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对辖区内广大群众进行时政宣传和法制教育;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娱乐体育活动;负责广播、电视、电影等服务工作;利用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举办各类文化艺术培训、科普讲座、农技知识等,辅导和培养文艺骨干;开办图书室,组织群众开展读书活动;负责辖区内旅游产业发展的宣传服务工作;搜集、整理民间文化艺术遗产,促进乡村特色文化的发展;指导和辅导村文化室、俱乐部和农民文化户开展各种业务活动;做好辖区内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宣传、保护等服务工作。
(二)单位构成
本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39.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9.69万元。收入较2021年增加3.18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3.18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39.69万元,其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预算28.0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8.2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1.8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47万元。支出预算较2021年增加3.18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3.18万元,无项目支出预算。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9.6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69万元,比2021年增加3.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69万元,比2021年增加3.1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无项目支出预算。
本单位2022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本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2022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本单位2022年无项目支出预算。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1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曹耀方 联系方式:023-53657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