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8008652396D/2023-00067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林业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梁平区林业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3-09-28 | [ 发布日期 ] | 2023-09-28 |
重庆市梁平区湿地保护中心 2022年度区级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我单位职能是:保护湿地生态系统,开展湿地科学研究,合理利用湿地资源。主要职责任务是:负责全区湿地保护、生态恢复、宣传教育、科研监测、生态旅游等相关工作。具体职责任务是:(1)负责制定湿地保护管理各项制度并组织实施;参与编制湿地公园规划及张星桥水库发展规划、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2)负责对湿地进行全面保护、监测、报告,负责湿地病虫害防治和湿地森林防火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查处污染、侵占和破坏湿地资源等违法行为;承担双桂湖国家湿地公园的水体、水位、水文、水质、风景、土地、文化遗产、生物多样性、湿地地形地貌及其自然生态环境监测、保护和管理工作。(3)承担张星桥水库枢纽(含库区)工程日常维护、运行管理和运作安全检测工作;承担辖区供水设施设备的建设与维护管理工作。(4)承担张星桥水库枢纽(含库区)水土保持、水资源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工作;承担为指定区域及大型项目提供生产、生活水资源服务工作。(5)承担湿地资源普查、湿地生物多样性监测等评价工作;承担湿地保护、管理和研究工作中获得的数据、资料和各项成果的保管工作,并按照规定向上级有关部门报送调查研究成果和监测报告。(6)负责湿地保护、修复、建设和管理资金;负责对授权的相关资产管理。(7)负责对双桂湖国家湿地公园规划控制区内的建设、规划、开发和经营活动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管理;承担双桂湖国家湿地公园绿化规划、生物多样性保护监测等工作。(8)组织开展湿地保护宣传教育活动;负责做好湿地科学知识的宣传、教育、普及、推广工作;参与国际国内湿地保护修复与合理利用交流与合作。(9)协助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开展生态保护修复、防汛、水上安全、执法检查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根据职能职责,重庆市梁平区湿地保护中心设5个内设机构:1.综合科。负责单位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财务、资产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2.保护科。负责湿地保护、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安全生产管理、周边治安联防以及对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理;协助有关部门查处污染、侵占和破坏湿地资源等违法行为;承担双桂湖国家湿地公园日常维护管理、水上安全等工作。3.规划建设科。负责年度计划、规划编制、资源调查、项目策划申报管理等事务性工作;承担湿地产业发展等工作。4.科研宣教科。负责宣传、宣教、科普、科研、监测等工作;承担信息化、智能化和大数据运用等工作。5.水利科。负责张星桥水库运营、维护、管理、灌溉、水资源监测;承担张星桥水库(含库区)水土保持、水资源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生产、生活水资源服务、汛前准备、汛期防洪抢险、水毁修复等技术管理工作。
(三)单位构成
我单位为独立核算的二级预算单位,主管部门为重庆市梁平区林业局,无纳入本部门2022年度决算编制的下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5,520.33万元,其中2022年度收入合计5,252.47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67.87万元;支出总计5,520.33万元,无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61.4万元,增长50.9%,主要原因是国际湿地城市建设项目资金增加。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5,252.4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93.54万元,增长43.6%,主要原因是国际湿地城市建设项目资金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252.47万元,占10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267.87万元。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5,520.33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1,861.4万元,增长50.9%,主要原因是国际湿地城市建设项目资金增加。其中:基本支出576.12万元,占10.4%;项目支出4,944.22万元,占89.6%。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变化。。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520.33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861.4万元,增长50.9%。主要原因是国际湿地城市建设项目资金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53.5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405.38万元,下降65.7%。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上,节能环保支出减少687.24万元,农林水支出减少1706.37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减少3.42万元;基本支出上,因职业年金利息缴费较上年减少以及职工退休等因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8.72万元,教育支出并入农林水支出,减少1.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0.4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1.63万元等。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24万元,下降0.2%。主要原因是职工退休预算调减。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67.87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21.4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137.52万元,下降58.4%。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上,节能环保支出减少687.24万元,农林水支出减少1498.51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减少3.42万元,其他支出增加60万元;基本支出上,因职业年金利息缴费较上年减少以及职工退休等因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8.72万元,教育支出并入农林水支出,减少1.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0.4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1.63万元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65.62万元,增长21.2%。主要原因是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265.62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变化。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82.15万元,占5.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1万元,增长1.5%,主要原因是1名职工退休,发放一次性退休补贴。
