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宗旨
保护、管理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
2.主要职责任务
培育、保护和管理辖区内森林资源;开展技术创新、推广。
3.具体职责任务
(1)负责林地保护,森林培育,实施造林、营林、采伐工作。
(2)负责林区护林、防火、防盗。
(3)负责林区森林病虫害预测预报工作。
(4)开展林业科学实验和技术创新、宣传、推广,提高森林资源质量。
(5)负责保护林区生态文化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6)拓展和经营林下种、养殖等相关经济产业。
(7)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梁平区竹海林场为隶属于重庆市梁平区林业局的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按正科级管理。
(三)单位构成
2021年度重庆市梁平区竹海林场为重庆市梁平区林业局的下属二级单位,核定事业编制57名。设场长1名,副场长3名;内设机构(派出机构)领导职数12名。
重庆市梁平区竹海林场设4个内设机构,分别是:
综合科
森林资源管理科
产业科
基建科
4个派出机构分别是:
猎神庙管护站(驻竹山镇猎神社区4组)
天生桥管护站(驻屏锦镇天生桥村3组)
大垭口管护站(驻七星镇仁安村4组)
回龙管护站(驻回龙镇云阳村5组)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1,345.62万元,支出总计1,345.6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2.55万元,下降3.8%,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项目减少。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1,345.6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2.55万元,下降3.8%,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项目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45.62万元,占100.0%。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1,345.6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2.55万元,下降3.8%,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项目减少。其中:基本支出1,209.91万元,占89.9%;项目支出135.71万元,占10.1%。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本单位无年末结转和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345.62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1.88万元,下降0.9%。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项目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45.6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88万元,下降0.9%。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项目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2.62万元,增长19.8%。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和项目支出未纳入年初预算。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45.6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88万元,下降0.9%。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项目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2.62万元,增长19.8%。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和项目未纳入年初预算。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3.36万元,占0.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2万元,增长0.6%,主要原因是工资增加后培训费相应增加。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45.1万元,占18.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2.95万元,增长21.2%,主要原因是工资增加后相应的社保费均有所增加,另外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标准也有提高。
(3)卫生健康支出56.86万元,占4.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8万元,下降1.9%,主要原因是调出2人,退休减少1人,新公开招录1人,人员增减变化引起的。
(4)农林水支出991.47万元,占73.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2.4万元,增长22.5%,主要原因是人员和项目经费均有所增加。
(5)住房保障支出48.84万元,占3.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6万元,下降3.3%,主要原因是调出2人,退休减少1人,新公开招录1人,人员增减变化引起的。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09.9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05.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6.6万元,增长10.7%,主要原因是人员待遇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在职人员工资性支出及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公用经费104.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12万元,增长15.6%,主要原因是工会及福利费用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租赁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5.8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96万元,下降33.4%,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2万元,下降0.3%,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本单位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用,与上年持平。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用,与上年持平。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用,与上年持平。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本单位本年度无公务车购置费,与上年持平。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无公务车购置费,与上年持平。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无公务车购置费,与上年持平。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5.0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加油、保险、维修及保养等方面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86万元,下降14.5%,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格控制车辆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2万元,下降0.4%,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格控制车辆支出。
公务接待费0.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有林场资源管理、病虫害防治和森林防火方面。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1万元,下降72.4%,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与上年持平。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55批次178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45.05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2.5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度持平。本年度培训费支出3.3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12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业务培训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3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3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3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3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主要用于采购国有林场森林消防专业二中队防火物质。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涉及项目3个,金额135.71万元,在部门整体绩效评价中体现,由区林业局公开。
(二)绩效自评结果
本单位无绩目标自评报告表。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无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电子邮箱58378545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