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重庆市梁平区龙胜乡人民政府主要职责:一是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二是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三是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四是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五是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六是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机构设置。
我乡设置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5个(农业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文化服务中心、退役军人事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三)单位构成。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且无纳入2019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
(四)机构改革情况。按照重庆市机构改革方案要求,本部门2019年取消事业单位财政所,新增龙胜乡人民政府财政办;取消村镇建设服务中心,新增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服务大队。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1598.62万元,支出总计1598.6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6.09万元,减少7.8%,主要原因是减少了乡镇乡村振兴计划项目补助资金、风情集镇建设补助资金、垃圾收运保洁补助等项目资金。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1598.62万元,减少136.09万元,减少7.8%,主要原因是年减少了乡镇乡村振兴计划项目补助资金、风情集镇建设补助资金、垃圾收运保洁补助等项目资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98.62万元,占100.00%。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1598.6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32.6万元,增长26.27%,主要原因是乡村振兴等项目结转到2019年竣工决算。其中:基本支出675.57万元,占42.26%;项目支出923.05万元,占57.74%。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书减少468.69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乡村振兴等项目全部竣工,且本年度无结转结余项目。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598.6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6.09万元,减少7.8%。主要原因是减少了乡镇乡村振兴计划项目补助资金、风情集镇建设补助资金、垃圾收运保洁补助等项目资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57.14万元,增加89.98%,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对项目收入进行预算,年中追加扶贫、一事一议等专项资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468.69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598.6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32.6万元,增长26.27%。主要原因是乡村振兴等项目结转到2019年竣工决算。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57.14万元,增长89.98%,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扶贫、一事一议等专项资金支出。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书减少468.69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乡村振兴等项目竣工决算、当年安排的项目资金按时完工并结算,且本年度无结转结余项目。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6.02万元,占25.4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3.28万元,增长11.93%,主要原因是新招录职工、人员工资提标等促使人员经费增加。
(2)国防支出4万元,占0.2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民兵训练经费4万元。
(3)公共安全支出8.48万元,占5.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48万元,增加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社区专职治安巡逻队员、专职消防队员及网格化工作经费。
(4)教育支出0.48万元,占0.0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1万元,减少2.04%,主要原因是培训支出费用有所下降。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2.2万元,占0.7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43万元,增加3.65%,主要原因是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7.28万元,占14.8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6.48万元,增加12.56%,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公用经费调标。
(7)卫生健康支出30.5万元,占1.9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2万元,减少3.24%,主要原因是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后期由上级相关部门负责发放。
(8)节能环保支出117.31万元,占7.3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7.31万元,增加486.55%,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农村环境保护垃圾清运保洁等项目支出。
(9)城乡社区支出70.35万元,占4.4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5.86万元,增加187.26%,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基础设施和公用服务设施等项目支出。
(10)农林水支出679.68万元,占42.5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21.06万元,增加328.50%,主要原因是2018年结转的乡村振兴项目在本年度竣工决算以及年中追加产业发展、扶贫等资金
(11)住房保障支出23.22万元,占1.4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7万元,增加10.31%,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住房公积金调标导致住房公积金缴费增加。
(1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7.4万元,占0.4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4万元,增加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
(13)其他支出1.72万元,占0.1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 1.72万元,增加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政府性基金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的彩票公益金项目收入。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75.5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27.7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3.32万元,增长8.94%,主要原因是本年人员经费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147.7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万元,下降2.90%,主要原因是印刷费、电费、租赁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交通费等均有所下降。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1.7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22万元,增长14.67%,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政府性基金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的彩票公益金项目收入1.72万元。
本年支出1.7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22万元,增长14.67%,主要原因是增加政府性基金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的彩票公益金项目支出1.72万元。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52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9.49万元,下降67.74%,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48万元,下降49.78%,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增不减的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公车改革,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费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一致,与上年支出数一致。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一致,与上年支出数一致。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44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区内和下村因公出行、扶贫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07万元,下降57.75%,较上年支出减少3.22万元,下降42.04%,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较少了公务用车,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
公务接待费0.0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招商引资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42万元,下降97.71%,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26万元,下降94.03%,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24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33.33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2.22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5.5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等。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2万元,下降1.11%,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严格控制了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未进行政府采购,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3657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