(2)卫生健康支出28.43万元,占1.9%,较年初预算数无变化。
(3)农林水支出1,323.24万元,占8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4.41万元,增长18.3%,主要原因是职工退休相应调减了基本支出3.45万元,湿地保护项目安排存量资金202.3万元及使用上年结转项目资金5.56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27.58万元,占1.8%,较年初预算数无变化。
(5)其他支出60万元,占3.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0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使用上年财政收回存量资金6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76.1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37.4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48万元,下降1.4%,主要原因是职业年金利息缴费较上年减少以及本年职工退休人员经费调减。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职工工资、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伙食补助费、退休职工健康休养费、医保垫底资金等。公用经费38.6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14万元,下降30.7%,主要原因是职工退休公用经费调减及伙食补助费计入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电信费、差旅费、职工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劳务费、维修维护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3,998.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998.92万元,主要原因是国际湿地城市建设项目安排资金。本年支出3,998.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998.92万元,主要原因是国际湿地城市建设项目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8.5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39万元,增长30.9%,主要原因是2022年11月区领导率团赴瑞士日内瓦参加《湿地公约》缔约方大会,湿地中心作为我区已建成湿地的保护责任单位,派员参加,为此支付因公出国(境)费,年初无该项预算。较上年支出数增加5.70万元,增长44.2%,主要原因是本年赴瑞士日内瓦参加《湿地公约》缔约方大会,新增因公出国(境)费7.42万元;上年公务用车进行了发动机大修,开支较大,今年无大的支出,比上年减少1.52万元;公务接待费比上年略减,接待人次减少。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7.42万元,主要是用于2022年11月区领导率团赴瑞士日内瓦参加《湿地公约》缔约方大会,湿地中心作为我区已建成湿地的保护责任单位,派员参加,为此支付因公出国(境)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42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项目,年初无该项预算。较上年支出数增加7.42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无该项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 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5.7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保险、维修维护、加油、过路费停车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9万元,下降18.4%,主要原因是计划大修未进行。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52万元,下降21%,主要原因是上年公务用车进行了发动机大修,开支较大,今年无大的支出。
公务接待费5.4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湿地保护专家团队、高校科研团队、湿地保护科普宣传媒体和公益组织、国家林草局和市林业局、湿地保护行业组织等来梁考察、指导、调研我区湿地保护工作,协助开展国际湿地城市建设等人员。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75万元,下降24.3%,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来梁人员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21万元,下降3.7%,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接待的来梁人员较上年减少。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1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34批次468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16.5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2.86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4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11万元,增长37.9%,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境)人员行前国安局谈话租借会议室。本年度培训费支出2.8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26万元,下降53.1%,主要原因是上年组织职工参加林草生态监测与管理培训,培训费较高。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72.1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850.0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2.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72.1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22.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2.6%。主要用于采购梁平区小微湿地专项规划项目。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7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4944.21万元。
