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梁平区东山林场现行的职能职责是:1、负责林地(公园)保护,森林培育,实施造林、营林、采伐工作;2、负责林区(公园)护林、防火、防盗;3、负责林区(公园)森林病虫害预测预报工作;4、负责制定公园(旅游)发展计划,保护公园自然资源,建设、管理和维护公园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5、开展林业科学实验和技术创新、宣传、推广,提高森林资源质量;6、负责保护林区(公园)生态文化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7、拓展和经营林下种、养殖等相关经济产业;8、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机构设置:重庆市梁平区东山林场机构设置包括4个内设机构和5个派出机构。
(三)单位构成。
梁平区东山林场4个内设机构分别是:综合科、森林资源管理科、基建科、产业科。5个派出机构分别是:山王垭口管护站、铁门管护站、滑石管护站、菩萨顶管护站、铁门坎管护站。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1708.72万元,支出总计1708.7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32万元、下降0.1%,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当年退休2人,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相应减少所致。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1708.7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32万元,下降0.1%,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当年退休2人,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相应减少的原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08.72万元,占100.0%。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1708.7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32万元,下降0.1%,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当年退休2人,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相应减少的原因。其中:基本支出1326.53万元,占78%;项目支出382.19万元,占22%。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收支基本持平,无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708.72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7.32万元,下降0.1%。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当年退休2人,减少相关人员费用及公用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08.7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32万元,下降0.1%。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当年退休2人,减少相关人员费用及公用经费。本年度在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42.53万元,增长12%。主要原因是当年完成项目实施任务所致。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08.7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32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当年退休2人,减少相关人员费用及公用经费。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42.53万元,增长12%。主要原因是当年完成项目实施任务所致。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收支基本持平,无结转结余情况。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87.04万元,占1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3.1万元,减少7%,主要原因是本年退休2人,相应社保费用减少。
(3)卫生健康支出57.31万元,占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28万元,下降20%,主要原因是本年退休2人,相应医疗保险费用减少。
(4)农林水支出1217.06万元,占71.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1.92万元,增长19%,主要原因是完成当年项目实施等的增加。
(5)住房保障支出50.94万元,占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37万元,下降14%,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当年办理退休2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26.5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46.7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6.98万元,减少10%,主要原因是本年办理退休2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方面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方面的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等。公用经费79.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1.83万元,下降34%,主要原因一是本年退休2人,减少相关日常公用,二是单位厉行节约,压缩开支。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5.7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22万元,下降36%,主要原因是本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控“三公”开支,严格按照“三公”经费使用标准开支各项目。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5万元,增长43%,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应急车辆皮卡车因使用年限过长,车辆陈旧老化,根据梁平府办函【2022】9号文件精神作报废处置处理。同时因森林防火救援运兵及森林防火通信指挥需要,区林业局调拨应急用车一辆,车辆落户本单位所缴购置附加税形成的车辆购置费增加所致。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万元,0.0%。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万元,减少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用,与上年持平。
公务车购置费1.04万元,因森林防火救援运兵及森林防火通信指挥需要,区林业局调拨应急用车一辆,车辆落户本单位所缴购置附加税,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度本单位应急车辆皮卡车因使用年限过长,车辆陈旧老化,根据梁平府办函【2022】9号文件精神作报废处置处理。同时因森林防火救援运兵及森林防火通信指挥需要,区林业局调拨应急用车一辆,车辆落户本单位缴纳购置附加税形成的车辆购置费增加。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35万元,主要用于应急保障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65万元,下降13%,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格按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加强管理。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57万元,增长36%,主要原因是2022年夏遭遇极端天气-持续连晴高温,导致防灭火车辆使用频次增多,车辆运行费用增加。
公务接待费0.3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业务往来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61万元,下降9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规范公务接待活动,严格控制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万元,减少20%。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1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9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43.33元,车均购置费1.04万元,车均维护费2.18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2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20万元,上长20%,主要是本年度召开宣讲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大会。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2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82万元,下降70%,主要原因是部分培训费用因资料等原因未能及时报账。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涉及项目7个,金额382.19万元,在部门整体绩效评价中体现。
(二)绩效自评结果
本单位无绩效目标自评报告表。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无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重庆市梁平区东山林场
联系电话:023-53366177
办公地址:重庆市梁平区梁山街道石马路二横街6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