费用有所增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8.73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4.8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75万元,增长7.7%。主要原因是本年单位新进职工,在职人员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缴费和公积金,以及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行政运行费用有所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4.28万元,增长34.4%。主要原因是本年单位新进职工,在职人员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缴费和公积金,以及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行政运行费用有所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4.比较情况。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3.54万元,占14.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62万元,增长24.0%,主要原因是本年单位新进职工,在职人员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缴费和公积金,以及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行政运行费用有所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3.1万元,占3.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26万元,增长9.2%,主要原因是本年单位新进职工,在职人员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缴费和公积金,以及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行政运行费用有所增加。

3)农林水支出74.82万元,占78.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95万元,增长44.3%,主要原因是本年单位新进职工,在职人员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缴费和公积金,以及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行政运行费用有所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3.38万元,占3.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7万元,下降31.7%,主要原因是本年单位新进职工,在职人员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缴费和公积金,以及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行政运行费用有所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4.8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5.2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41万元,增长0.6%,主要原因是本年单位新进职工,在职人员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缴费和公积金,以及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行政运行费用有所增加。

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等。公用经费29.6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33万元,增长123.0%,主要原因是本年单位新进职工,在职人员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缴费和公积金,以及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行政运行费用有所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差旅费、劳务费、印刷费等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3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3万元,下降8.1%,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认真贯彻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主动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34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指导林业执法专项行动的各级部门、专家团队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接待费0.3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指导林业执法专项行动的各级部门、专家团队。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3万元,下降8.1%,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主动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34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指导林业执法专项行动的各级部门、专家团队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83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40.51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与上年持平。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与上年持平。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6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如办公及印刷费、日常维修费、物业管理费、水电费、会议费、邮电费及其他费用。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6.33万元,增长123.0%主要原因是办公费用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12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不涉及项目,无部门整体绩效评价表。

(二)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我单位未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区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刘峻畅   1582633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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