湿地中心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指标名称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计量单位 |
指标权重 |
全年完成值 |
指标得分 |
说明 |
自评得分 |
||
1 |
遗属补助 |
预算执行率 |
= |
100 |
% |
10 |
100 |
10 |
100 |
|||
完成对2个人的遗属补助发放 |
= |
2 |
人次 |
30 |
2 |
30 |
||||||
社会效益 |
定性 |
优 |
30 |
优 |
30 |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 |
90 |
% |
30 |
100 |
30 |
||||||
2 |
湿地保护与恢复 |
预算执行率 |
= |
100 |
% |
10 |
100 |
10 |
100 |
|||
重要湿地监测数量 |
≥ |
1 |
处 |
20 |
1 |
20 |
双桂湖国家湿地公园 |
|||||
自然湿地保护率 |
≥ |
80 |
% |
20 |
80 |
20 |
||||||
改善市民生活质量,提升城市形象 |
定性 |
优 |
10 |
优 |
10 |
|||||||
改善生态环境,促进湿地生态发展 |
定性 |
优 |
20 |
优 |
20 |
|||||||
群众满意度 |
≥ |
85 |
% |
20 |
85 |
20 |
||||||
3 |
湿地保护与利用 |
预算执行率 |
= |
100 |
% |
10 |
22 |
2.2 |
92.2 |
|||
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规划设计 |
= |
1 |
套 |
20 |
1 |
20 |
||||||
科研及监测项目规划设计 |
= |
1 |
套 |
20 |
1 |
20 |
||||||
湿地生态环境修复面积 |
≥ |
150 |
亩 |
20 |
150 |
20 |
||||||
湿地生态环境保护率 |
≥ |
85 |
% |
30 |
90 |
30 |
||||||
4 |
科技兴林项目 |
预算执行率 |
= |
100 |
% |
10 |
100 |
10 |
100 |
|||
发表学术论文 |
≥ |
1 |
篇(部) |
30 |
1 |
30 |
||||||
数据采集、检测、分析 |
= |
1 |
次 |
30 |
1 |
30 |
||||||
科研成果利用率 |
≥ |
80 |
% |
30 |
80 |
30 |
||||||
5 |
存量资金 |
预算执行率 |
= |
100 |
% |
10 |
100 |
10 |
100 |
|||
完成国际湿地城市申报工作 |
= |
100 |
% |
40 |
100 |
40 |
||||||
整理创建国际湿地城市资料 |
= |
1 |
套 |
20 |
1 |
20 |
||||||
国际湿地城市建设知晓率 |
≥ |
80 |
% |
30 |
80 |
30 |
||||||
6 |
龙溪河拓展区生态修复 |
预算执行率 |
= |
100 |
% |
10 |
100 |
10 |
100 |
|||
建设观景平台 |
= |
1 |
处 |
20 |
1 |
20 |
||||||
建设休闲凉亭 |
= |
1 |
座 |
20 |
1 |
20 |
||||||
生态修复面积 |
≥ |
60 |
亩 |
20 |
60 |
20 |
||||||
湿地生态保护率 |
≥ |
85 |
% |
30 |
85 |
30 |
||||||
7 |
国际湿地城市建设债券资金 |
预算执行率 |
= |
100 |
% |
10 |
100 |
10 |
100 |
|||
湿地生态修复 |
≥ |
700 |
亩 |
20 |
700 |
20 |
||||||
乡镇小微湿地建设 |
≥ |
6 |
处 |
20 |
6 |
20 |
||||||
综合管网建设 |
≥ |
3 |
公里 |
20 |
3 |
20 |
||||||
湿地生态保护率 |
≥ |
85 |
% |
30 |
85 |
30 |
||||||
(二)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我单位对遗属补助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2.22万元,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等次为优,绩效评价没发现问题,下一步工作将继续按时足额发放遗属补助资金;对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643.3万元,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等次为优,绩效评价没发现问题,下一步工作将按照区政府工作安排和全年工作计划,开展双桂湖湿地公园及全区湿地的保护和日常维护工作;对湿地保护与利用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484万元,评价得分92.2分,评价等次为优,绩效评价发现了预算执行率较低的问题,提出了加快项目进度、及时开展完工项目的验收和结算审核,及时拨付项目资金的建议;对科技兴林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6.41万元,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等次为优,绩效评价没发现问题;对存量资金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60万元,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等次为优,绩效评价没发现问题;对龙溪河拓展区生态修复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121.3万元,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等次为优,绩效评价没发现问题;对国际湿地城市建设债券资金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4000万元,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等次为优,绩效评价没发现问题。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区财政局委托第三方对重庆市梁平区2021年湿地保护与修复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2156.53万元,评价得分89分,评价等次为良,绩效评价发现的主要问题为:1、项目绩效目标指标设置不规范,准确性待提高;2、项目实施内容变动较大,前期规划不充分;3、计划总投资与实际情况差异较大,预算编制不科学;4、部分资金用途有待明确,财务核算需进一步规范。提出了下一步工作建议:1、规范绩效目标填报,完善绩效指标设置;2、科学规划充分论证,加强项目过程监督;3、加强预算编制科学性,合理安排项目实施;4、严格按照文件规定执行,明确资金使用范围。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重庆市梁平区湿地保护中心 023-53256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