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梁平区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办理指南
日期:2025-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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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梁平区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办理指南

一、发放范围

凡持有梁平区龙门镇城乡居民户口,年满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均属发放范围。

二、文件依据

《重庆市梁平区民政局重庆市梁平区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梁平区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梁平民政发〔2018〕12号)

三、发放标准

(一)津贴标准

1. 80-89周岁老年人:城乡低保户对象为50元/人/月,领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和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对象为30元/人/月,其他对象为40元/人/月。

2.90-99周岁老年人:200元/人/月。

3.100周岁以上老年人:600元/人/月。

(二)节日慰问金标准

百岁老人年满100周岁,重阳节、春节500元/人/节,生日慰问金500元/人,去世抚慰500元/人。

四、审批程序

(一)申请

1.符合享受高龄津贴制度的由以下申请人向老年人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民政和社会(社区)事务办提出书面申请:

(1)老年人本人;

(2)老年人本人直系亲属;

(3)老年人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委托老年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

2.申请的同时应一并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百岁老人还需近期4寸生活彩照1张(反映家庭背景);

(3)本人的银行卡或存折账号复印件(高龄津贴银行账户统一用60周岁以上老人领取社保金账户)。

(二)受理、审批和公示

1.乡镇(街道)民政和社会(社区)事务办接到申请后,应核实相关材料和老年人现实生活状况,填写《梁平区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申请审批表》《梁平区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申报花名册》,并签署明确意见。

2.受理审核后,在本乡镇(街道)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乡镇(街道)批准后按季度(原则上每季度最后一个月)发放高龄津贴。对应停发的,及时填报梁平区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停发花名册》,并停发高龄津贴。

(三)审查备案

1.每季度的最后一个月10日前,各乡镇(街道)民政和社会(社区)事务办集中将本季度高龄老人增减变化情况核实审查后,将《申请审批表》《申报花名册》《停发花名册》《审批汇总表》报送区民政局养老服务科。

2.区民政局养老服务科对乡镇(街道)民政和社会(社区)事务办上报的材料进行集中审查备案,并将审查结果返回一份给乡镇(街道)民政和社会(社区)事务办,存档备查。同时将资金拨款计划汇总表送区财政局。

五、津贴的始发与终止

高龄津贴从老年人满龄的当月起申请,经乡镇(街道)审批同意后从申请的当月开始发放,老年人去世后的次月停发。对已去世的享受对象,各乡镇(街道)民政和社会(社区)事务办要及时报送《停发花名册》。对户口迁出本区的,从户口迁出的次月停发;对户口迁入本区的,从申请审批同意的当月起计发。

六、办公地址:重庆市梁平区龙门镇龙兴街1号

七、咨询电话:023-53662001

八、办理时间:夏季作息(5月至9月)8∶30—12∶00、14∶30—18∶00(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冬季作息(10月至次年4月)9:00—12:00、14:00—18:00(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附件:1. 梁平区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申请审批表

2. 梁平区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申报花名册

3. 梁平区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停发花名册

4. 梁平区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审批汇总表

附件1

梁平区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申请审批表

填报单位:   乡镇(街道)            类别:80岁□ 90岁□ 百岁□老人

姓 名

民族

年龄

贴相片处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户口性质

□农业

□非农

享受城镇企业职工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 □是□否

低保对象 □是□否

主要赡养人情况

姓名

与老人的关系

年龄

职业

联系电话

该同志已年满  周岁,从20  年  月起,每月享受高龄津贴   元。

乡镇(街道)审批意见

区民政局审查备案意见

盖章

盖章

说明:1.本申请审批表一式二份,审批后区民政局、乡镇(街道)各存1份。报送本表时,附老年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2寸近期免冠彩照2张,百岁老人还需4寸近期生活彩照1张(反映家庭背景)。

   2.与老人关系填“儿子、儿媳、女儿、女婿、孙子、外孙子,曾孙、哥、姐、弟、妹”等。

1

附件2

梁平区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申报花名册

序号

老年人基本情况

银行账户情况

乡镇(街道)审批情况

姓名

性别

民族

年龄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主要赡养人姓名

联系电话

是否享受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和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是否属低保对象

银行名称

账号

执行时间

津贴标准(元/月)

20  年 月

至 月拨款金额(元)

合计:  人

填报单位:(盖章)          分管领导:          经办人:                            审批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3

梁平区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停发花名册

序号

老年人基本情况

乡镇(街道)审批情况

姓名

性别

民族

年龄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主要赡养人姓名

联系电话

高龄津贴起领时间

津贴标准(元/月)

死亡时间

停发时间

拨款金额(元)

合计: 人

填报单位:(盖章)              分管领导:            经办人:                   审批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4

梁平区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审批汇总表

制表:梁平区民政局             时间:   年  月  日

乡 镇

(街道)

80-89周岁

90-99周岁

100周岁以上

总计

合计

其中

合计

其中

合计

其中

总人数

总金额

享受城镇职工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养老保险人数

属城乡低保对象人数

享受城镇职工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养老保险人数

属城乡低保对象人数

享受城镇职工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养老保险人数

属城乡低保对象人数

梁山街道

双桂街道

蟠龙镇

星桥镇

合兴镇

复平镇

安胜镇

仁贤镇

金带镇

聚奎镇

礼让镇

明达镇

龙门镇

新盛镇

文化镇

屏锦镇

回龙镇

荫平镇

云龙镇

和林镇

铁门乡

袁驿镇

碧山镇

虎城镇

龙胜乡

竹山镇

七星镇

福禄镇

曲水镇

石安镇

紫照镇

柏家镇

大观镇

合 计

备注:80-8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为30元/人/月;90-9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为200元/人/月;10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为600元/人/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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