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生活垃圾垃圾分类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村(社区)、乡属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重庆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进一步加强龙胜乡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增强广大群众的公德意识、环境意识、卫生意识,提高群众的生活质量,为广大群众营造便利、安全、舒适、文明的人居环境。全面推进我乡生活垃圾分类,发动全社会参与垃圾分类工作,按照《重庆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行动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情况开展为期3个月的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行动,活动期间乡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不定期开展检查和督查,确保垃圾分类专项行动顺利开展。现将活动开展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组 长:严一来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陈晓密 乡党委委员、副乡长
成 员:张世龙 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负责人
张光宏 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工作人员
谢常健 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张世龙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世龙、张光宏同志为办公室成员,负责全乡垃圾分类工作的日常事务、督办推进、考核检查等工作。
二、工作目标
用3个月时间,在我乡辖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落实责任”、“摆放整齐”、“分到位和投准确”、“规范运输”4个专项行动,推动解决分类工作中管理责任人制度落实不到位、分类收集设施设置不规范、分类投放准确率不高和生活垃圾混收混运等问题,全面提升生活垃圾分类效果和管理水平。
三、工作重点
(一)开展“落实责任”行动。重点细化落实生活垃圾管理责任人制度,主要做好2项工作:
1.落实生活垃圾管理责任人(在4月底前完成)。根据《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规定,以小区、家庭、居民、单位等为重点,通过签订责任承诺书等方式,逐项落实生活垃圾管理责任人,明确责任内容和相关单位工作职责,确保生活垃圾产生、投放、收集、转运、处理全过程分类责任明确、要求清晰、管理到位。
2.完善责任公示牌并建立监督制度(在5月底前完成)。重点在居民小区、公共机构、企业、经营性场所、公共场所等垃圾前端投放、收集场所的显著位置,设置生活垃圾分类责任公示牌,接受群众监督。公示牌内容应包括:保洁、桶边值守、垃圾收运人员或企业(包括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四类收运企业),指导员、监督员,物业、社区、街乡和区县管理责任人等的名单、责任范围、联系电话、监管要求、投诉渠道及其他相关信息。责任公示和监督工作应结合“三包五长”制度实施。
(二)开展“摆放整齐”行动。重点优化前端分类收集设施设置,主要做好3项工作:
1.规范前端分类设施配置(在6月底前完成)。根据生活垃圾产生量和类别,以“经济、实用、便民”为原则科学、规范、合理布局垃圾分类收集容器、集中投放点、两网融合点、再生资源回收点等设施设备。排查规范垃圾分类箱桶设置,消除占用场镇主次干道、小区主要通道和群众通行主要路口等摆放垃圾分类收集箱(桶、车,果皮箱除外)等现象。
2.加快分类设施升级改造(在6月底前完成,项目较大、投入较多的可适当延后)。按照垃圾分类收集设施设置的标准和要求,对现有收集设施进行拉网式排查,更新老旧、破损的分类收集设施,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破袋、垃圾溯源等功能,配置遮雨、洗手、照明等便民设施,加强周边绿化环境建设,改善前端投放环境卫生。
3.规范分类设施运行管理(在5月底前完成)。对辖区内分类设施开展一次拉网式核查,常态化督促规范运行管理,核查分类标志标识,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做到分类收集设施标识正确、管理规范、功能完善、环境整洁、摆放有序。
(三)开展“分到位和投准确”行动。重点开展分类宣传培训、规范分类投放,主要做好4项工作:
1.加强宣传培训(持续开展,集中行动结束后进入常态化)。
按照媒体宣传和面对面宣传相结合、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相结合的要求,通过上门宣传、红黑榜等多种方式,全面宣传贯彻《重庆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结合各单位实际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垃圾分类知识和生活技巧培训,着眼效果,减少形式,切实提高垃圾分类知晓率、参与率和投放准确率。
2.集中开展“值桶”“净桶”“翻桶”行动(5月底前完成)。结合责任人制度落实工作,组织人员集中开展“值桶”“净桶”“翻桶”活动,分析前端分类存在问题,有针对性落实提高分类准确率的具体措施。以分类指导员、基层党员为骨干,统筹党员、网格员、志愿者等落实“值桶”“净桶”“翻桶”人员,保障专项工作经费,确保行动见效。
3.结合实际优化撤桶并点(6月底前完成)。以提高厨余垃圾精准投放质量为重点,以单位、小区设置收运点,在充分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优化定时定点投放方式;针对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推行预约上门和志愿帮扶等服务。
