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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873397104X5/2021-00001 [ 发文字号 ] 梁山街道发〔2019〕90号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体裁分类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梁山街道办事处
[ 成文日期 ] 2019-09-28 [ 发布日期 ] 2022-01-20

重庆市梁平区梁山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梁山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办、所、中心(站),驻街道相关单位:

为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结合街道实际制定《重庆市梁平区梁山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


重庆市梁平区梁山街道办事处    

2019年9月28日          




重庆市梁平区梁山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实  施  方  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市政府办公厅《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9〕82号)和《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梁平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梁平府办发〔2019〕82号)文件精神,结合梁山街道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落实中央、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决策部署,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加强科学管理、形成长效机制、推动习惯养成,提高生活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提升生活垃圾分类成效,着力推动重庆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

(二)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唐小平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常务副组长:陈华东   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副  组  长:胡  平   街道党工委委员、专职副书记          

刘安俊   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谢啟洪   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莫春丽   街道党工委组织委员

王  涛   街道党工委委员

成     员: 肖艳丽   街道党建办主任

邹  煦   街道经发办主任

李  晓   街道民政和社区事务办主任

黄星皓   街道规建环保办主任

谭世文   街道财政办主任

蒋  超   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主任

邓义朋   街道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刘  星   街道社区事务服务中心负责人

彭盛超   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黄星皓任办公室主任,高松、彭盛超、刘星为办公室副主任,杨红梅、赵艳、熊亮、熊清清、刘彦麟为办公室成员,负责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的全面工作,研究部署和监督检查生活垃圾分类重点工作。

二、工作目标

2019年底前,街道公共机构、城市建成区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探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扩面,八角社区、大福社区、清都村、上八村、迎水村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创建工作。示范村(社区)在全域范围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其他村(社区)在各自区域内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以点带面,逐步扩展延伸,逐步实现全域覆盖。

2020年底前,进一步强化推进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梁山街道示范小区达到50%以上,继续加大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范围。行政村推行垃圾分类达30%以上,基本建成垃圾分类收运系统。

到2022年,全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基本建成,垃圾分类形成常态化。

三、工作原则

——街道主抓,全民参与。坚持“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协作配合,全民参与”的原则,充分发挥各村(社区)示范引领和协调配合作用,努力营造全民参与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源头治理,全面推进。立足源头治理管控,通过“控、限、管、准”等环节,形成高效顺畅的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体系,全面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示范引导,循序渐进。通过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试点,总结经验,按照先粗后细、先易后难原则,制定科学易行的分类方法,以点带面,逐步推进。

——城乡统筹,因地制宜。坚持城乡一体化,因地制宜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按照全市、全区总体规划布局,结合街道实际,鼓励各村(社区)因地制宜,探索促进生活垃圾分类的新机制、新模式。

四、实施范围

(一)区域范围。全街道28个村(社区)。

(二)主体范围。上述区域内的以下主体,负责对其产生的生活垃圾进行分类,实现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1.公共机构。包括街道综合大楼、各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驻街道单位、辖区各中小学及幼儿园、村(社区)卫生室等。

2.相关企业。包括酒店、宾馆、饭店、购物中心、超市、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含农产品批发市场)、商铺等。

3.居民区。在城区包括物业管理居民小区和散居居民小区;在行政村包括农村居民聚居点和散居点。

五、分类标准及方法

(一)明确生活垃圾分类标准

按照《重庆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规定,结合梁平区生活垃圾收运处理实际,生活垃圾分为以下四类:

1.可回收物。主要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

2.有害垃圾。主要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3.易腐垃圾(湿垃圾)。主要包括相关单位食堂、宾馆、饭店、餐饮网点等产生的餐厨垃圾、居民家庭的厨余垃圾,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腐肉、肉碎骨、蛋壳、畜禽产品内脏和其他果蔬垃圾,枯枝落叶和修剪产生的园林垃圾等。

4.其他垃圾(干垃圾)。指除上述类别外的其他生活垃圾,主要包括砖瓦陶瓷、一次性餐具、烟蒂、尘土等废弃物。

(二)规范生活垃圾收集设施配置

示范小区:每单元配置“干湿”两分类垃圾桶(240L)1组,每小区平均设四分类收集点3个。

示范村:每户配置“干湿”两分类垃圾桶(40-60L)1组;每个村配置四分类收集点2个,沤肥池3个,再生资源回收(点)站1个。  

各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驻街道单位等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设置四分类收集点1个,各楼层设置可回收物及其他类别两分类垃圾桶1组。

公共场所:道路、广场、公园、公共绿地等公共场所设置可回收物及其他类别垃圾两分类垃圾桶。公共机构、居民小区及其他公共场所按产生量因地制宜增设有害垃圾和可回收物投放点。

(三)逐步推行生活垃圾定点分类投放

居民在家中分类设置“干湿”垃圾桶,重点做好日常“干湿”分类,并将有害垃圾单独投放到指定投放点,鼓励居民出售或单独投放可回收物;商住小区结合建设“最美小区”行动,以干湿垃圾分类投放为主要内容,鼓励居民推行生活垃圾定点投放。村(社区)、物业企业等分类投放责任人应当搞好居民定点投放的宣传引导及日常监管。

