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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门镇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0-03-12

我镇按照2019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对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具体要求,全面落实《重庆市梁平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文件精神。我镇充分结合工作实际,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以“法”治镇,紧跟区委区政府关于建设法治政府的部署计划。

一、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化行政体制改革、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分工方案的通知》要求,简化审批流程,明确审批事项,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办事效率显著提高。二是严格落实镇政府各执法部门的各项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管理,加强执法监督。三是深化镇政府机构改革。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完善乡镇机构设置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梁委办发201935号)文件精神,印发我镇机构改革和优化人员调整文件《中共重庆市梁平区龙门镇委员会关于镇属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和人员调整的通知》(龙门委发〔201967,推进政府机构、职能、机制、程序、责任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四是优化公共服务。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整合提升公共服务大厅“一站式”功能。

(二)加强和改进行政规范性文件工作,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创新社会治理。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科技支撑、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新格局。不断完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和安全生产应急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引导居民自我规范、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各村(社区)都安排驻村领导,定期到位指导工作开展。二是坚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严格按照我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实施办法》,实施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落实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群众公示等制度。对2019年全年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全年清查党委规范性文件5件,全部完成备案工作。

(三)完善体制机制,推行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充分与利害关系人进行沟通,并注重听取相关村(社区)人大代表意见。对重大的工程项目等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组织专家、专业机构进行论证。

(四)加强执法监督协调,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响应改革行政执法体制。落实乡镇综合执法改革,充实优化基层执法体系。二是规范行政行为。坚持文明执法,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行政奖励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做到服务与执法并重,教育与处罚结合。三是执法巡查长效化。印发《重庆市梁平区龙门镇人民政府关于成立龙门镇应急救援队伍的通知》(龙门府发201986),落实工作责任,建立风险防控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五)推进政务公开,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始终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坚持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定期在政府网站公开公示政府工作,包括工作动态、办所地址、精准扶贫、招商引资、办事指南、生态文明等方面。重视运用和规范网络监督,重视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建设,提交了《中共重庆市梁平区龙门镇委员会关于2019年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的报告》(龙门委文201921号)。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加强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社会舆论监督制度建设。

(六)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根据《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大调解工作力度,聚焦重点领域矛盾纠纷,健全动态排查预警机制。二是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健全行政裁决制度,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三是深入推进信访工作制度。全年进行信访回复10余件,对各(社区)定期走访,对镇内信访人员进行综合分类管理,了解群众诉求,开展基层调研,解决群众实际困难,源头上消除信访矛盾。

二、上一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镇党委、政府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坚持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号召党员模范干部主动担当,遵纪守法。全年中4月组织领导干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10月学习《环境保护法》;12月组织领导干部《宪法专题培训》,领导干部积极参与司法局组织的领导干部旁听行政诉讼案件的法庭审判,撰写心得体会,督促政府内的工作人员按时完成法治能力考查测试,考试合格率均达到96.7%。二是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建立年度目标责任制以及科学、有效的考核体系,将法治政府建设具体任务分解落实到办、所、中心的具体人员,真正把推进法治建设责任与领导班子考核、党员干部考核挂起钩来。三是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努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四是落实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制度。2019年上半年已向区政府报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三、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19年我镇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明显进展,但还是存在诸多问题,包括法治专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法律服务人员数量不足,法律服务质量不高。还存在部分干部对普法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法治建设责任落实有所不牢固。乡镇法治建设的创新力还不足,没有很好的创新法治政府建设方法,开展的活动趣味性不足,难以调动群众的积极性。法治建设阵地建设较为欠缺,不能很好的发挥职能作用。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贯彻落实<中共重庆市梁平区委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梁平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的通知>(梁平委201723)文件精神,对照重庆市梁平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任务分解表逐一完成任务,加快法治政府建设。

()加强法治队伍建设,进一步做好新时期政府法制工作,打造政治强、作风硬、业务精的法制工作队伍,不断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和业务的培训,提高人员队伍的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水平,进一步发挥法制机构在法治政府建设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的作用,保障政府行政决策的合法性。

(三)要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明确2020年全市农民普法知晓率达到70%的硬任务,继续实施自治、法治、德治“三治结合”建设行动,坚持按照“党建引领、三治结合”的要求,统筹推进村(社区)“三治”建设,全面参与,分步推进,力争到2020年,镇内村(社区)全面达到建设标准,努力实现在党组织领导下自治机制全面完善、法治能力全面提升、德润人心全面呈现的工作目标。

(四)进一步加强镇公共服务中心和各村()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提高工作人员服务水平,加强服务窗口管理,完善考核机制,提高办事效率。

(五)规范政务信息公开,拓宽渠道,积极主动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努力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和规范化,确保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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