(四)开展“规范运输”行动。重点是解决生活垃圾“混收混运”问题,主要做好3项工作:
1.整治违法运输行为(6月底前完成)。督促生活垃圾收运企业依法需取得许可,配置密闭的专业运输车辆,且分类标识规范、清晰,收运过程规范,无“抛冒滴漏”现象。
2.整治混收混运现象(6月底前完成)。制止生活垃圾混收混运是管理责任人法定责任,也是提高分类效果的重要环节。加强分类收运监督管理,杜绝“混收混运”现象,对不服从管理、情节严重的相关企业要依法采取相关处理措施。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垃圾分类领导协调机构作用,实现与住建、商务、教育、机关事务管理及其他部门分工负责和联动联管。要将4个专项行动作为提高垃圾分类效果的重点工作和关键措施,明确工作目标,压实责任人主体责任,高标准、实举措、严要求推动完成专项行动任务。
(二)优化措施。一是各村(社区)、驻乡单位要对照4个专项行动的时间节点和具体要求,结合实际明确工作重点,细化具体措施,完善实施计划,逐项分解、逐级落实责任,确保有人抓、有人管、见成效。二是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对涉疫区域要暂停垃圾分类工作,并对照防疫要求严格规范封控区、管控区、居家隔离点的生活垃圾规范装袋、收运和消杀,严格作业人员和车辆管理,严禁擅自收运处理按照医疗垃圾管理的废弃物。三是要在行动中加强关爱环卫工人,切实保障环卫工人防疫物品,督促企业和相关单位严格落实环卫工人待遇,严肃处理擅自克扣环卫工人工资行为。
(三)加强工作评估。各村(社区)、驻乡单位负责人要坚持不定期自查自纠,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乡政府将定期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工作督促指导和效果评估。各村(社区)、驻乡单位通过《龙胜乡工作群》QQ群和《龙胜乡工作交流群》微信群即时上报相关工作文件、情况资料、行动图片,在4月、5月、6月底书面上报一次工作进展情况总结。
专项行动联系人:张世龙,联系电话:15723562799,QQ:3037130476。
附件:1.生活垃圾管理责任人职责
2.生活垃圾管理责任人责任承诺书
3.龙胜乡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统计表
4.龙胜乡生活垃圾活动开展统计表
重庆市梁平区龙胜乡人民政府
2022年5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职责
一、负责组织、管理所在区域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二、按照规定设置、清洁和维护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并保持容器完好、整洁。
三、在责任范围内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指导、监督单位和个人分类投放生活垃圾。
四、公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时间和地点。
五、监督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对不符合分类投放要求的行为进行指导、劝告;及时制止翻拣、混合已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的行为。
六、计量管理分类垃圾,制止生活垃圾混收混运。
七、指导、督促保洁人员按照生活垃圾分类标准进行分类工作,处理保洁人员反映的有关问题。
八、将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分类运至指定集中收置点。
九、将分类后的生活垃圾交由有相应资质单位收集、运输。
十、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责任制和日常管理台账制度。
十一、建立面向公众的监督举报平台,接受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发现投放不符合分类要求的,可以要求投放人按照规定要求进行分拣后再行投放;投放人不按照规定要求分拣的,责任人可以拒绝其投放。
附件2
生活垃圾管理责任人责任承诺书
为贯彻执行《重庆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行动的通知》文件精神,切实提高城市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本单位郑重承诺:切实履行社会责任,积极督促本单位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工作。
一、加强垃圾分类宣传,鼓励辖区人员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志愿服务和宣传活动,为辖区垃圾分类减量工作贡献力量。
二、在辖区显著位置规范张贴垃圾分类宣传标志标识,合理设置垃圾分类收集设备。
三、落实积极开展垃圾分类培训,指导本单位垃圾分类设施设备建设,督促员工正确分类投放,实现可回收物应收尽收。
四、落实员工责任要求,带头开展垃圾分类减量,教育员工带头做好家庭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带动家庭成员进行垃圾分类。
五、积极配合乡政府垃圾分类工作组检查指导。
单位:
责任人:
年 月 日
附件3
龙胜乡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统计表
单位: 联系人: 电话:
单位 |
收运日期 |
质量(吨) |
备注 |
废纸 |
金属物 |
塑料 |
其他可回收垃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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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龙胜乡生活垃圾活动开展统计表
单位: 联系人: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