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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8008652396D/2023-0006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林业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林业局
[ 成文日期 ] 2023-09-28 [ 发布日期 ] 2023-09-28

重庆市梁平区林业局(本级) 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情况

(一)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梁平区林业局(本级)属主管全区林业行业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能是: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2.组织牵头实施林业和草原等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3.负责森林、草原和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4.负责监督管理石漠化防治工作;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7.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发展工作;8.贯彻实施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监督实施市级林业产业标准,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9.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负责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子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子种苗、草种质量;10.负责林业和草原领域的相关行政执法工作;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火灾和草原防治规划和防护要求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12.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区级以上资金和国有资产;13.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区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14.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设置。

林业局机关有6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生态修复科(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森林资源管理科(行政审批科)、森林火灾预防与安全管理科(政策法规科)、生态产业发展科和机关党委。

3.人员情况。

截止20221231日,重庆市梁平区林业局(本级)在职人员15人,较去年减少三人。退休两人、死亡一人。

(二)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1.成功获得“国际湿地城市”称号。双桂湖列入《全国湿地保护规划(2022—2030年)》大巴山区湿地保护修复项目和国家重要湿地候选区。11月在《湿地公约》第十四届缔约方大会上获颁国际湿地城市认证证书,梁平成为西南地区唯一的国际湿地城市。小微湿地+”得到国际相关组织及协会的高度认可。12月,《梁平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案例》成功入选生态环境部公布的2022年生物多样性优秀案例名单。

2.成功获得“国家森林城市”称号。11月,获得国家森林城市称号。坚持数量质量并举,巩固提升共抓,完成国土绿化16.8万亩。组织义务植树54.8万人次、359.3万株。完成猎神村、龙溪河尾水湿地公园、双桂湖东岸、品字小学、大白水、天主教教堂和科创中心三期等重要节点、单位植绿补绿及美化提升。完成250公里乡村漫道绿化。打造铁门乡老鹰茶基地。

3.成功承办绿色中国行活动。做优双桂湖国家青少年自然教育绿色营地。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新华社、光明日报、经济日报、重庆日报等50余家中央市级媒体立体化、多角度宣传绿色中国行、国际湿地城市和国家森林城市,新闻浏览总量突破1亿人次,积极展现了梁平融入双城经济圈、践行两山论的生动实践。

4.深入推行林长制亮点突出。建立完善三级林长+网格护林员责任体系。各级林长巡林22312次。森林资源四乱突出问题全部查处整改完毕。完成松疫木集中除治10.2万余株,松材线虫病疫情发生面积、疫点、小班和病死松树数量持续实现四下降。创新构建四级灭火救援体系,高投入、强保障、重联动,森林火灾预防能力显著增强,市委督导组充分肯定梁平森林防火工作,国务院综合检查组第七组高度表扬全市森林防火看梁平

5.国家储备林建设和国家级2万亩马尾松林改培试点成效显著。国家储备林建设流转林地24.3万亩,完成4万亩现有林改培和2.2万亩森林抚育。建成疫木加工厂。全面完成全国2万亩松材线虫病防治与马尾松林改培试点示范,安全加工利用疫木2.935万吨修建生产便道、防火通道、生态旅游廊道83.3公里,各类建设带动周边林农务工4.21万人次,增加务工收入700万元。正有力有序筹备全国松材线虫病综合防控现场会。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6,903.58万元,支出总计6,903.58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467.01万元,下降33.4%,主要原因是节能环保等项目收入支出减少。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6,903.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467.01万元,下降33.4%,主要原因是节能环保等项目收入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903.58万元,占100.0%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6,903.58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3,467.01万元,下降33.4%,主要原因是节能环保等项目支出减少。其中:基本支出528.66万元,占7.7%;项目支出6,374.92万元,占92.3%

4.结转结余情况。

2022年度年无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903.58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467.01万元,下降33.4%。主要原因是节能环保等项目收入、支出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903.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467.01万元,下降33.4%。主要原因是节能环保等项目收入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06.92万元,增长19.1%。主要原因是退耕还林等项目支出增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903.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467.01万元,下降33.4%。主要原因是节能环保等项目收入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06.92万元,增长19.1%。主要原因是退耕还林等项目支出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

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2万元,占0.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2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用于支付创建国际湿地城市项目中介费用以及梁平区“四上”企业代理记账补贴资金。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50.62万元,占2.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3.3万元,增长54.8%,主要原因是调整工资总额等因素造成人员经费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22.41万元,占0.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

(4)节能环保支出4,287.31万元,占62.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52.31万元,增长62.7%,主要原因主要是退耕还林等项目支出增加。

(5)农林水支出2,393.8万元,占34.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28.89万元,下降20.8%,主要原因是主要是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等项目支出减少。

(6)住房保障支出29.24万元,占0.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万元,增长52.0%,主要原因是调整住房公积金基数造成人员经费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28.6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69.8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0.98万元,下降11.5%,主要原因是抚恤金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财政拨款。公用经费58.7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9.55万元,增长205.7%,主要原因是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物管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5.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6万元,增长56.0%,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境)费用增加。较上年支出数增加7.2万元,增长85.7%,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境)费用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7.42万元,主要是用于2022年11月区领导率团赴瑞士日内瓦参加《湿地公约》缔约方大会,林业局作为我区已建成湿地的主管单位,派主要领导参加,为区政府组团。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42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增加。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公务接待费8.18万元,主要由于我局接待来梁的人数增多以及绿色中国行活动的开展,公务接待费大于上年数。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2万元,下降18.2%,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22万元,下降2.6%,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1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208批次682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19.94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8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6万元,下降24.6%,主要原因是因疫情减少会议次数。本年度培训费支出5.7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3万元,下降0.5%,主要原因是因疫情减少培训次数。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8.78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9.55万元,增长205.7%,主要原因是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物管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39.6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7.2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92.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开展了部门整体绩效自评,以填报绩效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30项,涉及资金12641.79万元;本年未委托第三方出具报告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价。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见附件一)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无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重庆市梁平区林业局         023-53230161


附件:

1.绩效目标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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