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梁平区林业局(本级)属主管全区林业行业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能是: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2.组织牵头实施林业和草原等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3.负责森林、草原和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4.负责监督管理石漠化防治工作;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7.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发展工作;8.贯彻实施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监督实施市级林业产业标准,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9.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负责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子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子种苗、草种质量;10.负责林业和草原领域的相关行政执法工作;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火灾和草原防治规划和防护要求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12.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区级以上资金和国有资产;13.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区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14.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林业局机关有6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生态修复科(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森林资源管理科(行政审批科)、森林火灾预防与安全管理科(政策法规科)、生态产业发展科和机关党委。
二、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19974.35万元,支出总计19974.35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070.77万元,增长189.3%,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国土绿化试点示范等项目,造成农林水支出大幅增加。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19890.1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986.55万元,增长188.1%,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国土绿化试点示范等项目,造成农林水收入大幅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890.13万元,占1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84.22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19974.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070.77万元,增长189.3%,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国土绿化试点示范等项目,造成农林水支出大幅增加。其中:基本支出518.49万元,占2.6%;项目支出19455.87万元,占97.4%;经营支出0万元,占0.0%。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年无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9974.35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3070.77万元,增长189.3%。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国土绿化试点示范等项目,造成农林水收入、支出大幅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890.1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986.55万元,增长188.1%。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国土绿化试点示范等项目,造成农林水收入大幅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919.36万元,增长99.5%。主要原因是今年有新增国土绿化试点示范等项目,以及新增人员一名造成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都有所增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84.22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974.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070.77万元,增长189.3%。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国土绿化试点示范等项目,造成农林水支出大幅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003.58万元,增长100.3%。主要原因是今年有新增国土绿化试点示范等项目,以及新增人员一名造成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都有所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68.78万元,占0.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1.78万元,增长44.3%,主要原因是新增一名人员及调整工资总额等因素造成人员经费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20.79万元,占0.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1万元,下降1.0%,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有退休3名人员。
(3)节能环保支出7921.67万元,占39.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57.67万元,增长32.8%,主要原因是今年退耕还林还草等项目支出增加。
(4)农林水支出11850.54万元,占59.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013.16万元,增长208.8%,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国土绿化试点示范等项目,造成农林水支出大幅增加。
(5)住房保障支出12.57万元,占0.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82万元,下降60.0%,主要原因是调整住房公积金基数造成住房保障支出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18.4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40.4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9.44万元,下降6.3%,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有退休3名人员,基本工资及津贴补贴都有所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等。公用经费78.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27万元,增长32.8%,主要原因是本年业务活动往来较多,造成公用经费有所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0.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5万元,增长5.0%,主要原因是本年支付了公车尾款。较上年支出数减少5.1万元,下降32.7%,主要原因是2022年产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本年未发生。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主要是用于本年无因公出国(境)情况,没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下降0.0%,主要原因是本年预算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较上年支出数减少7.42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上年区领导率团赴瑞士日内瓦参加《湿地公约》缔约方大会,湿地中心作为我区已建成湿地的保护责任单位,派员参加,为此支付因公出国(境)费7.42万元,本年无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车购置费0.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车辆尾款。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5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用于支付车辆尾款,车辆已划拨给下属林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5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用于支付车辆尾款,车辆已划拨给下属林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加油、保险、维修及保养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下降0.0%,主要原因是2022年未产生公务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下降0.0%,主要原因是2022年未产生公务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1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2023年大型活动来梁人员。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我局接待来梁的人数增多以及绿色中国行活动、全国松材线虫现场会等大型活动的开展。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82万元,增长22.3%,主要原因是我局接待来梁的人数增多以及绿色中国行活动、全国松材线虫现场会等大型活动的开展。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91批次1086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92.03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4.8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02万元,增长164.1%,主要原因是绿色中国行活动、全国松材线虫现场会等大型会议活动的开展,造成本年会议费有所增加。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5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23万元,下降73.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控经费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8.0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9.27万元,增长32.8%,主要原因是本年业务往来增加造成办公费、咨询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支出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18.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18.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 %。主要用于采购国土绿化试点示范作业设计劳务费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25个二级项目对开展了绩效自评,以填报绩效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25项,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19420.67万元。
(二)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我单位未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区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3230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