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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8008652396D/2024-0006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林业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林业局
[ 成文日期 ] 2024-09-30 [ 发布日期 ] 2024-09-30

重庆市梁平区林木种苗和林业科技站2023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梁平区林木种苗和林业科技站现行的职能职责参与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区林木种苗和林业科技长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林木种子采收、调剂、检验和林木种子的技术指导、咨询与服务;负责林木种苗生产、经营、使用的质量管理,负责本行政区内种苗余缺调剂,协同局资源科(行政审批科)颁(换)发《林木种苗生产许可证》《林木种苗经营许可证》;负责苗木质量检验;负责对花卉和种苗基地(良种基地、采种基地、花卉苗木基地)业务管理;负责辖区林木种质资源管理、树木引种,会同有关单位组织林木良种选育、审定(认定)和推广;负责林业基础性研究,着力解决竹产业发展中的技术问题,为林业发展提供技术保障;负责林业科技推广和林业技术人员管理和培训;负责林业推广项目和林业技术推广活动管理与指导;负责林业科技和林木种苗信息服务;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梁平区林木种苗和林业科技站单位内设2个科室:种苗科及科技科。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194.43万元,支出总计194.43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83万元,增长21.8%,主要原因是调整社保基数增加等情况造成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194.4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83万元,增长21.8%,主要原因是调整社保基数增加等情况造成人员经费支出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4.43万元,占1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194.4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83万元,增长21.8%,主要原因是调整社保基数增加等情况造成人员经费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94.43万元,占100.0%。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无年末结转和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94.43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4.83万元,增长21.8%。主要原因是调整社保基数增加等情况造成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4.4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83万元,增长21.8%。主要原因是调整社保基数增加等情况造成人员经费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2.26万元,增长19.9%。主要原因是本年业务活动较多,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都有所增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4.4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83万元,增长21.8%。主要原因是调整社保基数增加等情况造成人员经费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2.26万元,增长19.9%。主要原因是本年业务活动较多,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都有所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无年末结转和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0.1万元,占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1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本年业务活动较多,外出培训较上年有所增加。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2.53万元,占11.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33万元,增长58.7%,主要原因是调整社保基数增加等情况造成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8.55万元,占4.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85万元,增长11.0%,主要原因是调整社保基数增加等情况造成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4)农林水支出158.43万元,占81.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5.26万元,增长19.0%,主要原因是本年业务活动较多,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都有所增加

5住房保障支出4.82万元,占2.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28万元,下降32.1%,主要原因是调整了住房公积金基数,本年有所下降。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4.4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8.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0.87万元,增长20.9%,主要原因是调整社保基数增加等情况造成人员经费支出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等。公用经费16.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96万元,增长32.6%,主要原因是本年业务活动较多,公用经费有所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维护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92万元,下降76.2%,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主动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本年度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25万元,下降67.6%,主要原因是车辆老化未长期使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大幅减少。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主要是用于出国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本年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万元,下降0.0%,主要原因是本年未产生因公出国(境)。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年无新增公务车购置计划,无该项预算,实际也没购置公务车。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上年和本年均没有购置公务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加油、保险、维修及保养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91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车辆老化未长期使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大幅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76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车辆老化未长期使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大幅减少。

公务接待费0.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林业推广项目业务、活动管理与指导等方面。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1.6%,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要求,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51万元,增长566.7%,主要原因是本年业务往来量略有增加,公务接待费较上年有所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16批次65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3.05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未发生会议费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9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95万元,增长3166.7%,主要原因是本年业务活动增加,外出培训较上年有所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未组织开展绩效自评,由主管单位统一开展部门整体绩效评价。

(二)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我单位未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区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103072485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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