六、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一)营造垃圾分类良好氛围

1.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街道定期召开街道、村(社区)、组三级干部参加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专项推进会、阶段性总结会和年终总结大会;各村(社区)要定期召开党员大会和院坝会,加强宣传和培训,指导居民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2. 多形式宣传引导。利用广播、电视、标语、横幅、宣传栏、宣传车、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广泛宣传垃圾分类工作;通过微博、微信等新兴传播媒介加大垃圾分类的宣传力度,将垃圾分类宣传渗透到社会各个层面,切实提高群众对生活垃圾分类的认识,培养居民生活垃圾分类好习惯。

3. 组织策划系列活动。结合“文明在行动·梁平更洁净”开展垃圾分类征文比赛、演讲比赛、知识竞赛、广场宣传咨询进社区、生活垃圾分类专题教育与知识普及、生活垃圾分类主题文艺表演等活动,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进学校、进小区、进村社、进家庭

(二)开展分类示范创建。2019年,八角社区、大福社区、清都村、上八村、迎水村、有条件的商住小区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创建工作,实现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主体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类别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系统全覆盖。

(三)夯实学校教育基础。辖区各中小学、幼儿园依托课堂教学、校园文化、社会实践等平台,加强学校生活垃圾分类教育。以生活垃圾分类为主题,深入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进校园、进课堂和“小手拉大手”等活动,实现“教育一个孩子、影响一个家庭、带动一片区域”目标,培养良好文明习惯。

(四)公共机构率先示范。各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驻街道单位、辖区各中小学、幼儿园等公共机构认真落实生活垃圾分类要求,规范分类投放设施配置,有食堂或无食堂但集中供餐的单位,在食品加工及就餐区域设置“干湿”两分类垃圾桶,落实专人负责日常管理维护,强化对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容器配置、分类投放实效等检查工作,共同推进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五)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各村(社区)成立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队,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培训、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活动、发放生活垃圾分类宣传资料、指导居民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倡导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积极引导各类群体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尤其要发挥青少年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的主力军和突击队作用。

(六)探索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1.建立基本工作机制。强化生活垃圾分类全过程的制度建设,加快形成政府推动、全民参与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完善基

础台账、问题台账、工作台账“三本台账”。

2. 建立健全“三员”督导制度。各示范村、示范小区选定3-5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员;各示范村、示范小区小组长、楼栋长及保洁员作为生活垃圾分类巡检员;各示范村、示范小区明确两名村(社区)干部作为生活垃圾分类执法员。明确指导员、巡检员和执法员工作职责,强化专业指导,注重人员的专业素质培养、实务操作培训。建立“三员督导”队伍,对垃圾分类不到位的家庭,组织开展上门指导,入户宣传等活动,推动工作落实,促进群众形成生活垃圾分类自觉意识。

3. 建立排名考核机制。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村(社区)垃圾分类工作进行考核。实行“月排名、季考核”制度,街道每月对考核排名进行通报,每季度对垃圾分类评定考核等次。

4. 建立严格处罚机制。严格实施《重庆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单位和个人未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由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的,对单位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理200元以下罚款。此外,运输单位发现生活垃圾投放和收集不符合分类要求的,应当及时告知投放和收集管理责任人,对拒不整改的,可拒绝运输。

5.建立奖励激励机制。建立“月排名、季考核”制度,开展“垃圾分类先进村(社区)”、“最美小区”、“垃圾分类先进物业”、“垃圾分类优秀指导员”“垃圾分类示范家庭”“垃圾分类小能手”等评选活动,对积极参与和支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年终给予表彰,提升群众参与积极性,形成全民动员、全民参与、全民监督的工作氛围。

七、强化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一把手”亲自抓的工作机制,各村(社区)成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和志愿服务队,负责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提高垃圾分类知晓率和参与率。物业小区组建生活垃圾指导员、巡检员队伍,指导业主按照生活垃圾分类要求定点分类投放;各村(居)民小组组长、保洁员要当好义务宣传员、指导员、巡检员,指导村民按照生活垃圾分类要求定点分类投放。
  
  (二)强化党建引领。垃圾分类是关系民生的实事,各村(社区)及相关单位要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全社会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带头作用,结合“三会一课”等党组织活动宣传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各党组织负责人要高度重视,要靠前指挥,率先垂范;党员同志要以身作则,先锋示范,要强化责任,敢于担当,变身为生活垃圾分类的带头人和监督人。

(三)强化经费保障。按要求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经费,添置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增添生活垃圾收运员、保洁员,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顺利开展。

(四)强化督查考评。梁山街道建立完善生活垃圾分类考核制度。将各村(社区)生活垃圾分类开展情况纳入街道2019年度目标考核。各村(社区)要定期总结工作,于每季度末月15日前向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本季度垃圾分类工作推进情况,推动形成你追我赶、争优创先的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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